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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四届青岛市“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03-19 阅读次数:704

如有同学想申报,请填写最下方的申报表,电子稿交至班主任老师处。

 

 

青岛市市南区教育体育局科室函件

 


                              青南教体科函〔2015〕26号

 

 

关于做好第四届青岛市“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推荐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学校:

现将根据市南区文明办《关于开展第四届青岛市“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南文明办〔20155号)文件精神,我局将于近期开展第四届青岛市“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推荐工作。请各学校按照文件要求做好评选的推荐工作(各校推报1名典型候选人人选),于323日(下周一)前务必将候选人申报材料(文本稿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稿,)报送群众团体办公室(团委)。

未尽事宜,请与群众团体办公室(团委)联系,联系人:李懿冰,联系电话:88729400

   

附件:关于开展第四届青岛市“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群众团体办公室(团委)

2015318

附件

 

青岛市

市南区

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南文明办〔20155

─────────★────────

关于开展第四届青岛市“美德少年”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区教育局

根据市文明委年度工作部署,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关工委、青岛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青岛报业传媒集团、青岛广电影视传媒集团、半岛都市报社决定在全市未成年人中开展第四届青岛市“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区教体局要按照“美德少年”的评选标准和程序,组织好区属中小学的人选推荐工作,在本系统范围内确定10名“十佳美德少年”人选和10名“美德少年”,按照市文明办要求认真申报,严格资格审核,将名单进行排序,申报表一式2份,同时报电子版(见市级文件附件3),请于320日前报区文明办(2114房间)

 

联系人:辛玉凤,联系电话: 88729035

 

    附:市文明办文件《关于开展第四届青岛市“美德少年”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市南区文明办

                                   2015年3月18

 

 

 

 

 

 

 

 

 

 

 

 

中共青岛市委宣传部

青岛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青岛市教育局

共青团青岛市委

青岛市妇女联合会

青岛市科学技术协会

青岛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青岛日报社

青岛市广播电视台

青岛报业传媒集团

青岛广电影视传媒集团

半岛都市报社

 

青文明办〔201511

──────────────────

 

关于开展第四届青岛市“美德少年”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区()党委宣传部,各区(市)文明办、教育(体)局、团委、妇联、科协、关工委,各新闻媒体:

根据市文明委年度工作部署,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关工委、青岛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青岛报业传媒集团、青岛广电影视传媒集团、半岛都市报社决定在全市未成年人中开展第四届青岛市“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52月—5

二、评选组织

活动成立组委会,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关工委、青岛日报社、青岛市广播电视台、青岛报业传媒集团、青岛广电影视传媒集团、半岛都市报社有关负责同志组成。

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处,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活动组委会设立评选委员会,由各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人士组成,有关专家学者由市文明办从全市从青少年教育专家库中抽取确定。

三、评选程序

第四届青岛市“美德少年”评选活动,严格按照《青岛市“美德少年”评选表彰办法》进行,分为人选推荐、审查初评、公示投票和终审确定四个阶段。

(一)人选推荐

人选推荐分为组织推荐、社会推荐和新闻媒体推荐三种方式。

1.组织推荐

各区市文明办会同区市教育等部门,确定本区市人选(市北区、黄岛区各15名,其他区市各10);青岛市教育局在局属学校内确定10名人选(33所,其中高中13所、初中2所、职业学校8所)

2.社会推荐

市各主要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广大市民于320(周五)前,可直接向学生所在学校或所在区市文明办推荐“美德少年”人选。

3.新闻媒体推荐

市各新闻媒体可于330(周一)前直接向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推荐“美德少年”人选。

(二)审查初评(41410

活动评选委员会,对上报的“美德少年”人选进行审查,并进行初评,从中推选出60名“美德少年”。

(三)公示投票(413422

对推选出的60名“美德少年”候选人进行公示投票,为期7天。将60名“美德少年” 候选人名单,通过市主要新闻媒体和青岛新闻网、青岛文明网向社会进行网上公示投票。同时,将名单张贴学校宣传栏,由学校向学生进行公示投票。市教育局及各区市教育(体)局于417(周五)前,将学生投票结果提报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四)终审确定(423430

活动评选委员会,根据“美德少年”事迹和公示投票情况,进行最终评审,从60名“美德少年”提名中选出10名“美德少年”和20名美德少年提名奖获得者。

活动组委会将于“六一”前夕举行颁奖晚会,对评选出的“美德少年”和提名奖获得者进行表彰。

四、责任分工

(一)有关初评、终审工作的组织

1.市文明办负责组织召集评选委员会对上报的美德少年人选进行初评,从中选出60名“美德少年候选人。

2.市文明办负责组织60名“美德少年候选人的网上公示工作,由市教育局、各区市文明办和教育(体)局负责组织全体中小学生对60名“美德少年进行评选投票。

3.市文明办负责组织召集评选委员会对60名“美德少年候选人进行最终评审,从中选出10名“美德少年20名“美德少年提名奖获奖者。

4.青岛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青岛报业传媒集团、青岛广电影视传媒集团、半岛都市报社负责有关评选内容发布。

(二)美德少年颁奖晚会

1.市文明办会同市广播电视台共同举办以“美德托起明天”为主题的第四届美德少年颁奖晚会,时间暂定2015529(周五)。

2.市文明办负责颁奖晚会的总协调工作。

3.市广播电视台负责颁奖晚会的承办工作。

4.市教育局负责协调学生参加文艺演出和参加晚会学生的调度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表彰活动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力抓手,加强组织领导,集中力量把活动组织好。

(二)贴近实际,突出重点。评选活动要根据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成长实际,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有机结合,通过开展各种形式、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使评选表彰活动真正成为未成年人争创的过程、学习的过程、提高的过程,不断提升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水平。

(三)精心组织,周密实施。评选活动要严谨、规范、公平、公正、务实,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评选出的“美德少年”要事迹突出、师生认可、社会反响良好。各区市文明办要认真做好牵头协调工作,抓好落实;各区市教育部门要充分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做好组织、推荐和评选工作;各区市团委、妇联、科协、关工委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宣传和推荐身边的典型。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新闻媒体要全程参与“美德少年”推选活动,开辟专版、专题、专栏,广泛宣传报道“美德少年”的先进事迹;各中小学要发挥校园广播、宣传栏的作用,大力宣扬“美德少年”的先进事迹,让美德少年成为生活在普通孩子身边的“榜样式伙伴”,树立道德标准,激发道德自觉,形成道德共识,在广大未成年人中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追求先进的浓厚氛围。

 

 

附件:1.青岛市“美德少年”评选表彰办法

2.第四届青岛市“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人员名单

3.第四届青岛市“美德少年”申报表

 

 

         

 

中共青岛市委宣传部       青岛市文明办

         青岛市教育局             共青团青岛市委

         青岛市妇联               青岛市科协

         青岛市关工委             青岛日报社

青岛广播电视台           青岛报业传媒集团

青岛广电影视传媒集团     半岛都市报社

                           

                  2015年3月3


附件1

 

青岛市“美德少年”评选表彰办法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一项积累道德正能量的“未来工程”。树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方面的先进典型,积极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广大未成年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学习雷锋精神、做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深化“中国梦”宣传教育,对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提升有着重要意义。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关工委、青岛日报社、青岛广播电视台、青岛报业传媒集团、青岛广电影视传媒集团、半岛都市报社等单位决定在全市未成年人中开展青岛市“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为规范评选表彰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立德树人,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为目标,推动“学习雷锋精神、做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常态化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通过评选表彰未成年人道德典型,引导全市未成年人学习美德、弘扬美德、践行美德,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条  评选原则: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的原则;坚持学校为主,家庭和社区为辅的原则;坚持家庭美德、学生品德、社会公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和道德实践活动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参评范围

 

第三条  全市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均可被推荐为“美德少年”参评人选(获得过前几届全国、全省、全市“美德少年”和“美德少年”提名奖称号或同等级类似称号的,不再推荐参评)。

 

第三章  评选数量

 

第四条  “美德少年”每两年评选一届,每届评出“美德少年”10名,“美德少年”提名奖20名。

 

第四章  评选条件

 

第五条  基本条件:“美德少年”推荐人选应为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家乡、诚实守信、自立自强、积极进取、富有活力、积极参加“学习雷锋精神、做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踊跃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和鲜明时代特色、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模范遵守家庭美德、学生品德、社会公德,品德优良,事迹突出的好少年,能够成为广大未成年人学习的“伙伴式榜样”,在引领未成年人实现“中国梦”中发挥较大影响。

第六条  具体条件:

1.助人为乐——发扬互助友爱精神,在学习和生活上长期坚持帮助有困难的同学,经常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弱病残者及其他困难群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排忧解难。

2.自强自立——坚持艰苦朴素、勤劳节俭的好作风,积极参加各种力所能及的劳动;在逆境中保持乐观开朗,以积极的人生态度迎接困难和挑战;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努力向上。

3.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即使遇到困难,仍能坚持信守承诺;言行一致,对事负责;经得起诱惑,有拾金不昧等重大情节。

4.尽责奉献——关心集体,爱护公物,自觉维护教室、校园环境;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热心参与班级和学校工作,主动为老师分忧,为同学服务;积极肯干,默默奉献,赢得师生广泛好评。

5.尊老爱亲——感恩父母,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关爱亲人;在亲人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尽心尽责。

 

第五章  评选步骤

 

    第七条  “美德少年”评选分为人选推荐、审查初评、公示投票和终审确定四个步骤。

第八条  人选推荐:采取组织推荐、社会推荐和新闻媒体推荐三种方式。

1.组织推荐

1)各区市推荐

各中小学校根据评选活动要求,以班为单位组织学生广泛开展学习美德标准、寻找推选“美德少年”活动,经全体学生民主投票,提出本班人选(推荐名单及其事迹材料须由班主任签署意见),上报学校。

各中小学校要召开校长办公会,对各班上报人选进行认真审核和讨论研究,确定1名上报人选,在学校显著位置张榜公示2天,如无问题,填写申报表(一式3份,文字材料限定800字以内,语言要求具体生动简练,多用数据、实例说明候选人典型事迹,避免空话套话),连同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上报区市教育(体)局。

各区市教育(体)局、文明办牵头成立评选委员会(可参照市的做法,人数不少于15名),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评选,投票确定10名人选,提报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青岛市教育局推荐

青岛市教育局在本系统范围内,按上述办法确定10名人选,提报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社会推荐

广大市民可直接向学生所在学校推荐“美德少年”人选,由学校按程序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上报。

3.新闻媒体推荐

各新闻媒体可对届中重点宣传报道的未成年人先进典型进行整理,直接向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推荐“美德少年”人选。

第九条  审查初评: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推荐人选由活动组委会专门设立的评委会进行评审投票,经组委会研究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定,确定30名“美德少年”候选人。

第十条  公示投票

1.学生投票。活动组委会将30名候选人名单、事迹资料制成票样,通过市教育局、各区市教育(体)局发至每一名中小学生手中,各学校负责组织全体学生学习候选人事迹,投票选出自己心目中的十佳少年,投票结果由学校、教育(体)局层层统计上报。

2.网络投票。活动组委会将30名候选人名单、事迹资料、照片,在各平面媒体、电台、电视台及网络媒体上发布,公布网络投票和手机投票方式,接受群众投票。

第十一条  终审确定:由评委会对30名候选人进行再次评选投票。活动组委会根据学生投票情况(占60%权重)、评委会评定情况(占30%权重)和网络投票情况(占10%权重),统计投票结果,产生10名“美德少年”人选,经组织相关人员对人选基本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审核,终审确定“美德少年”及提名奖获得者名单。

 

第六章  表彰奖励

 

第十二条  对评选出的“美德少年”,由活动组委会作出表彰决定,号召全市未成年人向他们学习。

第十三条  为获奖者颁发奖杯、证书和奖品。

第十四条  组织新闻媒体对“美德少年”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报道,扩大其影响。

第十五条  按照《青岛市帮扶学习生活困难“美德少年”实施办法(暂行)》的规定要求,对学习生活困难“美德少年”进行帮扶。

第十六条  推荐参加全省、全国组织的“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

 

第七章  惩处

 

第十七条  评选过程中如发现程序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或组织者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现象,取消推荐人选参评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八条  获奖者如有严重违法违纪或触犯刑律行为,由活动组委会取消其称号,收回奖杯、证书、奖品。

 

第八章  组织领导

 

第十九条  青岛市文明办牵头,成立有关单位组成的“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下设评选委员会,由各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负责评选活动日常工作。

第二十条  评选过程实行回避制度。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青岛市“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负责解释。

 

 


附件2

 

第四届青岛市“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

组委会人员名单

 

一、组委会主任:

胡绍军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二、组委会常务副主任: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三、组委会副主任:

于福山  市文明办副主任

周民书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丹丹  团市委副书记

    市妇联副主席

    市科协副主席

    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市关工委秘书长

张志强  青岛日报社副总编辑

何敬  青岛广播电视台副总编辑、副台长

齐建国  青岛报业传媒集团副总编辑

王亚军  青岛广电影视传媒集团董事、副总经理

许国辉  半岛都市报社副总编辑

四、组委会成员:

王晓峰  市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处处长

陈蓬勃  市文明办综合处副处长

姜元韶  市教育局基教处处长

    团市委学少部副部长

    市妇联儿童部部长

戈洪奎  市科技馆馆长

王秀芳  市关工委办公室主任

王倩松  青岛日报社组织人事处处长

冯仁刚  青岛广播电视台大型活动部主任

    青岛报业传媒集团综合部副部长

    青岛广电影视传媒集团办公室副主任

单俊楠  半岛都市报社时政新闻部主任

活动组委会下设评选委员会,由各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人士组成。

 

 

 


青岛市文明办综合处                      2015年3月4印发

 

 贵州路小学“美德少年”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