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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师德师风建设集中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03-10 阅读次数:425

各区、市教体局,局属各单位,各有关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师德师风建设集中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敬业爱生、为人师表为核心,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为重点,以解决当前教师队伍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深入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引导教师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观和质量观,增强教书育人、以身立教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打造一支品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湛、为人师表、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在提高教师政治素质上求突破。引导广大教师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教育观和质量观,以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提高依法执教水平。

  (二)树立正确的教师职业理想,在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上求突破。以培养优秀人才、传播先进文化和推动社会进步为己任,增强教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引导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志存高远,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

  (三)规范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求突破。坚持教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引导广大教师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遵循教育规律,把握学生的身心特点,严谨治学,为人师表,精心育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着力解决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树立教师良好形象上求突破。当前,全市教师队伍总体上是健康向上的,但也有极少数教师在师德师风上存在着亟需解决的问题。通过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师德师风水平,以师风推动校风,促进全市教育健康发展。

  三、工作原则

  (一)与教育教学相结合原则。围绕教育教学中心工作,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相结合,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主线,有的放矢地开展教育活动。

  (二)面向全员原则。教育活动面向教育系统每一位工作者,面向学校的干部和教职员工及其它教育机构的工作人员,人人参与,全面提高。

  (三)正面教育为主原则。学校应加强对广大教师的人文关怀,帮助教师解决实际困难,增强教师的职业幸福感、光荣感,引导广大教师主动查找和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增强教师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自觉性。

  (四)发扬民主原则。教师是师德师风建设的主体,充分发扬民主是搞好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前提。要尊重教师的民主权利,充分调动教师参与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注重实效原则。教育活动要突出重点,切实解决教师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务求实效。要坚持从有利于全市教师队伍的健康发展、有利于全市教育的全面发展来开展教育活动。四、工作步骤和工作重点

  教育活动从3月开始,到7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各阶段工作如下: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3月份)

  1、召开全市师德师风建设集中教育活动动员大会;

  2、各区市、学校分别召开师德师风建设集中教育活动动员大会,广泛动员,层层发动,深入人心;

  3、针对当前师德师风存在的问题,组织广大教师进行师德师风大讨论,进一步明确开展师德师风建设的目的和意义,在全市范围内掀起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热潮;

  4、各单位制订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并于330日前报各级师德师风建设集中教育活动办公室。

  第二阶段:学习反思阶段(4—5月份)

  1、各单位制订学习计划。学习要联系实际,学有成效,要与学习实践活动相联系,与校风、教风现状相联系,与教师自身的从教实际相联系,与建设教育强市要求相联系。

  2、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教师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收集身边和全国各地师德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丰富学习内容。

  3、通过学习,使广大教师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依法从教和为人师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转变教育观念,积极创建民主、平等、和谐、诚信的师生关系,营造和谐的校园环境。

  4、在学习的基础上,从思想和行为上反思,对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组织开展师德师风评议十查十看查理想信念,看是否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查依法执教,看是否有违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言行;查爱岗敬业,看是否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查热爱学生,看是否关爱每一位学生,尊重每一位学生;查严谨笃学,看是否勤奋刻苦钻研业务;查团结协作,看是否尊重同志,互相学习;查尊重家长,看是否主动联系家长,听取意见;查廉洁从教,看是否无私奉献、廉洁自律;查为人师表,看是否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查服务意识,看是否满腔热情为学生服务,为家长服务)活动,进行深刻剖析,找出自己的差距和不足。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6月份)

  1、制订师德师风建设整改方案。每位教师要在学习反思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制订整改方案。整改方案要突出整改重点、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2、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学校根据存在的问题和实际情况,全面完善或重新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如学习制度、德育工作制度、教师宣誓制度、家访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和师德师风考评、监督、责任追究等制度。认真落实学校校长与教师签订师德师风责任书制度,进一步增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第四阶段:总结表彰阶段(7月份)

  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师德师风建设集中教育活动的经验和成绩。市教育局将通过新闻媒体或以简报的形式随时通报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发掘、培养一批先进典型,大力宣传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进一步向纵深发展。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青岛市中小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集中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师德师风建设的领导、组织、协调、检查、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青岛市师德师风建设集中教育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各区市和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学校党团组织要争先创优,基层工会要积极开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形成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建立师德师风考核与评价机制,细化师德师风内容,逐项量化考评;建立和完善奖惩机制,把师德师风考评结果纳入师德档案,与教师聘用、评优、晋职及绩效工资等紧密挂钩,对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建立师德师风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在监察室设立师德师风建设监察办公室,公布投诉电话,对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师德师风问题进行认真查处;建立师德师风活动月机制,每年3月、9月定为师德师风活动月;建立学校、教师和家长的互动机制,通过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评教师、评学校活动;广泛开展万名教师访万家活动。各区市、各学校要结合自身特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以活动为载体,提高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

  (三)严格实行师德师风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将师德师风建设情况纳入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师德师风存在严重问题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要追究领导者的责任;对违反师德规范的教师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学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当年不能正常增加薪级工资。不适合教师岗位者,视情况可给予调整工作岗位或安排待岗培训,调整工作岗位后,其工资福利待遇按新任工作岗位重新确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单位工作岗位调整的,可予以解聘。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应予以解聘。


 

 

                                                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