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做好今年的国家宪法日学习教育活动,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校内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教育、学习、宣传活动,扩大了党员和全体教师宪法意识、法治理念、法治思维,通过开展宪法知识宣传、“向宪法宣誓,遵纪守法仪式”、“我们一起学宪法”主题班会、主题演讲比赛等活动。全校上下形成了学习宪法的良好氛围,经过多年的法治宣传与教育,学校逐渐形成了学习宪法的长效机制。


大家对宪法又了解多少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国家宪法日”的由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了四部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
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2014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决定》,提出将这一天定为“国家宪法日”,2014年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予以确定。2014年12月4日是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