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教师请假制度(2013年修订)
2.班主任管理制度
3.教师执证上岗制度
4.医师执证上岗制度
5.财务执证上岗制度
6.民主管理制度
7.依法签订用工管理制度
8.教师申诉制度;
9.学生申诉制度;
10.工会工作管理制度
11.民主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12.工会向党支部汇报制度
13.教育工会会员管理制度
14.工会送温暖制度
15.学校六必访制度(修订稿)
16.帮扶学生救助生活制度
17.慰问、救济、福利等制度
18.教职工聘任制度
19.师德奖惩制度
20.教代会工作制度
21.财务管理制度
22.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附:
1.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实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细则
3.班主任队伍建设规划
4.班主任工作条例
5.班主任工作每月量化
6.班主任工作学期自评条例
7.学校绩效考核方案
8.学校内部出勤规定 定
9.青岛市教师誓词
10.教师师德公约
11.教师文明礼仪规范
12.教师仪表规范要求
13.工会活动规定
14.师德建设措施
15.送温暖工程实施办法(试行)
16.师德建设培训及考核意见
17.“生活团队”建设教师师德师风细则
18.移风易俗、狠刹‘五风’”倡议书
19.青岛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20.青岛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续签书
21.青岛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变更书
22.青岛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终止证明书
23.青岛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解除证明书
24.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工作流程
25.教职工退休业务办理工作流程
26.教职工病退业务办理工作流程
27.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工作流程
28.去世人员丧葬抚恤金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申请办理流程
29.教师资格证书补办工作流程
30.岗位设置(调整)方案
31.学校工会工作职责
32.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
教师请假制度
(2013年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请假行为,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请假制度。教师请假分事假、病假、婚假、产假、哺乳假、丧假等六种,未按本制度有关规定办理好请假手续而擅自请假的均以旷工论处,所有的连续请假计算天数都包括双休日(产假天数寒暑假除外)。
一、病假规定
1.教职工因病请假应持公费医疗定点医院建议病休的证明,填写请假条,经校长室同意后才能请假,特殊情况也可事后补假。
2.教职工请病假原则上由自己安排好工作,不能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二、事假规定
1.教职工因特殊情况需要请事假的,一般事先填写请假条,经校长室同意后才能请假,全校性活动、会议、政治学习一般不得请假。
2.请事假的教职工原则上由自己安排好工作,不能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3.教师请事假连续1天以上由校长室批准方可准假。
三、婚假规定
1.教职工本人结婚建议在寒暑假进行,如在上班时间可以请3天婚假。
2.请婚假的教职工必须事先由本人填写请假条,经校长室同意后才能请假。
3.婚假期间教职工的工作原则上由自己安排好工作。
四、产假规定
1.教职工分娩,可以请产假90天(遇寒暑假享受顺延),难产可以请产假105天(必须有相关医院证明),一胎多产的女职工每多生一婴,可以增加产假15天,属于晚婚的男方可以请7天护理假。
2.请产假或护理假的教职工凭相关医院的证明,事先填写请假条,经校长室同意后才能请假。
3.请产假、护理假的教职工由自己安排好工作,不影响其考核。
五、哺乳假规定
1.女教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但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以请哺乳假。
2.哺乳期的教职工每天享受1小时的哺乳时间直至孩子1岁,原则上一次进行,哺乳时间必须安排好本人的工作,不得影响学校的正常工作。
六、丧假规定
1.教职工本人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及公婆、岳父母死亡时,可以一次连续请3天丧假,祖(外)父母死亡可请一天丧家。
2.请丧假的教职工原则上事先由本人填写请假条,经校长室同意后才能请假。(特殊情况也可以口头请假,事后补假)
3.请丧假的教职工由学校负责安排工作。
班主任管理制度
一、班主任的作用
班级是学校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单位,班风建设直接影响校风建设。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是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之间联系的桥梁,是学校实施教育、教学工作的主力军。班主任是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教育的骨干,班主任在学生全面健康的成长中,起着导师作用。
二、班主任的职责
班主任的基本任务是: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要求,开展班级工作,全面教育、管理、指导学生,使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体魄健康的公民。
(一)基础建设方面
1.班级基本情况资料齐全,记录及时规范。
2.班级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安排、有记录。
3.教室常规建设达标,配齐班级常用的必备物品。教育学生爱护公物。
4.指导班委会和本班工作。培养学生干部,组织选举精干、得力、有效的班委会,充分发挥班干部、小组长及课代表的作用。
5.组织学生参加班级值日和学校护导,提高学生的自理能力。
6.熟悉班级学生自然情况、思想品质、文化学习、身体素质、个性特长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7.进行班级的日常管理,建立班级其它各方面的常规,把班级建设成为奋发向上、团结友爱的集体。
(二)思想教育方面
坚持正面教育、积极引导,做到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热爱学生、尊重学生。
1.根据国家教委颁发的《小学德育纲要》对学校工作要求,明确班级思想教育主题,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教育活动。
2.掌握学生心理发展规律,分析本班学生心理特点,做好班级学生日常的心理思想教育工作。
3.组织班级学生参与每周的升旗仪式,教育学生严格执行升、降旗礼仪规范。
4.充分利用班会时间,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活动。
5.组织和领导学生参加劳动教育和其他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劳动观念,提高思想觉悟。
6.努力通过家访、电话、约见、博客等途径,经常和家长联系,争取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配合。各次家长会有准备、有信息反馈,要充分地与家长交换意见,尊重学生家长。
7.加强后进生、违纪生的思想教育,坚持正面教育,耐心细微地做好转化工作。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和侮辱学生。处理好偶发事件,对犯有错误的学生既不嫌弃,也不姑息、护短。对严重违纪生应报学校政教处严肃处理。
8.做好班级学生的思想品德考核及评定等各种奖惩工作。工作中要发扬民主作风。
(三)学风建设方面
1.加强学生学习目的性的教育,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努力学好各门功课。
2.加强班级学风建设,提高学生学习的自觉性,指导学生学习方法,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
3.注意总结交流学生学习经验,听取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并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和老师。
4.主动联系科任老师,商讨本班的教育工作,了解和研究学生的思想、学习情况,协调各科活动和及课业负担。
5.对学习上的困难生,与年级组协调,组织好补差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做好期中期末学生成绩的汇总工作。
(四)文体卫生工作方面
1.组织指导班级学生举办或积极参加各种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科技、文娱、体育和社会活动。鼓励学生发展正当的兴趣和特长。
2.对校级文艺骨干、运动员要加强教育,热情关怀,支持和鼓励他们积极参加训练、比赛活动。
3.督促学生认真做好广播操、眼操,积极参加课外体育活动,努力提高体育达标成绩。
4.教育指导学生参加学校规定的各种劳动,要求学生自觉搞好个人卫生和教室、包干区、学校小垃圾箱等环境卫生。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培养学生讲究卫生、乐于吃苦的优良品质。
5.督促学生注意用眼卫生,注意常见病的防治发生。协助校医组织好学生体检工作。
6.了解和关心学生的心理、生理健康状况。引导学生增强心理承受能力,培养良好的个性品质。
(五)理论业务学习、教育科研方面
1.经常学习教育法规和有关重要文件。
2.班主任在工作中应注意调查研究,了解学生的特点和思想实际,讲究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3.积极参加市、区、校级有关教育理论和业务的讲座、观摩等活动。
4.准时认真地参加班主任工作例会,积极参加校内外的班主任工作研讨会。
5.认真学习有关教育理论,并在实际工作中积极加以实践总结。
三、班主任的任免和管理
1.班主任由校长任免。
2.教导处负有对班主任提出考察、任免意见的职责。
3.学校定期召开班主任会议,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指导工作。
4.班主任的考核管理由教导处主管,年级组在教导处指导下负有管理班主任的职责。
5.对不履行班主任职责、玩忽职守或因其它原因,不适宜做班主任工作的,撤消或免去其班主任职务。
四、班主任奖惩
1.学校在评定职称、评选先进、调资工作等方面,同等条件下对班主任优先考虑。
2. 班主任任职期间享受班主任津贴。津贴按月考评情况(主要考评班主任常规工作和班级管理工作)每月发放。
3.班主任因失职、渎职使班级发生重大违纪、违规现象或安全事故班主任当月津贴酌量减免。
教师持证上岗制度
一、小学教师必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应用普通话教学,普通话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
三、小学教师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实行持证上岗。
四、爱党爱国、热爱教育、思想健康、具有良好的师德,身体健康无国家规定不适合在学校工作的疾病。
五、新教师入校第一年工作期间为见习期,完成相关的教育教学业务培训。并及时了解学校的校史及发展概况,学校的办学定位、办学思想及发展规划,机构设置及专业建设改革情况等,了解教师师德规范、教师的基本业务要求等。
六、实行岗前考评制度。新教师参加积极区域教师培训,经过1年见习后,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新教师的思想道德、教学业务进行综合考评并报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审定,不合格者延长见习期或不予聘用。
医师执证上岗制度
一、医师任用资格原则上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也可自愿参加上岗证的考评认定。并在未来两年内,学校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全部持有国家颁发的医疗卫生执业证书。
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教育事业,有一定的文化和专业技能,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体健康。
三、具有相关医学本科以上学历者还需具备县教育局颁发的教育学、心理学单科合格证。
四、具有当年区级以上医疗机构颁发的年度体检合格证书。
五、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未来所有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将实施综合绩效考核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财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一、45周岁以下(1968年12月31日后出生)所有会计人员及55周岁以下(1958年12月31日后出生)总账会计必须在2014年底前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否则不得继续从事学校会计工作;
二、45周岁以上至50周岁以下(1968年12月31日至1963年12月31日出生)会计人员必须在2016年底前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否则不得继续从事会计工作;
三、鼓励50周岁以上出纳会计积极学习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学校会计人员在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前,必须自觉加强财务理论及财务技能学习。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完成学校交办的本职和临时任务。参加财务人员培训并取得合格级以上等级。
五、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认真掌握库存限额,按现金收付记帐,凭征办理收付,收付数额当面点清,防止差错。
六、做好学校财务支出的保密工作,不准随便泄露财经信息。
民主管理制度
一、为了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与监督的权利,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办好学校,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依据《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条例规定,制定我校民主管理制度。
二、民主管理工作在校党支部的领导下进行,按照有关规定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三、建立健全学校教代会制度,定期召开教工大会,使全体教职工都能参与学校管理,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制是在党支部领导下,教职工实行民主权利,参加民主管理的一种正常渠道和法定的基本形式,对学校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审议,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作出决定,监督评议干部。
五、学校重要事情的决策,以及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大规章制度的制定,都要经过教职工代表参与讨论研究或审议,由校长颁布施行。
六、校长每学年要向教代会报告学校工作,听取教代会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支持教代会开展的工作。
七、学校党支部要加强对教代会的领导,保证教代会向正确的方向发展。
八、拓宽民主渠道,广聚群策,促进学校建设和发展,开展征集合理化建议活动,开通校长热线等,经常收集教职工们的意见和要求,由各部门及时向学校领导班子汇报进行处理。
依法签订用工管理制度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法》《工会法》等的规定,制定学校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一、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师。
二、学校全面遵守劳动、社会保险、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保护、工会组织、妇女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教师的劳动合法权益。
三、学校着力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把关爱教师,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作为教育教学和用工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促进教师全面发展,增强学校凝聚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高凝心竞争力,加快形成事业关爱教师,与教师共同发展的利益共同体。
四、教师应当完成工作任务,提高教师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弘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风尚,构建诚信、和谐、创新的团队理念,让新型的和谐团队理念成为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的共识和自觉行为规范。
教师申诉制度
一、为了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保护教师的身心健康,根据《教师法》制定本制度。
二、教师申诉的范围
1.正常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受到侵害的;
2.正常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习成绩的权利受到侵害的;
3.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的权利受到侵害的;
4.在职务聘任中,受到不公平对待的;
5.绩效工资扣罚不合理,计算有错误,违反了学校教代会决议或上级规定的;
6.评优评先程序不符合上级规定,受到了不公平对待的;
7.学校职能部门在教育教学管理中违反上级规定,侵犯了教师的合法权益的;
8.其他违反教师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教师申诉形式与渠道
1.申诉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均可。
2.根据申诉的内容,可向工会、校长室、党支部提出申诉。
四、教师申诉的处理
1.实行首问负责制。即教师无论口头还是书面向工会、校长室、党支部任何一个干部提出申诉,接待干部都应热情接待,问明情况。
2.对教师的申诉,学校应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予以明确答复。如申诉事实有误,学校应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及学校规定作出说明或解释。
3.如申诉事实清楚,教师的合法权益确实受到侵害的,学校应立即予以纠正,并把结果通报给申诉人。
4.因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给教师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在一定范围内消除影响;经济受到损失的,应给于适当补偿。
5.申诉不成功时的救济途径A,上级部门;B、家、校、社区联合小组。
学生申诉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对学生合法权益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育行政执法的实际,为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培养学生的法制意识,制定本制度:
一、诉人和被申诉人
1.校内学生申诉的申诉人员是学校在校学生及其监护人或代理人。
2.校内学生申诉的被申诉人主要是学校各职能部门和任课教师。
二、申诉范围:
学校和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重学生的发展权,尊重学生参与学校各项活动的权利,尊重学生在学校期间的发明创造权,尊重学生平等的学习权利;保护学生个人发表见解的权利,保护学生的个性、特长的权利,保护学生个人隐私的权利,保护学生的健康权,保护学生的荣誉权,保护学生的人身自由权;
1.学生对学校和教师做出的各种不当行为不服,可向学生维权岗或学生维权委员会提出申诉。
2.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受侵害的。
3.对学校给予的处理不服的。
4.学校、教师或其他人员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受侵害的。
三、受理申诉的机构
1.学校成立校内申诉委员会,由校长室、党支部、大队部、 德育处等组织委派代表组成,是学校处理校内学生申诉的决策机构。其成员可接受申诉人书面提出的申诉。
主任:宫君
成员:丁丽 王树忠
丁伟红 南文军 吴德辉 吕倩
2.校内申诉委员会下设学生申诉办公室,设在大队部。作为学生申诉委员会的职能部门,负责受理学生的书面申诉或口头申诉。
四、申诉的程序:
1.申诉的提出: 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可采用口头申诉或提出书面申诉申请书的形式向申诉办公室提出申诉。
(1)书面申请既可以由学生本人提出,也可以由其监护人代为提出。申诉书中必须写明申诉人和被申诉人的自然状况(由监护人或委托人代理的,因写明代理人的有关情况),申诉的要求,事实与理由,并可提供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据。
(2)口头提出申请的,受理机构应当记录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主要事实、理由、时间等。
2.审查受理: 学生申诉办公室或其他部门接到学生或监护人的申诉材料后,收到申请书5日内进行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也应通知申诉人不予以受理,并说明理由。
3.调查听证
(1)学生申诉办公室或其他部门接到学生或监护人的申诉材料后,组成三人以上的调查组,对申诉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
(2)校内学生申诉办公室受理的申诉案件,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取得佐证材料,然后召开学校领导、教师、家长和学生以及被申诉对象等方面人员参加的听证会,进一步核实案;
(3)调查、听证过程的笔录或听证材料的记录,由当事人签字。
(4)申诉受理办公室成员与申诉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者,应回避由其他成员代为受理。
4.作出处理决定
申诉办公室应当在收到申诉书决定受理的三十日内,在对申诉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作出处理决定。在处理申诉案件时,如当事人自愿,可主持调解,达成协议。如需要,可拟定调解书,双方签字,调解书与处理决定书具有同等效力。申诉办公室作出的处理决定,要制成处理决定书,由申诉办公室成员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工会工作管理制度
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是学校深化教学改革的基础,充分发挥学校工会这一群众组织的作用,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与创造性,增强教职工的凝聚力与向心力,搞好民主管理,特制定学校工会工作管理制度如下:
一、工会在党支部领导下,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工会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及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等重要思想。
二、定期召开教代会,做好教代会的组织工作,充分发挥教代会作用,增强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意识,履行主人翁权利和义务,积极提合理化建议,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
三、丰富教职工业余文体生活,开展各项群众性文体活动,积极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关心教职工生活福利,及时反映教工的意见和要求。
五、配合学校行政做好校务公开日常工作,做好材料的收集整理。
民主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为充分发挥教代会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除定期召开教代会外,为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重要问题,特定制度如下:
一、教代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处理,根据群众的要求及时召开。
二、民主管理联席会议根据会议内容处理临时遇到的重大问题,如:
1.对教代会通过的方案和决议,根据新的情况作出修改、补充。
2.检查教代会有关方案和决议落实的情况等。
工会向党支部汇报制度
工会是在党的领导下,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独立开展工作,发挥应有作用的重要体现。为此,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对于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及重要问题,工会应及时向党支部书记进行汇报。
二、汇报的内容要点:
1.工会的计划、总结。
2.关于师德建设方面的系列活动。
3.关于各项捐款活动。
4.关于教代会的准备与召开。
5.关于推荐先进人物、表彰先进教师。
6.关于教职工全体性的大型文体活动。
根据具体情况,可直接向党支部书记汇报,根据党支部书记的指示、意见,工会进行具体实施。
教育工会会员管理制度
根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凡在我国企业、事业、机关中从事体力劳动或脑力劳动,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职工,不分性别、民族、企业、宗教、信仰,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成为会员。
一、入会制度
1、对象。
凡在学校中从事脑力劳动或体力劳动,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教师干部,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已加入学校工会位会员。
凡在学校工作六个月以上的合同工、临时工,也可以加入学校工会为会员。
教师、职工离退休前没有参加工会,退休后原则上一般不再吸收入会。但是,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考虑他们的愿望和要求,可以按照工会章程规定,为个别有需求的教师办理入会手续,然后保留其会籍。
2、手续。
教职工参加工会,需由本人向学校工会小组长口头申请,填写好入会申请表,经过工会小组讨论通过,校工会委员会批准,发放统一印刷的会员证。
二、会员会籍处理
会员的会籍是会员履行入会手续后从组织上得到承认的依据,也是会员的组织关系。日常的会籍处理有以下几种情况:
1.保留会籍
保留会籍是指工会会员既不离开工会组织,又允许其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的情况下,会籍的一种处理办法。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离、退休的工会会员,保留会籍;
(2)会员离开学校,长期不能参加本单位工会组织生活,可保留会籍;
(3)会员调入无工会组织的单位时,学校工会组织要向会员说明,可保留会籍,等新单位建立工会后,再接转工会关系。
(4)临时工入会后,因停止工作离校时,其会籍可予保留,保留会籍期间不缴纳会费;到新单位工作时,可以把会员关系转到新工作单位;
(5)合同制工人,在解除合同后未在学校或其它单位续签合同时,其会籍可保留在学校;
(6)因公或自费出国期满未回的教师职工,其会籍一般可予保留;
(7)辞职离校教职工和自动离职的教职工在其未进入新的工作单位前,一般情况下会籍可予保留;
(8)外籍教职工回国时,收回会员证,不转会员的组织关系,可由省、市、自治区总工会发给参加中国教育工会的证明。
2.会员离(退)会
(1)会员有退会自由。其程序大体是:由本人向工会小组相分工会委员会提出,由校工会委员会宣布除名并收回会员证;
(2)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接受改正,应视为自动退会。
3.开除会籍
(1)凡依法判处徒刑的犯罪分子和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分子,一律开除会籍;
(2)会员不执行工会决议,违反工会章程,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或违法乱纪情节严重者,可以开除其会籍。开除会员会籍,须经会员所在工会小组和分工会委员会讨论提出意见,由校工会委员会决定,报上—级工会备案。
工会送温暖制度
为使全体教职工感受到集体、大家庭的温暖,特拟定我校帮困送温暖制度:
一、在职工出现婚、育、病、丧等特殊情况时派人走访、慰问,力所能及地帮助职工解决各种困难,对于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解决救济、捐助等问题,使职工顺利渡过难关。
二、定期组织人员对一线职工及其家庭进行走访慰问,帮助一线职工解除后顾之忧。
三、在春节、中秋节等重大节日对职工进行走访慰问,及时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
四、节假日期间定期派人对离退休教师进行慰问。
五、及时掌握职工动态,出面调解职工家庭矛盾,搞好家庭团结工作。
学校六必访制度(修订稿)
1、获奖。获教学、教科研重大成果一等奖(省以上)的教职工;
2、生病。教职工患重病者、生病住院、生病在家休养一个月以上者;
3、遭灾。教职工碰到天灾、火灾等情况或受伤;
4、生育。教职工生孩子休产假;
5、丧事。教职工本人不幸去世或直系亲属亡故;
6、献血。教职工参加义务献血的。
帮扶学生救助生活制度
一、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帮助学生救助生活领导小组,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每学年初,由德育处对学校特困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按照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给予免除必订类课本费、作业本费、午餐费。
三、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于特困学生参与校外实践、参观等活动,给予免除费用的优惠。
四、德育处建立特困学生档案,保护学生隐私。
五、加强与特困学生的交流与沟通,关心爱护特困学生,让他们在享受物质帮扶的同时,心理得以健康发展。
慰问、救济、福利等制度
为了体现学校对教职工的关心、帮助和支持,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更好地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以全身心地投入到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工作中去,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慰问制度
1.对长期病休人员定期走访、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热情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2.对临时住院病号(包括教师本人或直系亲属)视情况给予看望。
3.对工会会员直系亲属去世的给予慰问。
第二条 救济制度
1.工会会员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青岛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享受定期困难救济(标准按照青岛市有关规定执行)。
2.对工会会员家中遭受意外或自然灾害的,给生活造成较大困难的,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经济救济。
3.对特殊情况,经校领导批准,实施一些临时救济。
第三条 福利制度
1.国家法定节日根据国家规定给予每个会员享受。
2.积极争取体育锻练活动场所,配备相应的健身器材,加强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改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
3.不定期组织工会活动。
第四条 工伤、重病、死亡等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 附 则
本条例由学校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职工聘任制度
为了不断完善教育人事管理体制,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我校的教师职工聘任制度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十八大报告中关于教育工作的精神为纲领,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制度,形成持续有效的、能够调动教职工积极性、优化教职工队伍、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教师管理机制,使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变成干部教师自我反思、自我完善的过程,从而达到自我发展的目的。
坚持依法治教、以德治教,坚持以人为本,育人为本,努力建设一支敬业爱生、品德高尚、业务精良、结构优化,能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学习型、创新型的教师队伍。
二、关于设岗工作
根据我局重新核定的教职工编制,规范学校内设机构和岗位设置,使每位教师满负荷量,做到“三定’,即定编、定员、定工作量,总的原则是“以编定岗、以岗定员、以员定责”,促进我校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
三、关于竞争上岗的依据
按照区教育局有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教职工三年来的工作进行全面的考核。学校将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竟争上岗的重要依据。
四、关于教师竞争岗位工作
1.成立由党、政、工、团、教师代表组成的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2.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确定部分教师免于竞岗答辩,直接选择岗位。
3.其他教师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竞岗述职、答辩和民主评议。
我校教师竞争上岗工作,要贯彻民主化程序,做到各种选票,当场宣布结果,增进工作的透明度,坚持做到“六公开”,即:拟竞争聘任的岗位及数额公开;岗位职责、聘任条件公开;竞聘人员的基本情况公开;聘任委员会名单公开;个人述职及答辩、民主评议全过程公开;竞争上岗的人员名单公开。真正健全和完普“聘任看实绩,上岗靠实干,考核看实效”的竞争机制。
师德奖惩制度
教师素质,师德最重要。为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从严治教,依法执教,树立教师良好形象,提高教师整体素质,提升学校办学特色,实现学校三年发展规划目标。为此,特制定师德考核奖惩制度如下:
一、设奖
每月在绩效工资中,设立师德奖。
二、奖励制度
1.教职工认真学习领会《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宁夏路小学师德公约》,恪守《宁夏路小学师德责任书》规定,自觉遵守,积极实践,无任何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享受师德奖。
2.教师个人和教师团队每学年无师德违规记录,方可参加市、区、校级各项荣誉和称号的评选。
3.年度考核、职称评定、干部推荐与选拔等工作,同等条件下,师德优秀者为先。
三、 惩戒制度
(一)凡出现以下违反师德规范的情况,经查属实,按照情节扣除当月师德奖的20%-50%
1.上课期间随便出入教室、吸烟、接打手机,让学生随意出教室递拿物品。
2.在工作时间不做任何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情,如不网购、网聊等。
3.私自向学生收费、摊派读物及推销商品。
4.违法上级有关饰物、衣着、发型、发色的相关规定。
5.不尊重家长,训斥、指责和羞辱学生家长,引起家长反感,对学校不满甚至投诉的。
6.因工作或个人矛盾,不通过正常途径解决,大吵大闹,造成不良影响,有失教师风范的。
7.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向学生家长索取财物。
8.以任何借口不执行校规和校务会决议。
9.其他有违师德规范的行为。
(二)凡出现以下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学生、教师、社会中造成重大不良影响,对学校声誉造成重大损害的。经查属实,扣除当月师德奖,学年末一票否决,取消任何评优评先资格。
1.有讽刺挖苦、呵斥歧视学生,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严重违规事件。
2.利用任何形式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恶劣言论。
3.不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或传播不利于团队和谐发展的言语,搬弄是非,教师间不团结、不协作,严重影响教师形象。
4.师生矛盾恶化、有乱班现象,严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5.因组织管理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6.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7.从事有偿家教和收费补课。
四、监督、保障机制
学校成立“师德建设考评领导小组”, 与全体教职工签订“师德承诺责任书”,实施干部“即时管理”巡查。
教代会工作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学校应当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师参加民主管理和监督。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教代会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照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行使职权利。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团结和动员教职工投身教育教学等各项任务,群策群力,办好学校。
二、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三、教代会在学校权限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
1.审议建议权。定期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重大改革措施、教职工队伍建设和财务决算等。
2.审议通过权。实行聘用合同制方案、岗位聘任制方案、校内绩效工资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及其它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实施。
3.审议决定权。学校教职工福利费用使用原则、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集体福利事项,由教代会审议决定。
4.评议监督权。评议的内容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四、校长要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认真对待教代会的有关决议和提案,尊重和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的职权。
五、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行使指挥职权,教育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六、教职工代表以处室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教师代表应占全体代表60%以上,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到任改选,可连选连任。
七、教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经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代表,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教职工代表的权利:
(1)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按规定的程序,提出提案和议案。
(3)有权对大会议程充分发表意见,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4)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和控告。
2.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1)努力学习,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提高自身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能力。
(3)积极参加教代会的活动,认真执行和宣传教代会的决议,完成教代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4)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做好群众工作。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校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八、教代会定期开会。大会的表决必须有全体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九、教代会正式会议的基本程序:
1.宣布大会开幕。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2.上级领导或有关方面致辞。
3.校长作学校工作报告。
4.提交大会审议方案或有关事项的说明。
5.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作提案工作报告。
6.大会表决或选举事项。
7.学校领导讲话。
8.宣布大会闭幕。
十、教代会的议题应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和群众迫切关心的问题,广泛吸收教职工的意见,经党支部审议后,请大会通过。大会议题产生程序:
1.工会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大会议题的建议。
2.报校党支部审核。
3.提交大会表决通过。
十一、学校工会委员会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在党支部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下列工作:
1.做好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组织选举教职工代表,征集和整理提案,经党支部批准后,召开大会。
2.大会闭幕期间,组织代表传达、贯彻大会精神,督促检查大会决议及提案的落实。
3.向代表和教职工群众进行宣传教育,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接受他们的申诉。
4.处理教代会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财务管理制度
为严肃学校财务制度,合理使用经费,使有限的资金发挥出最大的效益,特制订本制度如下:
一、用款权限
1.对于学校正常的办公用品、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等物品,总务处可根据具体情况请示分管校长后购买。
2.对于消费品的购买:
①300元以下的物品,由总务主任批准购买。
②300元—1000元之间由分管校长决定购买。
③1000元以上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购买。
二、报支项目
1.出差报支:未经校长室同意,一律不得出差,出差人员报支标准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的非正常开支办私事的开支均不得报销。
2.杂支费报支:各类补助、津贴、奖金、招待费、临工工资等支出,必须由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分管校长或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方可报支。
3.基建及维修:总务处必须事先预算并向分管校长报告,经批准维修的项目用工、用料必须两人以上参与合价,合价结果经校长室审查后方可实施。工程结束后,必须由校长室和总务处认真验收,达标合格,方可支款。原则上学校领导及教职工亲戚不予考虑安排做工。
4.公私借款:教职工因公需要借款,必须经分管校长审批同意,公事结束一周内应主动向财务人员一次性结清帐目,逾期不结清,财务人员可在其工资内扣除。教职工确因特殊困难向学校借款,须经分管校长同意,借款额不得超过下月工资的一半,并在下月工资中扣除。特殊情况借款另定。无论公私借款,前期借款未清,后期不准续借。
三、购买公物
购买公物须二人以上,并经保管员签字验收后,方可入库,发票须经经办人、证明人,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三、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区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区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四、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五、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六、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七、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八、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区政府和区教育局。
九、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附件: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009年修订)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实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提高教师整体素质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也是推动素质教育有效实施的重要因素,为强化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不断提升自我修养,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自觉地完成教书育人的重任,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普通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若干意见》,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履行的基本规范:(2009年修订)
1.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3.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5.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6.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二、履行情况的奖惩
1.全体教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2.学校根据教师履行情况及日常表现,在年度考核、晋升、业绩评定时,把师德规范履行情况作为重要的考评依据。
3.对违反师德规范的教师,依据《师德奖惩制度》处理。
4.违反师德规范所引起的不良后果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班主任队伍建设规划
班主任是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德育工作,提高教育质量,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完成学校各项教育任务的中坚力量,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主力军。如何加强学生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进一步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是摆在班主任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在新的形势下,学生的思想道德面貌也发生了许多变化。新的环境、新的要求对学校德育工作提出了挑战,学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因此,抓好班主任队伍建设是做好学校德育工作的关键。德育实践已经充分证明,抓好德育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质量是发挥德育管理效能的重要基础和保证。为加强和改进班主任工作,现制定我校《班主任队伍建设规划》。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完善学校班主任制度,高度重视班主任工作。不断增强对班主任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努力解放思想,加强研究与实践,创新队伍管理模式,完善队伍培养机制,全面加强班主任队伍的师德建设和能力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总体目标
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学校需要、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的具有较高专业素养的班主任队伍。班主任队伍素质整体提升,班主任工作实践突出创新,班主任工作成效明显优化,班主任工作特色充分彰显。初步构建具有鲜明校本特色的班主任队伍管理和培养模式,造就一批具有勤于实践、乐于研究、敢于创新的优秀班主任。
三、基本策略
(一)积极做好班主任的选拔与培养
1.选拔
(1)选派一批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优秀教师担任班主任。
(2)对新工作的教师进行岗前培训,注意考察,从中挑选一部分素质较好的新教师做班主任。
2.培养
(1)通过班主任会,针对学生教育和班级管理的各个方面请经验丰富或在某一方面工作中做得出色的班主任介绍经验,谈自己的体会,使新班主任尽快熟悉抓好班级管理和对学生进行教育的方法。
(2)通过大队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的及时反馈,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来提高新班主任的工作能力。
(二)增强班主任的责任心和爱心
班主任工作对班集体建设和成长起着决定性作用。人格高尚的班主任应是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和进步的一面旗帜,一盏航灯。一个学生能否成才,一所学校能不能办好,班主任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加强班主任的师德教育,通过专题讲座、典型引路、主题活动、舆论导向、制度约束、民主测评等途径,不断加强班主任的责任意识和与爱心教育。
(三)加强班主任学习与工作研究
1.定期开展学习活动
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对教师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怎样适应时代、社会要求,培养什么样的人和怎样培养人成为班主任工作中的根本问题。对班主任的学习要及时注入浓郁时代气息的要求,强化其使命感和责任感。自觉加强德育理论、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利用班主任会和业务学习时间,交流经验,学习相关德育文件。
2.建立班主任工作手册
根据学生发展需求,建立《班级成长手册》、《沐浴书香》读书手册,及时开展各项活动,提高班主任管理水平。
(四)实行班主任工作评价考核制度
1.继续完善我校的《班主任工作月度考核制度》,对班主任工作绩效进行科学、合理、公正的评价,充分发挥其激励与导向作用,对班主任队伍的建设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根据本校实际,修改并逐步完善班级工作考核奖励办法,注重过程管理和考核,通过日检查、周评比、月总结的考核办法,把班主任工作的重点转移到教育和管理的过程上来,转移到教育和管理的细节上来,转移到教育和管理的效益上来。每月对班级工作成绩显著的班主任给予必要的奖励,真正让班主任工作成为学校中令人羡慕的岗位。
2.提高班主任的岗位职务津贴,与所带班级的人数和工作情况挂钩,加大班级工作考核奖励力度。每学年末设立班主任工作效益奖,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五)创设有利于班主任队伍成长的良好环境
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为班主任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理解、尊重、依靠、信任班主任,既要在工作中严格要求他们,也要积极为他们创造机遇,支持他们的专业发展;既要鼓励班主任发扬奉献精神,也要不断改善班主任的工作和生活待遇,进行物质和精神双重激励。
总之,通过以上规划的实施,力争使我校在班主任队伍的培养、建设和管理上不断进取,与时俱进,使我校的德育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班主任工作条例
一、班主任的作用
班级是学校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单位,班风建设直接影响校风建设。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是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之间联系的桥梁,是学校实施教育、教学工作的主力军。班主任是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教育的骨干,班主任在学生全面健康的成长中,起着导师作用。
二、班主任的职责
班主任的基本任务是: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要求,开展班级工作,全面教育、管理、指导学生,使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体魄健康的公民。
(一)基础建设方面
1.班级基本情况资料齐全,记录及时规范。
2.班级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安排、有记录。
3.教室常规建设达标,配齐班级常用的必备物品。教育学生爱护公物。
4.指导班委会和本班工作。培养学生干部,组织选举精干、得力、有效的班委会,充分发挥班干部、小组长及课代表的作用。
5.组织学生参加班级值日和学校护导,提高学生的自理能力。
6.熟悉班级学生自然情况、思想品质、文化学习、身体素质、个性特长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7.进行班级的日常管理,建立班级其它各方面的常规,把班级建设成为奋发向上、团结友爱的集体。
(二)思想教育方面
坚持正面教育、积极引导,做到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热爱学生、尊重学生。
1.根据国家教委颁发的《小学德育纲要》对学校工作要求,明确班级思想教育主题,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教育活动。
2.掌握学生心理发展规律,分析本班学生心理特点,做好班级学生日常的心理思想教育工作。
3.组织班级学生参与每周的升旗仪式,教育学生严格执行升、降旗礼仪规范。
4.充分利用班会时间,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活动。
5.组织和领导学生参加劳动教育和其他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劳动观念,提高思想觉悟。
6.努力通过家访、电话、约见、博客等途径,经常和家长联系,争取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配合。各次家长会有准备、有信息反馈,要充分地与家长交换意见,尊重学生家长。
7.加强后进生、违纪生的思想教育,坚持正面教育,耐心细微地做好转化工作。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和侮辱学生。处理好偶发事件,对犯有错误的学生既不嫌弃,也不姑息、护短。对严重违纪生应报学校政教处严肃处理。
8.做好班级学生的思想品德考核及评定等各种奖惩工作。工作中要发扬民主作风。
(三)学风建设方面
1.加强学生学习目的性的教育,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努力学好各门功课。
2.加强班级学风建设,提高学生学习的自觉性,指导学生学习方法,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
3.注意总结交流学生学习经验,听取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并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和老师。
4.主动联系科任老师,商讨本班的教育工作,了解和研究学生的思想、学习情况,协调各科活动和及课业负担。
5.对学习上的困难生,与年级组协调,组织好补差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做好期中期末学生成绩的汇总工作。
(四)文体卫生工作方面
1.组织指导班级学生举办或积极参加各种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科技、文娱、体育和社会活动。鼓励学生发展正当的兴趣和特长。
2.对校级文艺骨干、运动员要加强教育,热情关怀,支持和鼓励他们积极参加训练、比赛活动。
3.督促学生认真做好广播操、眼操,积极参加课外体育活动,努力提高体育达标成绩。
4.教育指导学生参加学校规定的各种劳动,要求学生自觉搞好个人卫生和教室、包干区、学校小垃圾箱等环境卫生。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培养学生讲究卫生、乐于吃苦的优良品质。
5.督促学生注意用眼卫生,注意常见病的防治发生。协助校医组织好学生体检工作。
6.了解和关心学生的心理、生理健康状况。引导学生增强心理承受能力,培养良好的个性品质。
(五)理论业务学习、教育科研方面
1.经常学习教育法规和有关重要文件。
2.班主任在工作中应注意调查研究,了解学生的特点和思想实际,讲究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3.积极参加市、区、校级有关教育理论和业务的讲座、观摩等活动。
4.准时认真地参加班主任工作例会,积极参加校内外的班主任工作研讨会。
5.认真学习有关教育理论,并在实际工作中积极加以实践总结。
三、班主任的任免和管理
1.班主任由校长任免。
2.教导处负有对班主任提出考察、任免意见的职责。
3.学校定期召开班主任会议,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指导工作。
4.班主任的考核管理由教导处主管,年级组在教导处指导下负有管理班主任的职责。
5.对不履行班主任职责、玩忽职守或因其它原因,不适宜做班主任工作的,撤消或免去其班主任职务。
四、班主任奖惩
1.学校在评定职称、评选先进、调资工作等方面,同等条件下对班主任优先考虑。
2. 班主任任职期间享受班主任津贴。津贴按月考评情况(主要考评班主任常规工作和班级管理工作)每月发放。
3.班主任因失职、渎职使班级发生重大违纪、违规现象或安全事故班主任当月津贴酌量减免。
班主任工作每月量化
班主任工作学期自评条例
一、常规工作
参加班主任工作会议、培训:认真参加每一次的班主任会议和培训,并积极发言,及时提交学习材料。
2.项活动参与及材料上交:按参与活动,及时上交较高质量的材料。
3.级文化建设:环境布置符合学生发展需求,体现班级特色,表现学校教育理念,班风、学风良好。班级凝聚力强。
4.成长足迹填写:及时填写,内容充实,体现班级特色。
二、科研工作
积极承担科研课题,研究班主任工作方法,提高班主任工作能力。
三、学生管理
学生常规:学生彬彬有礼,文明素养高。班级每学期获得10次以上文明班集体称号。
学生读书:天组织学生读书。每月开展班级读书活动。学生文化素养高。
学生干部培养:公平公正评选小干部,小干部具有服务意识。班级设立符合学生的服务岗位,学生自主管理能力强。
四、教育活动
班会:按时按要求开展班会课,教育效果明显,相关素材及时交。
对待特殊学生:关注贫困生、学困生、特别生,耐心热情,有科学的方法进行辅导。
心理辅导: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积极进行心理辅导。经常排查学生隐性心理疾患,并有效进行危机处理。
班级活动:根据学生发展需要,及时开展富有特色的班级活动。
五、家校合作
家长委员会:建立比较完善的家长委员会,分工明确。及时联系家委会,组织开展活动。
家长沟通:班级博客完善,及时添加内容。用好家校联系本,积极开拓更多的沟通渠道。家长驻校及家长开放日,积极接待家长。
家长培训:按时发《父母课堂》,按时开展家长征文活动,积极建设书香家庭。每学期做好家长会工作。上好公民教育课。定期开展家长交流活动。
六、学生发展
学生获奖:学生积极参加各种比赛,取得优异成绩,按一定比例发放证书。
学业成绩:学生乐于学习,方法得当,在各科学习中优良人数达90%以上。
青岛宁夏路小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试行)
2010年1月
为深化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管理规范的校内分配制度,进一步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市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人事局等部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的通知》(青南政办发【2009】50号)、和《市南区教体局局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校内部分配制度要与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和业绩紧密结合,加大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的力度,积极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作用,提高办学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注重公平的原则;
2.坚持公开透明、规范管理、阳光操作的原则;
3.坚持分类管理、总量调控、放权搞活的原则;
4.坚持注重业绩,向班主任教师、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和时间
学校在编在职教职工,自2010年1月1日期是是绩效工资方案。
四、绩效工资的核定、分配
1.每年1月份,区人事局会同区财政局、教体局核定局属各义务教育学校的绩效工资总量。
2.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占效工资总量的70%,按照区财政工资统发渠道直接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由学校依据绩效考核情况自主发放。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课时津贴、月考核奖、岗位津贴、月工作量化奖、学期考核奖、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和加班补贴等项目。课时津贴、月考核奖、岗位津贴、月工作量化奖原则上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70%。
1.课时津贴:
教职工的课时工作量参照《市南区小学教师工作量实施意见》并结合学校实际执行。教师认真完成学校分配的课时任务,每月人均发放课时津贴280元。
学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参照教体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教学辅助及后勤服务等工作可折合为工作量。
代课:每节课5元(2011年,经教代会研究决定每节课改为10元),代课费从请假教师课时津贴中扣除。因公外出不能上课的,原则上给予调课,调不开的安排代课,代课费从学校绩效工资总额中支付。
超课时:按每节课6元发放。
2.月考核奖:出满勤每月人均200元。
(1)全勤者发放出勤奖100%。
(2)全月病假3天,按照每天10元扣发月考核奖。
(3)全月事假2天,按照每天15元扣发月考核奖。
(4)全月请假2小时之内算零星假,每次扣发5元月考核奖(含迟到),超过两小时为半天假。
(5)全月病假4—5天(必须有医院证明)、事假3—4天,按照月考核奖的二分之一发放。
(6)全月病假6-10天,事假5—8天按月考核奖的四分之一发放。
(7)全月病假10天以上、事假8天以上,扣除当月的月考核奖。
(8)班主任请假一天,从班主任岗位津贴中每天扣除15元给跟班教师。
对于40岁以上(包括40岁)教师,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每月可享受半天假和1次零星假(迟到);有孩子的教师每月可享受2次零星假(迟到),出勤仍然按照100%发放。
病假、事假、零星假均累计。
3.岗位津贴:(单位:月/人元)
班主任:见班主任考核细则。
护导:严格遵守有关护导制度和岗位职责,发现违规一次,按照本月考核75%进行发放;累计2次违规,按照本月考核50%进行发放;累计3次违规,取消该项发放。
午托:严格遵守有关午托的岗位职责,发现违规一次取消该项发放。
4.月工作量化:
①基础工作40元
25%师德:落实《师德责任书》,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程度,取消该项发放、业绩奖励降为二类或取消本月、数月业绩奖励并影响年度综合评定。
25%安全:落实《安全责任书》,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程度,取消该项发放、业绩奖励降为二类或取消本月、数月业绩奖励并影响年度综合评定。
25%处室卫生:落实《办公室及环境卫生细则》,违反一次,该项按照50%考核,违反两次及以上取消该项发放。
25%爱护公物:落实爱护公物相关制度,违反者视情节轻重,除追究责任,赔偿外,取消该项发放。
②教学质量80元
20%备课:落实《教学常规——第三章制定教学计划常规》《教学常规——第四章备课常规》,违反者根据具体情况,取消此项发放。
20%上课:落实《教学常规——第五章课堂教学常规》,违反者根据具体情况,取消此项发放。
20%作业:落实《教学常规——第六章作业批改常规》《教学常规——第七章课外辅导常规》《教学常规——第九章第二课堂活动常规》,违反者根据具体情况,取消此项发放。
20%教研活动:落实《教学常规——第十章教学研究常规》《教学常规——第十一章听课评课常规》,违反者根据具体情况,取消此项发放。
20%质量分析:落实《教学常规——第八章复习与考试常规》,违反者根据具体情况,取消此项发放。
③科研培训40元
25%科研案例:及时上交案例,内容撰写翔实、有代表性的、能够按照要求并结合自己工作实际撰写的,成绩为“优”或“良”的奖励100%,合格等级的奖励50%。上交的案例是抄录的或不上交科研案例者,取消该项发放。
25%培训出勤: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校本培训,及各级组织的培训活动。迟到1次的,按照80%进行考核;本月累计迟到2次,按照50%进行考核;本月累计迟到3次以上,不再进行奖励。外出参加培训无故缺勤1次或请假2次的取消此项发放。。
25%学习笔记:树立终身学习观念,政治、业务学习笔记无缺漏,内容丰富,参加外出培训需及时提交反馈表,按100%奖励;否则取消该项发放。
25%基本功训练:落实《教学常规——第二章教师基本功的要求》,自觉进行基本功训练,按时上交作业,不断提高教学技能,按照100%进行奖励。缺一次作业,按照50%考核。不求上进者,取消该项发放。
5.加班补贴:经学校批准需要加班,按每天10元发放加班补贴。
6.学期考核奖:
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根据《教师工作质量评估细则》分等级按学期发放。
六、几个具体问题
1.学校将教师考评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考评为合格及以上的教师,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并视不同等次情况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学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人员,下一年度只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学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下一年度不发放绩效工资。
2.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区教体局统一管理,单独核拨经费,由学校发放。设立月考核奖、学期考核奖项目。月考核奖由学校按照区教体局确定的标准按月发放,学期考核奖按照区教体局确定的标准,按学期发放。其他干部的岗位津贴由市南区教体局统一制定标准,并实行限额管理,不得超越限额。
3.经区教育局批准的内部离岗及退养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标准发放,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4.教职工产假期间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病、事假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的通知(国发[1981]52号)文件规定的基本工资扣除比例扣发。病、事假连续超过六个月的,不发给奖励性绩效工资。
5.教职工寒暑假期间按标准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得发放课时津贴、月考核奖、岗位津贴、月工作量化。假期返校、培训、教研、训练、参加比赛、账务记账等按实际工作时间计发加班费。
6.经教体局选派进修、学习一个月以上或参加支教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标准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拨付标准发放。
7.其他事项按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方案2010年3月经学校教代会通过,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学校原有的补贴奖励政策一律废止。
学校内部出勤规定
一、绩效:
(一)出满勤每月人均280元。
(1)全勤者每月发放出勤奖100%。
(2)全月病假3天,按照每天10元扣发月考核出勤奖。
(3)全月事假2天,按照每天15元扣发月考核出勤奖。
(4)全月请假2小时之内算零星假,每次扣发5元月考核出勤奖(含迟到),超过两小时为半天假。
(5)在有医院相关证明和学校同意后,全月病假4—5天;在至少提前一天告知学校和学校同意后,事假3—4天,按照月出勤考核奖的二分之一发放。
(6)全月病假6-10天,事假5—8天按月考核出勤奖的四分之一发放。
(7)全月病假10天以上、事假8天以上,扣除当月的月考核出勤奖。
(8)班主任请假一天,从班主任岗位津贴中每天扣除15元给跟班教师。
(9)未经请假或未得到批准就离开工作岗位的属旷工。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全部绩效;旷工2天以上(含2天)除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外,学期和年终绩效一并全部扣除。
(10)全年累计病、事假22个工作日以上(含22个工作日),学期和年终出勤绩效全部扣除。
对于40岁以上(包括40岁)教师,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每月可享受半天假和1次零星假(迟到);有孩子的教师每月可享受2次零星假(迟到),出勤仍然按照100%发放。
病假、事假、零星假均累计。
(二)特别强调:
1.病假必须有医院证明,事假必须至少提前一天请假。如有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校长请假,批准后方可向分管出勤干部请假。
2.教师请假、中午出门实行登记制(请假登记表见附件1),教师请假1天由分管出勤干部和学科分管干部签准,2天及以上由校长签准。
3.教职工管理上要按照目前仍旧有效的人事部关于《人事争议处理规定》(国人部发【2007】109号)程序实行管理决策。节选青岛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教育专用)第十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以下为合同原文)
(二)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三)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五)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4.提出人事仲裁的主体:
(1)必须是公务员或参公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编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的人事争议,争议的事项大概:
(2)单位和本人因为解除人事关系、或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发生的争议;比如:按照合同内容在岗位职责上、劳动纪律上、福利报酬上,晋级提职方面有纠纷的;
(3)提出的条件:本人从知道或应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过期不受理。但是有证据证明有不可抗力或其它正当理由的,经仲裁委员会确认的,不受这个时间的限制。
(4)基本程序:提出——受理——通知本人——10日内组成仲裁庭并被申请人提交答辩——开庭——条件或裁决——制作调解或裁决书——通知双方——送达后15日内或起诉或生效——整个程序操作的过程不得超过120日——在后期,会出现自动履行和强制执行两个程序。
二、关于独生子女费用的承担
2002年9月28日颁布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9月28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3年6月2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三十条第二款(二)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五的退休金(退休金为百分之百的不加发),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三、关于生育二胎的相关暂行规定
关于我校部分教师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规定,需要生育二胎的教师必须按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一条、二十五条、二十六条的规定,严格遵守,照章办事。
经过实地调研、了解相关政策法规,根据青岛市保险办政策规定和市南区人事科职能工作服务指南的说明,特制订我校产假待遇:
1.凡第一胎已享受158天产假(遇寒暑假也已享受顺延)的,第二胎只能享受90天的产假待遇;
2.如果第一胎只享受90天产假的,生第二胎时可享受158天的产假待遇。(遇寒暑假顺延只能享受一次)。
3.剖宫产产假按照有关规定增加2周。
说明: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与进步,如有相关政策的变革,学校也将随时进行修改。
四、《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鲁劳社[2006]44号)规定
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亦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正常劳动的天数折算发放。
青岛市中小学教师誓词
我宣誓:
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履行教师的神圣职责,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热爱学生,为人师表;追求真理,崇尚科学;依法执教,教书育人;勤勉敬业,严谨治学;团结协作,甘于奉献;终身学习,勇于创新。做学生良师益友,铸教师高尚人格。
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我愿献出全部力量。
宣誓人:
宁夏路小学师德公约
师德建设是教师团队专业成长的核心和灵魂,是实现师生、学校共同发展的关键,为弘扬师爱精神,塑造师表形象,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用真情、真爱、真教育培养学生,全体教师信守以下公约:
一、树立职业理想。坚定信念,志存高远,忠诚教育,热爱教学,以培养健康、文明、自主、创造的宁夏学子为己任。
二、遵守职业纪律。遵章守法,依法执教,严于律己,廉洁从教,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权益,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三、承担职业责任。严谨笃学,精益求精,因材施教,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为学生的发展开拓广阔的空间。
四、体现职业风尚。敬业乐教,积极进取,乐于奉献,团结同事、尊重家长,发扬团队精神,互助合作,共创和谐、文明学校。
五、维护职业形象。仪表端庄,举止文明,为人师表,不断提升自身的层次和品位,以高尚的人格魅力感染学生,争做学生、家长和社会的表率。
教师文明礼仪规范
一、升旗仪式
1.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全体教职工列队准时参加升旗仪式。
2.仪表要规范,仪态要庄重,穿着要整洁。
3.升旗时,脱帽肃立,行注目礼,与学生一起唱国歌,做到严肃认真,声音响亮。
4.如在行进中,听到国歌要自觉停下脚步,原地站好,行注目礼。
二、集会礼仪
1.准时到会。并做到提前几分钟到场,以保证大会准时开始。
2.带好记录本,按指定地点入座。
3.集会开始后,与会者不可随便走动和发出声响;迟到者,应悄悄入场,尽量不分散与会者的注意力。若因急事必须暂时离开会场,应弯腰悄悄出去,尽量减少对别人的干扰。
4.在开会的过程中,禁止接、打电话,手机应关机或调成振动状态。没有特殊的原因,不能中途离席。
5.开会过程中如有不同意见与建议,可会后单独与相关人员交流,不得中途随意打断他人讲话;
三、校园礼仪
1.进入校内要面带微笑,精神饱满,谈吐文雅、举止端庄。
2.文明礼让,在楼道内主动靠右行走;学生行礼问好时,教师要微笑还礼致意。
3.对待来宾要主动问候,微笑致意,彬彬有礼。
4.举止文明,谈吐大方,语言规范健康,用标准的普通话与人交流。
5.不随地吐痰,不随手乱扔杂物,并且看到杂物要主动弯腰捡拾,用实际行动给学生做榜样,一起维护校园的公共卫生。
四、接待家长礼仪
1.谦和有礼,尊重家长,不随便通知家长来校谈话。
2.接待家长要主动打招呼或握手,让座、敬水,热情有礼,不卑不亢,谦虚谨慎,不收受家长馈赠。
3.介绍学生情况要客观,公正,多讲学生的闪光点,婉转地指出不足,以利于和家长达成共识,共同教育好学生。
4.虚心听取家长的意见与建议,态度要诚恳,全心全意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五、办公室礼仪
1.同事之间要尊老爱幼,团结协作,做事、做人讲诚信,互相帮助,不说不做不利于团结的话与事
。胸怀宽广,能容人之短,看他人之长。
2.在工作期间不大声喧哗, 不串岗闲谈, 不打扰他人工作,工作时要态度认真,讲究效率,注意质量。
3.如遇参观、检查等的校外宾客,应主动起身问好,面带微笑并热情迎送。
4.上班期间严禁玩网络游戏、上网聊天、打扑克、干私活等,努力营造严谨认真、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
六、课堂礼仪
1.进教室前,教师应整理好上课的相关教具,并检查整理好自己的仪表,关闭通讯工具,或将通讯工具设置成无声。
2.上课预备铃响,教师和蔼、微笑地走进教室,轻轻、稳当地摆放好上课用品,并了解学生上课准备情况。上课铃响,教师从容走上讲台,然后肃立
,师生相互问好。
3.要求教师语言规范,谈吐文雅。课堂上要坚持讲普通话,要做到轻言细语,不得讲粗话、脏话,不用“教育忌语”,要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上课教态亲切自然,尊重学生提问和发言,不大声呵斥学生。
4.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 ,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一视同仁,坚持客观、公正地对待和评价每一名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5.教师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不随便出入教室,不会客,不接电话。
不无辜拖堂,无辜提前下课,不得任意停课,剥夺学生上其他的课程的权利。
6.文明执教,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坚持正面教育,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勇于接受学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创设和谐平等的教学氛围,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
教师仪表规范要求
一、教师的仪表言行,必须是学生的表率,身教重于言教。自尊自爱,严于律己,讲究礼节。举止文明,谈吐文雅,语言规范健康,用标准的普通话与人交流。
二、教师衣着要根据不同场合按要求穿着。庄重大方、朴实得体、整洁美观。着装得体,气质高雅,工作期间一律着职业装,符合教师职业特点。
三、女教师不穿奇装异服,发型不可怪异前卫,不漂染艳丽彩发,不得披散长发,化妆自然得体,不留长指甲,不涂彩色指甲油。不穿超短裙、吊带裙及透明单薄、过度暴露的服装。 饰物以不戴或少戴为宜,不得佩戴耳环。
四、男教师发型不可怪异前卫,不留长发、胡须,不漂染彩发。不酗酒,不赌博,不在校内吸烟。
学校工会活动规定
学校工会是全校教职工的群众组织。为了搞好工会活动,丰富教职工的文化娱乐活动,增长知识,增进健康,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教职工真正成为学校的主人,努力建设我校“教工之家”。为此,特制定本活动制度规定。
一、凡我校工会会员必须按工会决定积极参加工会活动,做到认真负责,完成任务。
二、因故不能参加活动者,须具备请假手续,经小组长报主席或组织委员批准方为有效。
三、凡迟到、早退、病假、事假、无故不到者,均根据情况,由工会委员会按学校规定给予处理。
四、各会员应在小组长指导下,按规定地点、程序、内容进行活动,爱护活动器材。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五、凡在活动过程中,有违背规定的现象或造成事故者,由工会委员会视其情节给予处理。
六、凡不认真参加活动,没有完成活动任务或没有达到活动目的者,视其情况,由小组长督促并给予处理。
七、工会会员应以主人翁的姿态,多提建议、多想办法,多搞建设,为建好“教工之家”作出应有的努力。
师德建设措施
宁夏路小学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把它作为培养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创建和谐文明校园首要任务,采取六项措施不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一、以学养德,提高教师对师德建设的认识。组织教师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十八大重要精神、《公民道德实施纲要》等,树立广大教师的职业光荣感,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他们自觉做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带头人。
二、以动育德,开展系列教育活动,加强师德建设。结合局文件要求开展该师德系列教育活动,在全校教师中掀起了树良好教师职业道德风尚的热潮。
三、以评促德,增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自觉性。对照《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签订师德责任书,定期开展教师职业道德的自评活动,将师德考核与教师的日常工作表现紧密联系起来,做到时时有目标、有压力,有约束,有规范。
四、以例导德,保证师德教育活动效果。坚持正面引导和案例警示相结合的方式,将违犯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告知教师,引起广大教师的警示和反思,坚决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现象的发生。
五、以专强德,把师德建设活动引向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专题教育活动,使广大教师逐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做到了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六、以标倡德,促进师德教育的开展。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为了推动师德建设活动的开展,不仅树立了自己学校的典型,还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开展学身边的师德先进人物,促进了学校师德水平的提高。
通过师德、师风建设,促使学校干部教师都树立责任意识、竞争意识、师德意识,并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学校发展呈现和谐局面。
“送温暖工程”实施办法(试行)
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为教职工排忧解难,是工会组织维护职工权益的具体体现,是工会组织积极履行社会职能的重要措施,也是建设服务型工会的重要内容。依照工会法规,现将学校工会“送温暖工程”实施办法修订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深化送温暖工程,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困难教职工实现解困目标,逐步提高其工作生活质量,解决教职工生活困难,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教职工队伍稳定。
二、具体措施
(一)突出三个重点
在学校党支部领导的支持下,以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送温暖”活动,突出四个重点,把活动的措施落到实处。
1.坚持长期性。学校要注重活动的持续性,坚持长期开展,为实施“送温暖工程”提供资金保障。
2.注重经常性。利用节假日开展“送温暖”活动,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3.突出群众性。坚持把“送温暖”活动建立在群众之中,依靠群众的力量,真正体现“一人有难,众人帮困”的新风尚。
(二)做好四项工作
1.争取党政支持,探索送温暖新途径。实施“送温暖工程”是一项民生工程,应主动争取党政的支持,逐步形成党政支持,职工参与,工会实施的新格局,积极探索送温暖活动的有效形式,努力为教职工群众多办得人心、暖人心、凝聚人心的实事好事。
2.尽工会组织之责,全面推进送温暖工程。坚持做到“三个要”:一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二要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三要坚持实话实说,积极当好“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助人”,密切联系群众,深入了解教职工的疾苦和问题,实事求是地向党政反映教职工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针对不同的情况,多渠道、多方面帮助困难教职工排忧解难,把党政的关怀和工会组织的温暖真正送到教职工群众之中。
3.认真做好走访慰问工作,全方位开展送温暖活动。认真做好患病及节日期间的走访、慰问工作,及时了解他(她)们生活、身体和家庭方面的情况,尽力了解他(她)们的困难,让他(她)们的生活充满欢乐和祥和。
三、有关标准
1.在职公办教师结婚,工会组织送贺卡道喜。
2.在职公办教师患病住院的(包括办理家庭病床),离岗待退和退休教师患病住院的(不包括办理家庭病床)以及在职公办教师的父母、配偶、子女患病住院的,工会将组织探望并送慰问品。
3.在职公办教师去世,工会将登门吊唁,送花圈一个及慰问金。离岗待退及退休教师去世,吊唁按上级规定执行。
4.在职特困公办教师,每年在教师节、春节期间,工会组织慰问并送慰问。
5.在职公办教师家庭发生重大纠纷或天灾人祸的,工会将给予调解或慰问。
以上规定即日起开始执行,希望各工会小组应及时汇报情况,以便安排慰问。
师德建设培训及考核意见
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的意义及指导思想为人师表,重在“立言”、“立行”!师德建设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把师德考核必须切实抓紧抓实。
一、健全机构
师德考核组织领导工作学校成立教师由校长、书记、分管德育的教导主任以及教师代表组成的职业道德领导小组,校长除亲自抓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外,并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加强自身职业道德修养,学校党支部和党员教师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带领和引导广大教师切实提高职业道德素质。
二、培训方法
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大力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职业道德考核是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任务。利用师德月等学校组织教师集中学习,有针对性地进行职业道德专题教育;大力宣传教师职业道德高尚的教师的先进事迹和经验,组织报告会和演讲,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的活动;要把职业道德教育与组织教师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将职业道德建设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统一部署,统一规划,做到制度落实、组织落实、内容落实。
三、考核办法
建立和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奖惩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建立表彰制度,对职业道德高尚的教师要进行表彰奖励,并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依法管理教师队伍,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坚决取消其教师资格,保证教师队伍的基本素质。
同时建立有效的教师职业道德监督机制。加强对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检查评估工作。每学年开展问卷调查活动,积极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对教师职业道德状况进行监督和评议,学校和教师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
师德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宫 君 书记兼校长
副组长:丁 丽 副校长
组 员:王树忠 教导主任
吴德辉 副教导主任
丁伟红 副教导主任
南文军 副教导主任
林 云 宁学园名师
宁夏路小学“生活团队”建设教师师德师风细则表
A级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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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级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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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级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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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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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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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道德规范(6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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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依法执教(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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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树立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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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认真贯彻《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在实施教育教学工作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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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掌握熟知相关法律法规,师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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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律、法规,掌握并熟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青岛市教师誓词》,明确教师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弘扬职业精神,规范职业行为,不断提高自身师德修养。
|
B2爱岗敬业(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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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
教育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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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教育事业、尽职尽责、甘于奉献、淡泊名利、踏实工作;热爱学校、关心学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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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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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书育人,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参加教科研学习培训,不敷衍塞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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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遵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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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遵守学校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安心教学,贯彻落实教育教学常规,不擅离工作岗位,不在课堂上接听电话或做其它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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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热爱学生(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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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6以人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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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坚持客观、公正地对待和评价每一名学生。善于发现学生身上的优点并加以引导、激励,树立学生的自信;关注学生成长,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珍惜保护学生生命,关爱特殊学生,培养学生完满人格,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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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7尊重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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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勇于接受学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关注学生发展,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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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文明执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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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执教,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坚持正面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勇于接受学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创设和谐平等的教学氛围,让每节课焕发生命的活力,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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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严谨治学(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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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加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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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学习和学历深造,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刻苦钻研业务,基本功扎实。学习科技、文化、历史、经济等方面的新知识,提高自身修养,做复合型教师,满足学生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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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0善于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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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于反思,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和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掌握现代化的教学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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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1勤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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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教学研究。积极撰写教学论文和教育教学案例,争做“研究型”、“学者型”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教科研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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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5团结协作(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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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2诚实守信真诚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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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怀宽广,能容人之短,看他人之长。做事、做人讲诚信,能与他人团结协作。能正确对待自己和理解他人,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服从领导、坚持原则,不搞小团体,不制造矛盾和是非,维护其它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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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3树立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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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全局意识和团队精神,正确对待竞争与合作,维护学校集体荣誉,共创和谐工作氛围和文明正气校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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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6尊重家长(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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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4接待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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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家长谦和有礼,尊重家长,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不随便通知家长来校谈话;接待家长要主动打招呼或握手,让座、敬水,热情有礼; 介绍学生情况要客观,公正,多讲学生的闪光点,婉转地指出不足,以利于和家长达成共识,共同教育好学生;虚心听取家长的意见与建议,态度要诚恳,不以粗鲁言行对待家长,全心全意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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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5家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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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做好家访工作,主动、及时地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耐心地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家长的理解、信任、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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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廉洁从教(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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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6职业情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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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高尚职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加强自我约束,不图名利,不利用职责之便向学生和家长谋(求)取私利,不收取学生和家长礼品,不吃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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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7无有偿家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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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搞有偿家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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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8严格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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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乱收费,不强行让学生购买学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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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为人师表(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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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9树立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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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在社会中树立教师良好形象;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争当义工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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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0言行举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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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止文明,谈吐大方,语言规范健康,用标准的普通话与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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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1集会礼仪(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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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准时到会。并做到提前几分钟到场,以保证大会准时开始。
2.带好记录本,按指定地点入座。
3.集会开始后,与会者不可随便走动和发出声响;迟到者,应悄悄入场,尽量不分散与会者的注意力。若因急事必须暂时离开会场,应弯腰悄悄出去,尽量减少对别人的干扰。
4.在开会的过程中,禁止接、打电话,手机应关机或调成振动状态。没有特殊的原因,不能中途离席。
5.开会过程中如有不同意见与建议,可会后单独与相关人员交流,不得中途随意打断他人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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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9教师礼仪(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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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2着装要求(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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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衣着要根据不同场合按要求穿着。庄重大方、朴实得体、整洁美观。着装得体,气质高雅,符合教师职业特点;女教师不穿奇装异服,发型不可怪异前卫,不漂染艳丽彩发,化妆自然得体,不穿超短裙、吊带裙及透明单薄、过度暴露的服装。不涂指甲油,不留长指甲。饰物以不戴或少戴为宜;男教师不留长发、胡须,不漂染彩发。不酗酒,不赌博,不在校内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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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3升旗礼仪(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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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学校统一安排与学生一起准时参加升旗仪式。
2.仪表要规范,仪态要庄重,穿着要整洁。
3.升旗时,脱帽肃立,行注目礼,与学生一起唱国歌,做到严肃认真,声音响亮。
4.在行进中,听到国歌要自觉停下,原地站好,行注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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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4课堂礼仪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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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教室前,教师应整理好上课的相关教具,并检查整理好自己的仪表,关闭通讯工具,或将通讯工具设置成无声。
2.上课预备铃响,教师和蔼、微笑地走进教室,轻轻、稳当地摆放好上课用品,并了解学生上课准备情况。上课铃响,教师从容走上讲台,然后肃立
,师生相互问好。
3.要求教师语言规范,谈吐文雅。课堂上要坚持讲普通话,要做到轻言细语,不得讲粗话、脏话,不用“教育忌语”,要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上课教态亲切自然,尊重学生提问和发言,不大声呵斥学生。
4.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 ,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一视同仁,坚持客观、公正地对待和评价每一名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5.教师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不随便出入教室,不会客,不接听电话。 不无故拖堂,无故提前下课,不得任意停课,剥夺学生上其他的课程的权利。
6.正确恰当的运用肢体语言,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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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5校园礼仪(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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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入校内要面带微笑,精神饱满,谈吐文雅、举止端庄。
2.文明礼让,在楼道内主动靠右行走;学生行礼问好时,教师要微笑还礼致意。
3.对待来宾要主动问候,微笑致意,彬彬有礼。
4.举止文明,谈吐大方,语言规范健康,用标准的普通话与人交流。
5.不随地吐痰,不随手乱扔杂物,并且看到杂物要主动弯腰捡拾,用实际行动给学生做榜样,一起维护校园的公共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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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6办公室礼仪(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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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工作期间不大声喧哗, 不串岗闲谈, 不打扰他人工作,工作时要态度认真,讲究效率,注意质量。
2.如遇参观、检查等的校外宾客,应主动起身问好,面带微笑并热情迎送。
3.上班期间严禁玩网络游戏、上网聊天、打扑克、干私活等,努力营造严谨认真、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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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师德教育(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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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0
师德
活动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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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7签定师德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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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每年与学校签定师德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自身职责,以此规范自身的教育教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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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8重温教师誓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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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参加教师节、
师德月教师宣誓活动,重温誓词和熟知誓词释义,对照誓词找差距,进一步增强做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的责任感,树立人民教师良好师德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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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9参加师德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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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参加师德专题培训,师德报告会,并做好培训记录,不断提高师德修养,掌握正确的科学育人方法,不断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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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0参加师德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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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师德活动,态度认真,思想重视,不断提高师德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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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1坚持家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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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扎实实的开展家访工作,并做好家访记录,撰写家访心得,家访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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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2结对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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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有自己的“结队帮扶”对象,有计划,有记录,能够经常性地开展活动,实效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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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3师德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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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利用课余时间阅读一些教育专著,有学习,有感悟,有反思,不断提升净化自己的教育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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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师德监督(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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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1
师德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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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4家长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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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长问卷中,反馈情况较好,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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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5学校以及上级主管部随机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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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级主管部门问卷调查中,电话随访以及其它形式的调查中,没有发现教师违反职业道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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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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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票否决(画圈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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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家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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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搞有偿家教、补课等。不以给学生补习功课为由,收取家长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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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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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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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乱收费,不向学生推销各种教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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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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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罚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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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学生有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
家长、学生以及社会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查证属实的,或引起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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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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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中因师德问题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失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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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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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风易俗、狠刹‘五风’”倡 议 书
尊敬的教职工们:
崇尚礼仪,重视人情是中华民族悠久的文化传统。勤俭节约、反对浪费向来是一个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尺,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是衡量一个人是否具有文明素质的重要尺度。近年来,各种传统礼仪在生活中已经逐渐走样、变异,如打牌赌博资金数额趋大,红事“预喝”风生水起,白事择日自欺欺人,烧纸送灯明火上坟隐患巨大,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之风抬头。这些不仅严重影响了社会风气,同时,也给和谐社会构建带来危害。为秉承优秀传统,倡导科学文明,引导广大职工“移风易俗倡文明,狠刹‘五风’树新风”,形成文明和谐的社会新风尚,我们向广大职工发出倡议:
一、抵制赌博歪风,树立健康娱乐新风
我们要认清赌博危害性,它坏党风、失民心、生贪欲,坏心术,耗时间,丧斗志,因此,业余时间要提高个人修养和情操,投身有益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切不可沉溺于打牌赌博之中。
二、抵制喜事“预喝”风,树立简约文明新风
“预喝”风使得人情成为一种债务,请客成为一种负担,人人深陷其中,却无法脱离,苦不堪言,坚持“喜事一天”原则,做到喜庆、节俭、时尚。
三、抵制白事择日风,树立“厚养薄葬”新风
要大力弘扬传统美德,树立“厚养薄葬”观念。在全社会形成尊老敬老风尚,自觉做到孝敬在平日。提倡老人在世时,子女尽赡养之责,多在精神上、生活上照顾,使老有所、老有所乐;老人去世时,丧事从简,停灵三天,入土为安,让老人走得安心、去得放心。
四、抵制明火祭祀风,树立安全祭祀新风
春节、元宵节、清明节期间,我们有到已逝亲人坟墓上祭祀、悼念的习俗,这个习俗既要传承更要与时革新。一是树立现代的文明祭祀观。倡导鲜花祭奠,网上祭奠,植树祭奠,挂纸压纸祭奠等文明祭奠方式。二是做好防范准备,务必做到安全祭祀。祭祀前,把坟墓周边的杂草清除干净,务必做到纸烧尽、灯熄灭,人员才能撤离。
五、抵制大操大办风,树立勤俭节约新风
婚丧嫁娶的攀比奢办,名目繁多的礼仪往来等陈规陋习,不仅造成严重的铺张浪费,也给广大教职工带来较大的经济负担。一场大操办,耗尽钱财,无财力扩大再生产,无财力搞家庭建设,影响家人的生产、工作、学习和生活,不值得。
良好的习惯需要我们去养成,社会的文明需要我们去创造,作为当代教职工首先要做好宣传,争当移风易俗的解说员。让倡文明、树新风、真正植根中华文化沃土。其次,要做好表率,争当刹“五风”的带头人。坚持“除陋习,树新风”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顶住他人“舆论”的压力,从自家的红白喜事开始,不攀比,不铺张,不迷信,不滥发请谏,不大办宴席,敢于破旧立新。再次,当好先锋,争做开创文明新风的排头兵。以敢为人先的精神,勇立潮头,引领一代新风。学校号召全体教职工积极行动起来,投身到移风易俗的社会实践中,为市南教育再添光彩。
青岛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青办发〔2003〕11号)等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并严格全面履行。
[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种形式: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双方约定或国家规定的合同解除、终止条件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合同: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任务。该任务完成后,本合同即终止执行。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约定仅适用于新进人员,但军转干部、复退军人等政策性安置人员除外)。
合同期满需续签的,甲乙双方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办理有关手续。(续签合同文本附后)
[聘用岗位与工作内容]
第二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从事 工作,乙方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是 。
第三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按工作标准经年度考核确认乙方不胜任本岗位工作时,可以调整乙方的岗位或解除合同。由于甲方工作需要,经乙方同意,也可以调整乙方岗位。岗位调整后,聘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应按规定进行变更。
[劳动保护与工作条件]
第四条 甲方应按国家、省、市规定,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在安全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第五条 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甲乙双方在工作中均须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与规程,当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违章或冒险作业时,乙方有权拒绝执行,甲方不得因此给予乙方不利待遇。
[工作报酬与保险福利待遇]
第六条 根据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在不低于青岛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甲方依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发给乙方应得的工作报酬,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建立档案工资。甲乙双方就收入分配方式另有合法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第七条 甲方应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兑现相关福利待遇,支持乙方实现接受培训、继续教育的权利。
第八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作时间、公休假日、女职工保护待遇,因工负伤、致残、死亡、非因工负伤和患病等待遇,均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工作纪律]
第九条 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依照规定程序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约束管理行为,规范工作秩序。其规章制度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冲突的,对乙方无效。
第十条 甲乙双方聘用关系存续期间,甲方有定期考勤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有遵守由甲方制定并经合理公示或告知的规章制度的义务。甲方不建立或不实行考勤制度,乙方无正当理由脱离工作岗位,应根据过错程度依据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解除]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除本合同有明确约定的以外,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第十二条 因特殊情况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按原签订程序变更本合同或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双方签订的变更协议,作为新的聘用合同;只变更本合同一部分的变更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其他有效条款一并执行。(变更合同文本附后)
第十三条 合同期满、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或经双方协商同意的行为导致合同不再履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终止后,甲方应当填写聘用合同终止证明书与本合同一起存入乙方档案,同时,甲方应将聘用合同终止证明书的内容书面告知乙方。证明书应记载原合同当事人、起止期间、终止时间、终止原因等情况。(聘用合同终止证明书附后)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即告终止:
(一)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二)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因公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当地有关鉴定机构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按照国家规定应当退休并已办理退休手续的;
(四)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五)甲方被撤消的。
第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二)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或连续3年考核基本合格的;
(三)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四)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有无理取闹、打架斗殴等严重扰乱工作秩序的行为,致使本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六)因公外出无正当理由逾期10个工作日不归的;
(七)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八)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或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的。
第十六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也不愿到甲方安排的其他岗位工作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0日通知乙方。
第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一)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疾病的;
(三)因公(工)负伤,治疗期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五)乙方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六)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予办理合同解除手续: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考入普通高等院校或者中等专业学校的;
(三)被录用或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四)依法服兵役的;
(五)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报酬、提供工作条件或福利待遇的;
(六)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七)合同签订后,因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
完全履行时,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合同变更达成一致的。
除上述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本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本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后,乙方即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提出解除本合同:
(一)国家或省、市(区)重点科研项目(单位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或业务骨干,科研项目尚未完成的;
(二)从事国家机密工作,或曾从事国家机密工作在规定的保密期内的;
(三)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 双方的聘用关系解除后,甲乙双方应当在3个月内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乙方人事档案,乙方不得无故不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如需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调转等手续,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为乙方办理。
有下列解除本合同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二)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三)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的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四)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报酬、提供工作条件或福利待遇,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五)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六)遇有甲方分立、合并、撤消情形但不能安置乙方到相应单位就业而解除本合同的。
经济补偿以乙方在甲方每工作1年(工作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计算,满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支付其本人1个月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本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当填写聘用合同解除证明书与本合同一起存入乙方档案,同时,甲方应将聘用合同解除证明书的内容书面告知乙方。证明书应记载原合同当事人、起止期间、解除时间、解除原因等情况。(聘用合同解除证明书附后)[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聘用合同依法订立后,当事人一方违反本条下列情形的应给付对方违约金:
(一)甲方违反国家和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如乙方同意继续回甲方工作,甲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承担合同解除后至继续履行前给乙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乙方不愿回甲方工作的,甲方应按本合同未履行期限(月)乘以乙方解聘当年的月平均工资的 %(最高不超过10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离职的,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合同,乙方又同意继续履行的,本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应承担离职(岗)期间给甲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甲方不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乙方应按本合同未履行期限(月)乘以本人解聘当年月平均工资的 %(具体比例不高于本条第1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并得到甲方同意,乙方应按本合同未履行期限(月)乘以本人解聘当年的月平均工资的 %(最高不超过本条第2项约定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擅自离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如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能弥补甲方实际经济损失数额,剩余部分由乙方和负连带责任的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乙方由甲方出资培训后在甲方工作不满约定的服务年限,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双方按签订的培训费补偿协议处理;未签订培训费补偿协议的,按乙方培训结束后在甲方的应服务年限,每服务1年减付培训费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培训费用。
第二十四条 乙方由甲方出资引进后工作不满约定的服务年限,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双方按签订的引进费补偿协议处理;未签订引进费补偿协议的,按引进后在甲方的服务年限,每服务1年减付引进费的20%,向甲方支付引进费。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失业保险待遇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办理。甲方未按规定及时办理解除、终止聘用合同或人事档案、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乙方在此期间相应的失业救济金等实际损失,并协助乙方做好相关事项的处理。甲方为乙方办理档案、保险关系转移等事项过程中,乙方负有协助义务。
[人事争议处理]
第二十六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单位主管部门调解组织或有关机构提请解决。不能解决的,可在法定期间内,按照管辖范围,向人事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其它事项]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合同履行期间,如果相关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省、市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在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双方其它约定为:
甲方(公章) 乙方(签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青岛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续签书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续签本合同并严格全面履行。
一、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第 种形式: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双方约定或国家规定的合同解除、终止条件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合同: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任务。该任务完成后,本合同即终止执行。
二、在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双方补充约定的事项为: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签章或印鉴)
法定代表人(签章)
合同续签日期 年 月 日
青岛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变更 年 月 日签订的聘用合同。变更事项作为原合同的附件,与原合同有效部分一并严格全面履行。
在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双方的变更事项为: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签章或印鉴)
法定代表人(签章)
合同变更日期 年 月 日
青岛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终止证明书
我单位(甲方)与 (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聘用合同(含续签、变更内容)。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或:自 年 月日起至双方约定或国家规定的合同解除、终止条件时止;或: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任务。)根据原合同第 条第 款第 项之约定(或 原因),该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特此证明。
甲 方(公章)
年 月 日
青岛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解除证明书
我单位(甲方)与 (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聘用合同(含续签、变更内容)。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或:自 年 月日起至双方约定或国家规定的合同解除、终止条件时止;或: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任务。)根据原合同第 条第 款第 项之约定(或 原因),该合同于 年 月 日解除。
特此证明。
甲 方(公章)
年 月 日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流程
一、局属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需在本单位岗位设置核准的总量内进行。(经青岛市人事局加盖公章的《青岛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一览表》为准)
二、本单位因辞职、调离、退休等因素出现岗位空缺时方可申请进行岗位竞聘。
三、每年的岗位竞聘工作全区统一部署,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公布空岗名称。
2.组织个人报名。
3.对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及量化赋分表要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4.采取答辩、测试或考核等方式进行岗位竞聘。
5.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对竞聘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推荐意见。
6.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在推荐人选中集体研究确定岗位拟聘人员。
7.对确定的聘用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8.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确定后,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向局人事科提交以下材料:
(1)报送材料的目录,附在所有材料之前。
(2)本单位岗位设置一览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3)《xx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一式两份,题目及落款处均加盖单位公章。
(4)专家委员会名单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5)《述职评议方案》一式两份,写明本单位述职评议的时间、参加人员以及程序,加盖单位公章。
(6)《述职评议汇总表》一式两份,将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委员会以及全体教职工的评议均汇总在《述职评议汇总表》中,加盖单位公章。
(7)述职评议照片2张,粘贴在A4纸上,一式两份,照片下加简单说明。
(8)竞聘结果公示报告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9)《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情况备案表》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10)《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教职工退休业务办理工作流程
1.教职工聘任在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聘任在工勤岗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须办理退休手续。
2.退休人员所在单位在工资业务网上提交退休业务,局人事科进行审核,无误后提交到区人事局工资科。
3.退休人员所在单位须将以下材料交局人事科:退休待遇审核表一式五份,退休审批表一式四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一张,退休费不满100%的教职工还需提交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局人事科到区人社局审批相关材料,办理相关手续。
5.各单位带审批材料到市及区劳动保险部门办理养老保险待遇。
办理病退业务工作流程
一、办理条件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参加工作年限满10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2.因公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办理流程
1.教职工向本单位提出本人签字(加摁手印)的书面申请。
2.经所在单位研究同意后,申请人到青岛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福州南路8号2楼劳动能力鉴定窗口)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按通知时间参加统一组织的医务鉴定。
3.申请人参加鉴定后,鉴定结论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所在单位可持有关材料到局人事科申报。
4.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人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研究意见、《鉴定结论通知单》。
5.局人事科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报局长办公会研究。
6.局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后核定退休待遇。
7.单位持审批表到社保机构办理退休费发放有关事宜。
8.相关责任的追究。申请人、单位及各级主管部门在办理因病提前退休工作中要严格把关,对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依相关法规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工资福利处经办人员在因病提前退休审核工作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社会恶劣影响或造成社保基金流失的,依法追回社保基金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办理病退相关手续(等同于正常退休手续)。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工作流程
(一)辞职申请人员应向所在单位提交辞职书面申请(本人签字并摁手印)。单位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后(加盖公章)报教育局人事科,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后,办理辞职手续。
(二)辞职人填写《辞职申请表》一式四份,根据辞职规定进行审核或审批。
(三)辞职审批办理完毕后,由所在单位办理人员工资减少业务,同时办理各项保险转递手续。
(四)《辞职审批表》教育局留存一份,学校留存一份,存入个人档案一份,辞职人员本人一份。初中辞职人员档案由各校办公室负责人员转递到市南区劳动事务代理中心;小学,各部门辞职人员及幼儿园事业用工辞职人员档案由区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转递到市南区劳动事务代理中心。
(五)以上辞职人员如果没有新的接收单位需办理《失业证》,则档案须转递到青岛市就业服务中心,以进行相关失业手续的办理。幼儿园企业用工人员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由原单位报账员带《解除劳动报告书》,到局人事科档案室提取档案,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档案回执三日内交回人事科档案室。
(六)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学校须将人事档案存放地点及各项保险缴纳截止时间告知辞职人员。
去世人员丧葬抚恤金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申请办理流程
一、在职人员丧葬抚恤金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申请流程
1.学校在职人员去世后,由所在学校在工资业务网上进行在职人员去世业务申报,自去世人员去世次月起停发工资。
2.学校填报《市南区在职人员去世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发放表》一式三份,连同火化证明复印件一并交局人事科审核。
3.经市南区人社局审批同意,区财政局审核拨款后,由学校发放丧葬抚恤金。
4.对符合申请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具体条件附后),由学校填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登记表》一式三份,连同遗属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遗属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遗属生活困难证明等材料,交局人事科审核。
6、经市南区人社局审批同意后,由学校按时发放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所需经费由财政列支。
二、离退休人员丧葬抚恤金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申请流程
1.学校离退休人员去世后,由所在学校在工资业务网上进行离退休人员去世业务申报,并将火化证明复印件一并交局人事科,自去世人员去世次月起停发工资。
2.由所在学校到市社保办领取填报《青岛市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审核表》,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后,连同火化证明复印件一并报市社保办审批。
3.经市社保办审批后,按照社保办要求,发放丧葬抚恤金。
4.对符合申请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具体条件附后),由所在学校到市社保办领取填报《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连同社保办要求的相关材料报市社保办审核。
5.经市社保办审核同意后,由市社保办发放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三、发给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单位,应定期(一般为1年)了解受补助遗属的变化情况,对失去补助条件的,要及时取消其生活困难补助费。
教师资格证书补办工作流程
一、申请补发教师资格证的教师,首先需提交刊登在《青岛日报》的,自刊登之日起已满一个月的证书遗失声明原件。
二、局人事科对照申请人人事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进行信息的审核确认。
三、申请人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提交2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及1寸的1张。
四、局人事科补办教师资格证书,相关材料入档。
五、申请人本人一周内到人事科领取补办的教师资格证书。
六、补办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证书,需到青岛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办理。
青岛市宁夏路小学岗位设置(调整)方案
为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建立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根据青岛市人事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青人办发[2007]168号)和《关于印发(关于重新核定市南区教育局所属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通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结合区编办下达的机构编制方案(南编字[2012]44号)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机构编制情况
根据区编办下达的机构编制方案(南编字[2012]44号),本单位机构编制情况:主要职责和任务: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按教育规律办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根据学校规模,设置学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方针,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使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抓好教师队伍建设,使每个教师都热心于教育事业;做好安全防范,保证学生的人生安全。单位规格:正科。类别:小学。经费形式:全额拨款编制数45人,其中:单位领导正职1名,副职1名。
(二)现有岗位和人员聘用情况
本单位实有人数61人,其中:管理人员6人(单位领导正职1人、副职1人;内设机构领导正职1人、副职3人;专业技术人员总数60人(中级34人,聘任34人;初级26人,聘任25人,见习1人);工勤技能人员1人(普通工1人)。
二、拟设置岗位情况
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61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61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100%;专业技术主系列是小学教师系列,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60,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98.4%。专业技术岗位辅系列是会计师系列,岗位设置数为1,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1.6%。
(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副高级岗位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3%.其中:七级岗位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3%。
2、中级岗位26个(其中辅系列岗位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2.6%.其中:八级岗位8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3.1%,九级岗位1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6.4%,十级岗位8个(其中辅系列岗位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3.1%。
3、初级岗位3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4.1%.其中:十一级岗位1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7.9%,十二级岗位1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6.2%。
三、实施方法、步骤及组织领导
(一)岗位设置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学校成立由书记为组长的学校岗位设置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整的聘任工作组织机构,落实人力、物力,确保岗位设置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组 长:宫 君 书记兼校长
副组长:丁 丽 副校长
组 员:王树忠 教导主任 吴德辉 副教导主任
丁伟红 副教导主任 南文军 副教导主任
林 云 语文组长、“宁学园”名师、党员代表
韩 坤 语文组长、工会委员、党员代表
张仕杰 语文组长 工会委员
刘 进 英语组长
李 敏 数学组长
吕 倩 大队辅导员
(二)开展政策文件的学习、宣传,广泛听取职工和专家意见的情况;召开“三会”,即支部会、校务会、全体教师会,分层组织干部教师认真学校各级文件,领会精神,明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政策规定、方法和意见。并组织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为顺利实施岗位设置调整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和思想保证。
(三)岗位设置具体实施方法步骤。
1.组建机构。学校成立由以书记为组长的岗位设置领导小组,确定具体工作人员。
2. 学习动员。为作好岗位设置调整工作,利用校本培训时间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相关文件,领会精神、理顺工作程序,群策群力合理科学的设置局属事业单位岗位。
3.制定方案。领导小组拟定《青岛宁夏路小学岗位设置调整方案》;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由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讨论通过后提交教代会审议,报教育局备案。
单位负责人签字: (加盖公章)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加盖公章)
上报方案日期:
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
一、为了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生命安全,特制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
(一)校长室职责: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要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要经常对师生加强安全教育;要组织有关部门定期检查学校的教学设施,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要求负责部门整改,以确保学校安全。
(三)德育处职责:
1.德育处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和教育,检查楼梯口的照明有无损坏,一旦电灯不亮,及时通知总务处维修。
2.要对学生加强防火教育,教育学生不得在校园内外玩火。
3.要对学生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及其他方面的安全教育。
(四)教导处职责:
1.教导处要对老师学生教学过程中的安全教育,对少数或个别学生因患有某种疾病,不宜参加某种体育活动的,要通知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对这些学生区别对待。
2.老师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五)总务处职责:
1.要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如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维修,消除事故隐患。
2.要定期对电气线路进行检查,防止因电线老化发生火灾。
3.要加强对食堂的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格食堂食用物品的采购制度,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4.要严格财务制度,当天收到的现金,当天介入银行,现金不留学校过夜,防止盗窃事故发生。
5.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学校财产的安全。
(六)班主任职责:班主任是本班学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必须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1.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规则,过二级公路要一站、二看、三通过。要按时放学,不得延迟放学时间,以确保学生回家路上的安全。
2.班主任要对学生加强防溺水,防雷击、防火等教育,教育学生上下楼梯不拥挤,如有集会,班主任应站在楼梯口,组织学生上下缕梯,防止楼道口发生安全事故。
3.班主任在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比赛,劳动时,必须特别加强安全教育,同时要全程参与,不得擅离现场,学生在班级活动中,如发生安全事故,班主任负主要责任。
(七)任课教师安全职责: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1、课堂教学过程中严禁体罚学生,若由此造成的伤害事故,由教师本人承担责任。
2、课堂教学应结合学科特点,渗透安全教育。
3、课堂教学过程中,若发现学生身体不适,应随即予以关心或送诊。
(八)食堂工作人员安全职责:食品卫生关系到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食堂工作人员须履行以下安全职责。
1.工作人员须持“双证”(健康证、培训证)上岗,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厨房重地。
2.学生、熟食应按规定分开储存,并注意保鲜、保洁。食堂卫生、餐具应定时、定人进行包洁、消毒。
3.物品出库入库应有严格的登记制度,防止危险物品混入其中。
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全体领导和老师都要提高认识,在思想上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重视安全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努力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工作在明确责任科室和具体负责人的同时,学校将在开学初和各科室以及具体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时完善保障措施,减少一般事故,避免重复、类似事故,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倘若有事故发生,实行责任追究制,视事故的性质,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