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名称

校长职责

发表时间:2012-06-06 阅读次数:939

学校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责任制。 校长是学校行政领导负责人,应对全校教育、教学、行政等工作全面负责。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执行国家教委上级党委、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主持学校日常工作。

二、按照教育规律,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思想教育工作,教学工作和体育卫生工作,负责制定学校工作计划,保证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教学计划和新课改的实施,深入教学调查研究,定期分析教育教学质量,组织教师大胆进行课改实践和课题研究,加强教学管理不断改进学校工作,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领导组织教职工的政治、文化、业务、校本学习和其他全校性的活动。正确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制定学校目标规划,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创造条件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文化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加强校容校貌建设,优化育人环境。加强学校的校舍、设备及其他公用财产的管理。审核学校财产,物资使用情况,抓好勤工俭学活动,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关心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办好集体福利事业。

五、管理好学校人事工作,决定学校职权范围的人事调配、考勤、考核奖惩等事项。

六、熟悉教育理论,学会按照教育规律科学地管理学校,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培养良好地校风、教风、学风。

七、熟悉全校各科教学情况,组织好学校的教学研究和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总结,推广经验以推动学校工作不断前进。

八、充分发挥干部的作用。领导班子协调一致,分工明确,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

 副校长协助校长做好上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