青岛嘉峪关学校管理权限事项表——财产财务管理类

发表时间:2017-11-15阅读次数:1544

青岛嘉峪关学校管理权限事项表

财产财务管理类       1项,共6

事项名称

学校经费收支管理

类别

财产财务管理类

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财会字 19 号)

3.《中小学会计制度》( 财会[2013]28 号)

4.《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5.《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

工作流程

1.实行财政经费预算管理。

学校的各项收支均应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核算管理,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财会人员岗位责任制,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状况,本着“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年度经费支出预算。支出按照计划申报、审批、支出办理、获取合法合规凭据的流程执行;费用报销时需要报销人、财务相关人员、处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校长签字方可执行。

2.全部收支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3.财务审核各项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及合理性、复核会计凭证、编制会计报表、装订会计档案等。

4.编制单位部门决算,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确定。

5.年底向教代会报告,听取意见建议。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公布学校经费使用情况。学校定期公示三公经费,接受教职工监督。

承办部门及联系方式

青岛嘉峪关学校总务处:0532-83863191

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方式

青岛嘉峪关学校教导处:0532-83863791

青岛市市南区教育体育局财审科:0532-88729236

备注

青岛嘉峪关学校管理权限事项表

财产财务管理类           2项,共6

事项名称

学校经费预算管理

类别

财产财务管理类

实施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实施条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3.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 19 号)

4. 《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

5. 当年度市南区预算编制要求及政府采购要求

工作流程

1. 学校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

2. 学校各处室、部门根据年度需求编制分部门项目预算, 坚持统筹兼顾、勤俭节约的原则。财务汇总各处室、部门预算,根据学校财力情况进行总的平衡, 然后按照财政局要求的口径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形成年度预算初稿。

3. 预算初稿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形成学校年度经费预算。

4. 将学校经费预算报区教体局,区教体局审核后提交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根据区人大预算审议结果批准后实施。

5. 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

承办部门及联系方式

青岛嘉峪关学校总务处:0532-83863191

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方式

青岛嘉峪关学校:0532-83863191

青岛市市南区教育体育局财审科:0532-88729236

备注

青岛嘉峪关学校管理权限事项表

财产财务管理权限                3项,共6项

事项名称

学校资产管理

类别

财产财务管理权限

实施依据

1.《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

2.每年度经财政部门调整确定的资产管理规定

工作流程

1. 制定完善学校财产管理和物品使用的各项制度,建立固定资产总账及明细账,设置总管理员和分管理员,并定期盘库结算。

2. 资产购置:按照批准的资产购置预算办理资产购置事项,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的,依法实施政府采购。严格按照申购、审核、合同订立、验收、付款等流程购置资产。

3. 入库登记:通过购置获得的资产,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应严把数量、质量关,验收合格并办理登记入库手续后,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卡片登记,建立资产实物明细账,财务管理部门根据资产的相关凭证或文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4. 资产领用交回:建立资产实物明细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动态本单位资产的领用、交回、占用情况。资产领用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明确使用保管人,资产出库时保管人员应及时办理出库手续。使用人员离职、调动、退休时,所用资产必须按规定交回。

5. 资产清查盘点:建立定期或不定期资产清查制度,制作固定资产表,定期对学校资产进行清查盘点,资产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定期进行账目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对盘盈、盘亏和毁损的资产,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上级部门审核后处理。

6. 资产报废:严格审核报废资产,按照申报程序办理。

7. 资产档案:固定资产档案规范准确。

承办部门及联系方式

青岛嘉峪关学校总务处:0532-83863191

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方式

青岛嘉峪关学校教导处:0532-83863791

青岛市市南区教育体育局财审科:0532-88729236

备注

青岛嘉峪关学校管理权限事项表

财产财务管理权限                     4项,共6项

事项名称

设备采购

类别

财产财务管理权限

实施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

3.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实施条例》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5. 《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6. 《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

7. 年度内有效的区财政部门采购规定

8. 区教体局采购工作管理规定

9. 《青岛嘉峪关学校章程》

工作流程

1. 组织管理。学校成立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相关机构负责人、教职工代表为成员,负责对采购工作进行研究、协调、统筹管理。

2. 采购立项。根据学校发展调研、提报并形成采购项目论证报告,报学校领导经校长办公会集中讨论确定项目后列入年度预算。

3. 确定采购方式:根据实际情况,设备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单一来源、大宗采购、定点采购等多种方式。

4. 采购前期,确定招标技术参数。

(1) 对拟购置产品的性能、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提出具体要求,并附科学详细的论证报告。

(2) 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办理采购审批手续。

5. 采购程序:依据当年度财政部门确定的政府采购限额,依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并按照区法制部门规定签订合同。

6. 验收。学校验收小组依据合同相关条款,对品名、数量、品牌、配置、规格、价格以及交货时间、地点等要素进行检查,出具《验收报告单》,经学校主要领导、验收小组、学校部门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签字确认后,并加盖公章。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7. 资金结算。招标采购项目的货款支付比例、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质保金由学校收。

8. 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学校对获得的资产及时办理验收入库、入账核算等手续。

承办部门及联系方式

青岛嘉峪关学校总务处:0532-83863191

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方式

青岛嘉峪关学校教导处:0532-83863791

青岛市市南区教育体育局保障中心:0532-88729467

备注

青岛嘉峪关学校管理权限事项表

财产财务管理权限                     5项,共6项

事项名称

学生装选购

类别

财产财务管理权限

实施依据

1. 《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

2.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校校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3. 区教体局每年度学生装工作要求

4. 《青岛嘉峪关学校章程》

工作流程

1. 组建学生装采购工作小组。

2. 从中标企业中选择厂家,并签订合同。

3. 组织学生量衣并统计数量。

4. 将量衣数据发送厂家进行生产。

5. 对厂家供货进行验收和相关质量、有害物等检验。

6. 向学生发放学生装,并对不合适学生装进行调换。

承办部门及联系方式

青岛嘉峪关学校总务处:0532-83863191

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方式

青岛嘉峪关学校教导处:0532-83863791

青岛市市南区教育体育局保障中心:0532-88729468

备注

青岛嘉峪关学校管理权限事项表

财产财务管理权限                      6项,共6项

事项名称

基建项目招标和施工管理

类别

财产财务管理权限

实施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5.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6.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7.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8. 《青岛市中小学校规划建设和校舍场地管理办法》

9. 《青岛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归档内容及归档要求》(青建办字[2014]2号)

10. 《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

工作流程

1. 区分基建工程级别,重大项目由区教体局统一安排。

2. 建立项目招标施工管理机构。组建项目管理小组,人员由校级领导、中层干部、校舍管理员、教师代表组成。

3. 拟定项目,组织专家论证,作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学校确定并报区教育保障中心办审核后,列入学校年度预算计划。

4. 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协议,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项目管理小组依据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相关规定与设计公司签订工程设计、与造价咨询公司签订咨询委托协议等,并交由法律顾问审核。

5. 制定招标文件。项目管理小组对项目的细节进行讨论,最终形成施工要求和技术参数并形成招标文件。

6. 招投标。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项目招标工作。

7. 项目管理

(1) 工程监理。成立学校项目管理小组负责过程监督,法律法规要求委托专业监理机构的,委托专业监理机构进行监理。

(2) 施工合同。由学校法律顾问审核并指导签订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支付工程款。

(3) 过程管理。项目管理小组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规范管理,并应按照经审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项目,由设计、监理等部门提出变更意见,学校项目管理小组审核后签发工程变更通知单。

(4) 工程验收。工程验收项目竣工后,由学校项目管理小组依据相关规定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外聘专家进行综合验收。

8. 工程审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合同的条款要求,以中标价为基础,以学校认可的签证为依据编制竣工结算书报送学校,学校收到竣工结算书后先委托专业审计单位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报送上级部门复审。

9. 工程付款。严格按照合同规定,以施工进度为依据支付工程款项。并严格履行审计规定。严格执行质保金制度。

10. 档案归档。工程项目审计完成后,由学校和施工单位按照《青岛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整理的基本要求》、《青岛市建设工程声像档案整理的基本要求》,编制项目档案。

承办部门及联系方式

青岛嘉峪关学校总务处:0532-83863191

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方式

青岛嘉峪关学校教导处:0532-83863791

青岛市市南区教育体育局保障中心:0532-88729446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