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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实验小学用电安全处置预案

发表时间:2019-12-11 阅读次数:411

青岛市实验小学用电安全处置预案

一、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用电安全,防止、杜绝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对学校对用电安全事故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快速反应和协调能力,有效保障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的减轻用电安全造成的损失。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

学校成立相应的用电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机构,负责部署、指挥校园内用电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1.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总 指 挥:梁景萱

副总指挥:江雪梅

通 讯 组:刘翔

安全保卫组:张坤

医疗组:孙伟

根据用电安全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由组长统一指挥,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所有在职人员和物资,所有人员和处室必须给予全力支持和配合。

2.主要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领导小组应根据校园情况制定本校的用电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决定用电安全处置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小组,负责应急队伍和资源的调动,安排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实施求救工作,及时控制和科学有效的处置校园内因用电安全引发的各类不安全事件,确保一旦发生用电安全事故,做到有条不紊、有序指挥现场救护工作,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有效救护。在最短时间、最小范围内,使负面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三、预防预警机制

学校用电安全应急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处理校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用电安全事故的具体工作。校长室负责抢险救援资金的筹集,救助装备的准备工作,总务处负责做好处理事故的后勤保障工作,教务处协助卫生室负责伤员的救护的技术准备工作。

各处室具体职责如下:

1.校长室必须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预防和处置用电安全事故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教务处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加强用电安全教育和预防用电安全事故的宣传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学生、教职工进行防用电安全及用电安全急救常识的学习与培训,增强全体学生和教职工的安全防护意识、防护技能。
3.
总务处要安排专人负责电气设备的日常检查与维护,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有用电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确保用电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并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措抢险设备、物资落实,校长室要保证各项经费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校园内部如有施工,施工范围内的用电必须规范,电线不得裸露,临时架设的电路应符合安全要求,安装漏电保护器,施工周围应有明显的防护措施,禁止学生和闲杂人员入内或在周边活动,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

4.事故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和处置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四、应急处置措施
1.事故发生时,首先发现的教师应立即切断电源或采取措施使用电安全者脱离电源,进行抢救,同时报告安全应急领导小组;首先发现的学生应立即报告教师,由教师切断电源,进行抢救,学生本人及周边学生应立即撤离事故现场至安全地带。
2.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视情况启动用电安全处置应急预案,同时上报市教育局安保科,并在事发24小时内进行书面报告,事故结束时校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发布解除预案指令。
3.抢救用电安全者时,要避免在抢救时发生其它事故。(1)对于220/330V“低压用电安全的抢救,要切断电源或用绝缘工具切断带电导线。若一时无法切断电源,可用干燥的木棒、木板、绝缘绳等绝缘材料解脱用电安全者,或抓住用电安全者干燥而不贴身的衣服,将其拖开,切记要避免接触到金属物体和用电安全者的裸露身体。要预防用电安全者解脱后摔倒受伤,如果用电安全者有从高处跌下的危险,应采取防止下跌的安全措施。(2)对于高压用电安全应及时通知供电部门,采用相应的紧急措施,以免发生新的事故。
4.立即就地进行抢救:
触电者神智清醒,让其就地休息。触电者呼吸、心跳尚存、神智不清,应仰卧,周围保持空气流通,注意防寒保暖。触电者呼吸停止,则用口对口进行人工呼吸;触电者心脏停止跳动,用体外人工心脏挤压维持血液循环;若呼吸、心脏全停,则两种方法同时进行。注意:现场抢救不能轻易中止,要坚持到医务人员到场后接替抢救。
5.触电事故发生后,安全保卫人员应立即在现场设置警戒线,维护抢救现场的正常秩序,警戒人员应当引导医务人员快速进入事故现场。事故现场警戒线必须待医务人员将触电者带离现场赴医院救治,事故调查和排险抢修工作完毕,现场已无事故隐患时,方可解除。
6.触电事故处置完毕,事故调查组应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对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结果及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情况书面报告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