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实验小学校车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为做好我校校车安全事故防范处置工作,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师生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 2.紧急处置原则;3.协调一致原则;4.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
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体系:
1.成立学校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总指挥长:校长 梁景萱
副总指挥长:学生中心主任 王蔚
成员:孙培及各年级家委会主任
应急小组职责:(1)对校车所属单位的各项安全指标(公司运营资质、所配司机资质情况、公司对乘坐校车的学生管理情况)进行监管。
(2)对乘坐校车的学生进行组织并协助交运集团管理。
(3)在发生事故时协助交运集团进行妥善处置。
事故发生后,由校车运行人员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的情况报告学生中心主任,学生中心主任必须掌握的情况有: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强度、危害。
在基本掌握事故情况后,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救。
同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工作,还应根据需要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部门参与现场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