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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发表时间:2011-06-01 阅读次数:694

一、     凡需要进行电子阅览的教师或学生,应凭证上机阅览,可以进入电子图书馆网页,可以使用图书数据库和电子图书及其它网上信息。

二、     教师组织的集体阅读,由教师课前进行登记,上课时按照教师要求有组织的进行阅读。

三、     教师或学生临时上机阅读,应凭阅读证进入,并进行登记。

四、     要爱护室内软硬件设备,严禁涂写、刻画及擅自改变计算机系统设置。自觉维护室内卫生,室内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不得将食品、饮料等带入电子阅览室。

五、     阅览室内要保持安静,读者在室内不得大声喧哗、乱扔纸屑。

六、     设备的使用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出现设备故障,阅读人员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随意改变计算机系统设置。注意用电安全,使用结束后,应及时关闭电源。

七、     禁止使用软盘、光盘、U盘、便携硬盘等存储介质存储数据。

八、      上机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计算机安全的法律、法规。

九、     管理人员要及时开关门窗、电源,做好防火、防雷、防潮、防尘、防盗等有关工作。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当事人要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