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年)>的通知》,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全区大中小学校(含托幼机构)的食品安全和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市食安办《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学校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关系到社会和谐与稳定,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近年来,国家、省、市等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对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工作提出了一系列要求,相关部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责任政府的高度,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充分认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促进学生树立科学的食品消费理念,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预防、应对风险的能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主题
以“关注食品安全,共创和谐社会”为主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切实提高中小学生食品安全意识。
三、工作措施
(一)积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各职能部门,要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为主线,以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预防、应对风险能力为目标,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板报、标语(条幅)、广播、手抄报、演讲、绘画、征文、专题讲座、主题班会、知识竞赛、社会实践等多种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生动活泼的教育活动形式,在师生员工中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使食品安全知识的基层普及率达到100%。要结合宣传教育活动,通过问卷调查结合随机抽查的形式,对校园饮食设备、经营现状、卫生现状、人员素质进行比较全面的了解,为进一步完善校园食品安全整治措施提供科学基础资料。要聘请有责任心、热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工作人员,担任校园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为学校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帮助。
(二)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机制
区教育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机构,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负责食品安全工作专兼职人员,明确工作职责。要尽快建立起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明确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将食品安全工作列为学校重点工作之一。要科学制定食品安全工作的学年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有落实、有总结、有日常监管记录。要抓紧制订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有条件的学校要组织一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培训活动,协调和配合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三)严格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
学校食堂是校园食品安全的关键点和易发点,食药市南分局要按照全区“食安与我同行”工作部署,认真做好学校食堂、学生餐配餐单位和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并会同教育局进一步严格规范学校食堂经营资格的准入制度,对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区食安办将会同教育局、食药市南分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直报网络,对学校食堂、学生餐配餐单位和学生“小饭桌”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杜绝群体性中毒事故的发生。
(四)继续深化学校周边食品安全整治
学校周边的食品安全历来是监管的重点环节之一,工商市南分局、城管等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学校周边食杂店监管工作,按照“四规范”(食品流通经营主体资格合法规范、食品质量合格和入市退市规范、食品流通经营行为合法规范、各项制度健全规范)、“三统一”(统一承诺、统一亮证亮照经营、统一监督电话)的要求,对全区大中小学校(含托幼机构)内及周边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实行综合评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的组织领导,将其列入年度工作的议事日程,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实施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食药市南分局、工商市南分局、质监市南分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局、区城管局等部门单位要结合自身监管职能,积极配合区教育局做好各项宣传教育工作。
(二)加强监督考核,健全长效机制
要着力加强活动的检查指导工作,定期对“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学校落实好食品安全责任制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要通过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推动“食品安全进校园”工作常态化。对于工作成效突出的大中小学(托幼机构),将推选参与全市食品安全示范学校、优秀组织单位的评选。
(三)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报道工作,及时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各界通报宣传“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开展的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同时,定期组织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促进“食品安全进校园”各项工作的落实。
请各相关成员单位于2012年3月2日(星期五)前将2012年度“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通过金宏网上报区食安办,同时请于每季度末将“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开展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应包括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等)通过金宏网报区食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