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区实验小学教辅材料专项整治情况公示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辅材料专项整治的通知》(鲁教基函〔2019〕14号)和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辅材料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如发现以下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可进行举报。
1.是否存在违反原则征订,推荐规定外教辅材料问题。
2.是否存在违反自愿原则,强迫或变相强迫购买教辅材料问题。
3.是否存在教辅类商业广告和商业活动进校园问题。
我校的教辅材料征订工作及举报电话:83879647
市南区实验小学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