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名称

宁夏路小学师德公约

发表时间:2011-11-22 阅读次数:393

师德建设是教师团队专业成长的核心和灵魂,是实现师生、学校共同发展的关键,为弘扬师爱精神,塑造师表形象,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用真情、真爱、真教育培养学生,全体教师信守以下公约:

1、树立职业理想。坚定信念,志存高远,忠诚教育,热爱教学,以培养健康、文明、自主、创造的宁夏学子为己任。

2、遵守职业纪律。遵章守法,依法执教,严于律己,廉洁从教,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权益,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承担职业责任。严谨笃学,精益求精,因材施教,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为学生的发展开拓广阔的空间。

4、体现职业风尚。敬业乐教,积极进取,乐于奉献,团结同事、尊重家长,发扬团队精神,互助合作,共创和谐、文明学校。

5、维护职业形象。仪表端庄,举止文明,为人师表,不断提升自身的层次和品位,以高尚的人格魅力感染学生,争做学生、家长和社会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