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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青岛市实验小学招生简章

发表时间:2020-11-27 阅读次数:3198

根据《青岛市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要求,现将2020年小学招生简章发布如下:

一、   招生范围

江苏路1——27号(单号),2——16号(双号);

平原路1——15号(单号),2——30号(双号);

湖南路1——17号(单号),2——16号(双号);  

龙口路21号至终点(单号);22至终点(双号);

龙山路11——41号(单号),12——26号(双号);

           张店路7——17号(单号),4号丁,6号;

观海一路1——11号(单号),2——12号(双号);

观海二路1——31号(单号),2——8号(双号);

明水路、日照路、沂水路全路段

二、招生条件

1.入学年龄6周岁(201391日至2014831日出生)。

2.入学条件:在我校学区内有正式常住户口,户主及落户房产所有权人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3.报名所需材料: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包括法定监护人)同户、同住的户籍本,以及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单等合法有效证件)原件,要求100%产权,房屋性质需为住宅。同时提供儿童出生证明、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幼儿健康证明、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幼儿发展评估手册等材料的原件报名登记入学。

三、招生程序

1.网上入学信息采集:“市南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已经于61日至621日开通入学信息采集。因特殊情况未完成入学信息采集的,请于726日(星期日)到学校,现场采集信息、报名入学。

2.现场登记: 7月25日、26日(星期六、星期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请家长按照平台采集提示的时间段,由一名家长(监护人)带领适龄儿童现场登记、核验材料(提供材料均为原件)。

3.报名流程:

入校(提前出示健康二维码,进行体温测试)——传达室排队发号(工作人员在门口引导家长、孩子到主楼正门排队)——检录、补录(主楼一楼中厅)——材料预审(主楼二楼前)——照片采集(主楼二楼微机室)——材料初审(主楼二楼后)——复审(主楼二楼尽头)——离校(主楼二楼前操场)

4.缓学办理:因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当年入学的市南区户籍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725日、726日(星期六、星期日),向学区学校提交申请缓学的有关证明材料,并填写《市南区2020年适龄入学儿童缓学审批表》,申请办理缓学。学校经调查了解属实后盖章确认, 731日之前交由教育和体育局教育科核准确认,通知缓学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领回并保存好相应材料。

5.新生发榜录取:8月15日(星期六),适龄入学儿童家长登录市南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入学录取结果,也可以到学校门口的公告栏进行查询。

四、友情提示

适龄入学儿童如已完成入学信息采集,可以进入“市南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中“查询/修改入口”,查看具体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并按照“报名提示单”的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等,带好相关材料原件(无需复印)带孩子到相应小学报名。

现场登记时,由一名监护人(带适龄儿童)到报名点提交材料原件。按照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在现场报名登记时,主动出示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健康码,安全有序做好现场登记。

监护人为其子女申请入学,必须保证其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及证件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自招生简章公布之日起,对新增落户的适龄入学儿童,无法保证学区内安置。

招生咨询电话:82861646

                                青岛市实验小学

                                          2020619


2020年市南区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一、入学条件

1.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市南公安部门核发的满一年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并在市南区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满一年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

2.父母至少一方与市南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市南工商营业执照,并在市南区务工一年以上;

3.符合我市规定的入学年龄(2013.9.12014.8.31)。

二、提报材料

1.居住证明:适龄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持《市南区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且截至2020831日满一年)。

适龄儿童父母房屋产权证(100%产权)(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以及入住后缴纳3个月以上水电费发票)或由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验印的、在有效期内且截至2020831日,登记日和租赁期均满一年的《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2.务工证明:合法就业的提供适龄儿童父母一方的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正规文本、社保卡及青岛市职工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合法经营的提供适龄儿童父母一方的市南区工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截至2020831日满一年)。

3.其他材料:全家户口簿、父母的身份证、儿童出生证、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儿童健康证明、幼儿发展评估手册。

三、办理程序

1.网上登记。202061日至621日,登录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区教育和体育局专栏的“市南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入学信息采集。

2.现场审核。符合市南区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于2020727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根据平台提供的报名点就近就便提交材料审核。报名点:青岛朝城路小学(市南区朝城路5号)、青岛市南区第二实验小学(市南区濮县路10号)、青岛八大峡小学(市南区明月峡路1号)、青岛宁夏路小学(市南区宁夏路173号)、青岛天山小学(市南区宁国二路18号)、青岛香港路小学(市南区徐州路28号)。

3.录取查询。815日(星期六),随迁适龄儿童家长登录“市南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入学录取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当天到登记报名点要求申请复核,并提交复核材料,由区教育和体育局和相关职能部门复核、处理并予以答复。

4.报到。儿童父母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到录取学校现场核对,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或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为方便外来务工就业人员提交材料,安排6所小学提供入学材料初审服务,与随迁子女是否就读该学校无关。

青岛市实验小学

                                          202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