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现将2012年小学区级三好学生、区级优秀学生干部、区级先进班集体和市级三好学生评选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区级三好学生、区级优秀学生干部、区级先进班集体、市级三好学生
二、名额分配
1.区级三好学生的名额按二至六年级在校学生人数的5%确定;区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按在校学生人数的2‰确定;区级先进班集体的名额按学校现有实际班级总数的5%确定;市级三好学生名额按在校学生人数的5‰确定,其中毕业班名额原则上少于或等于非毕业班名额。省、市级规范化学校每校毕业年级奖励一个名额。
2.为了激励更多的先进学生,被授予市南区“三好学生”称号的,不得同时授予市南区“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我校共有区级三好学生名额29人,区级优秀学生干部名额1人,市级三好学生名额5人)
三、评选条件
(一)区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具有市南区小学正式学籍的在校二至六年级学生,并获得校级“三好”称号。
2.思想品德好。自觉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学习好。勤奋好学,有较强的求知欲和探索精神,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文化课成绩优秀。
4.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体育课成绩优良(身有残疾的学生取得力所能及的成绩即可)。
(二)区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具有市南区小学正式学籍的在校四至六年级学生干部。
2.思想品德好。自觉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学习好。勤奋好学,有较强的求知欲和探索精神,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文化课成绩优秀。
4.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体育课成绩优良(身有残疾的学生取得力所能及的成绩即可)。
5.在学校或班级担任学生干部(任班委以上职务不少于一学年),工作责任心强,工作中大胆创新,勇于实践,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奉献精神,不骄不躁,谦虚谨慎,处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区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级工作有计划,用好《班级成长足迹》,形成关心时事、热爱集体、团结友爱、诚实守信、纪律严明、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良好班风。全体学生能够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开展各种学习活动,学习风气浓厚,创新精神强。同学之间互相帮助,学习成绩稳步提高。
3.积极开展文体活动,个人和环境卫生搞得好,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全体学生都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4.积极组织开展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形成参加社区服务和实践的制度。全体学生热爱劳动,有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精神,大部分学生能够培养自己的特长,并确实达到学有专长。
5.班干部积极主动地做好班级工作,为同学服务意识强,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得好,在同学中威信较高。班委会有分工制度,实行干部民主选举制度,加强学生自我管理,班级重大活动有记录,形成一套科学的班级管理制度。
6.曾被评为校级先进班集体或优秀班集体。
(四)市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自觉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好。勤奋好学,有较强的求知欲和探索精神,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文化课成绩优秀。
3.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体育课成绩优良(身有残疾的学生取得力所能及的成绩即可)。
4.有青岛市小学正式学籍的在校三至六年级学生,并获得区级“三好”称号或区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四、评选活动具体要求
各班在4月5日上午进行区级三好学生的评选活动,下午进行区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活动。
4月6日进行市级三好学生的评选活动。
所有参评学生需要在5日到校时准备好竞选稿一份(稿纸手写或A4纸打印),曾经获得的荣誉证书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