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各项要求和《青岛市2012小学招生工作通知》的精神,将2012年一年级招生工作的各项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生时间:
一年级新生招生定于2012年7月7日(星期六)、7月8日(星期日)两天报名。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二、入学年龄:
六周岁(200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三、招生条件
凡在本学区内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常住户口、实际居住且住房产权人的房卡(产权证)与户籍情况一致的适龄儿童。
符合条件户口:
1.凡在本学区内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常住户口、实际居住且住房产权人的房卡(产权证)与户籍情况一致的适龄儿童。
2.适龄儿童户口随父亲或母亲一方的,另一方为现役军人的。
3.因父母双亡,继养在亲属家的(有继养证明)。
4.父母在边远地区工作(新疆、矿山)的子女有正式户口的。
5.因父(母)亡,一方再婚后,由于某种原因继养在“四老”家中或亲属家中的,并有继养证明和户口的。
6.父母离异,或因其他某种特殊原因,由“四老”抚养的。
不符合条件户口:
1.孩子的户口在亲属家。
2.空挂户口。(户口在,而实际不在此处居住)
四、招生路段:
团岛一路、团岛三路、团岛四路、台西纬二路、台西纬四路、台西纬五路、台西二路、台西三路、台西四路、台西五路、郓城南路、西康路全路段
团岛二路1—7号(单号)
贵州路1—21号、2—28号
成武路68号
五、报名要求:
请家长带领孩子携带好以下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名。
1.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同住的户籍卡(簿)。
户口簿需提交复印件(首页、索引页、儿童本人页尽量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房产证(房卡)。
房产证需要提交复印件(房产证编号页、地址页)
3.儿童的出生证、儿童保健手册(健康卡片)、预防接种证。
4.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部队军人查看军官证);
5.儿童在幼儿园学习的相关材料,如素质报告册等。
6.2张1寸免冠照片。
报名时需上交:
1.儿童随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同住的户籍卡复印件(首页、索引页、儿童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房产证(房卡)复印件(房产证编号页、地址页A4纸反正面)
3.儿童1寸照片2张(反面写上姓名)
六、发榜日期:
2012年7月22日(星期日)上午9:00以后在学校张榜公布新生名单。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学校电话联系。联系电话:826767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