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实验小学预防学生走失情况应急预案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尽快查清学生去向,找回学生,维护学生安全。
一、发现学生不在具体流程
(1)在校学习期间
①每位任课老师进入教室后第一时间清点学生出勤情况;班主任每天到校后先进教室查看学生出勤情况。发现有学生未请假无故缺课,任课老师及时报到班主任,班主任马上联系家长,并及时把情况向学生中心主任报告,如果家长确认已经到校,应立即向校长汇报,并启动应急预案。
二、学校应当确认学生是否已失踪:
1、应当确认学生不在学校建筑物和校园内;
2、应当有同学、教师或保安人员看见或了解学生已离开学校;
3、应当向学生家长、亲友、同学等了解失踪学生去向;
4、应当了解当日是否有外人来校探望过该学生;
5、应当了解该学生最近在学习成绩、同学交往、经济负担、社会关
系、精神状态或身体感情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
三、学校确认学生已失踪,并与学校、家庭、亲友、同学失去联系,应当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通知家长,希望家长配合学校寻找该学生;
2、由学生中心和班主任组织,通过失踪学生同班同学、任课老师、班干部和家长,了解失踪学生的思想和精神状况,出走时可能携带多少钱款,以及可能的去向。应当耐心细致地做了解学生去向的同学的思想工作,让他们说出实情。
3、学生未到校24小时由校长指令主任向派出所报警。
4、由校长指令副校长向教体局安全科报告,有关部门协调寻找失踪学生工作
四、学校应当成立寻找失踪学生的专门小组,制订寻找计划,组织人员到失踪学生有可能去的地方去寻找,并保持与警方的联系,电话安排人员值班,一天24小时畅通。
五、失踪学生找到后,学校应立即通知家长,并由学生中心主任向教体局安全科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