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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呼吸道传染病隔离期
发表时间:
2011-10-31
阅读次数:
542
部分呼吸道传染病隔离期
1、麻疹:隔离期自发病之日起满14天;
2、风疹:隔离期自发病之日起满14天;
3、流行性腮腺炎:隔离期自发病之日起满21天;
4、水痘:隔离期自发病之日起满2-3周,满2周后身上痂皮全部脱落可解除隔离,未全部脱落者需隔离3周或痂皮全部脱落。
5、流感:隔离至体温恢复正常后48小时。
6、猩红热:隔离期自发病之日起满12天。
青岛市市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8年12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