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
一、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1. 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决议。
2. 对校长领导的工作起到监督、保证作用。充分调动领导班子的积极性,顺利完成学校各项工作。
3. 组织领导全校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努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4. 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发挥奉献精神,鼓励先进,支持创新,保证学习教育改革顺利进行。
5. 搞好党的作风建设,组织党员学习、勤政、廉政的有关规定。开好生活会,经常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6. 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工作,不断扩大党组织队伍,增加党的战斗力。
7. 加强对教代会、工会、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的政治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支持他们的工作。
二、党支部委员岗位职责
1. 及时了解掌握党支部的纸质状况和党员的思想状况,分工负责党支部的组织建设。
2. 认真学习和掌握发展党员工作方针,根据事假情况,负责入党申请人和发展对象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接收新党员工作。
3. 对长期外出的党员,协助支部确定专人负责,加强联系与管理。
4. 提出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及时向党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优秀党员和按新《党章》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建议。
5. 负责日常的组织管理工作,办理党员登记,协助党支部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
三、 校长工作岗位职责
1. 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自觉抵制各种违反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倾向。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按教育规律办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2. 认真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和干部政策,团结、依靠教职员工。组织教师学习政治与钻研业务,使之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水平及教育教学能力,注意培养班主任、中青年教师和业务骨干,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依靠党组织,积极做好教师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充分发扬民主,重视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注意发扬广大教师和职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3. 全面主持学校工作:
(1)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把德育放在首位,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制定德育工作计划,建设德育工作骨干队伍,采取切实措施,坚持不懈地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
(2)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坚持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主,按照国家对顶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开齐各门课程,不偏科。遵循教学规律组织教学,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搞好教学常规管理。深入教学第一线,正确指导教师进行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3)领导和组织体育、卫生、美育、劳动等教学工作及课外教育活动。确保学校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及课外活动生动活泼、有成效地开展。努力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建好学生劳动教育及劳动技术教育基地。
(4)领导和组织总务工作。贯彻勤俭办学原则,坚持总务工作为教书育人和教职工服务的方向。严格管理校产和财物。搞好校园建设。关心学生教职工的生活,保护他们的健康。逐步改善办学条件和群众福利。
(5)配合党组织,支持和知道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组织在办学育人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4. 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四、副校长工作岗位职责
1.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法令、政策、规定,执行上级指示和学校决议。
2. 组织制订和实施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方面的规章制度、教学工作计划,审批分管科室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 组织开展教学改革活动和评课教学活动;组织教学检查和总结评比工作;协调各教学部门之间的关系,保证教学正常开展。
4. 主持召开教学部门工作会议,处理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布置、检查并不断改进教学工作。
5. 负责师资和教辅人员队伍建设,组织教学人员“教书育人”;负责师资考核工作,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
6. 对具体分管的教学工作,侧重抓好:
(1)直接领导教务处、德育处、信息中心工作,并负责审查各处室工作计划的制定落实。
(2)直接领导学校教科研室的工作,确定科研课题,并带领科研室成员进行课题的研究。
(3)要以主要精力抓好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每学期听课在60节以上;参加学科研究活动4-5次,及时听取各教研组长的工作汇报;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对各学科教学工作的意见。
(4)负责对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评价工作,制定考评方案,并指导教导处在实际工作中贯彻和实施。
(5)负责每学年教学人员的工作安排。
(6)从学校实际出发,提出学校教学改革的方案和计划,并负责指导实施。
(7)切实抓好教师队伍建设,有计划、有措施,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
(8)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
(9)定期就学校教学工作做出总结,并向全体教职工汇报。
(10)对教学所用经费提出初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