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岛市委宣传部
青岛市文明办
青岛市教育局
青岛市民政局
共青团青岛市委
青岛市妇女联合会
青岛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
文件 |
关于2015年寻找“最美孝心少年”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民政局、团委、妇联、老龄办:
为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在全社会倡导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风尚,积极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市老龄办决定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5年寻找“最美孝心少年”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4月—10月
二、推荐条件
1.我市辖区内常住人口中18周岁以下(199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的少年儿童;
2.在家能够孝敬父母,孝顺长辈,友爱兄弟姊妹;
3.在外能够团结同学,尊敬老人,经常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年弱势群体;
4.身处逆境、困境,仍能自强不息、阳光向上、奋发有为,担当起孝敬父母和长辈的家庭责任;
5.能坚持艰苦朴素、勤劳节俭的好作风,践行孝亲敬老的中华美德,积极参加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公益活动。
三、推荐方式
1.组织推荐。各区市相关部门层层发动,深入基层寻找“最美孝心少年”,每区市至少推荐3名“最美孝心少年”候选人。
2.社会推荐。广大市民可直接向市、区市相关部门推荐“最美孝心少年”人选,由各区市相关部门按程序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上报。
3.个人自荐。登陆青岛民政网(http://www.qdmz.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表格,经所在学校、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盖章后,就近向所在区市相关部门申报。
四、活动安排
1.2015年4月,在全市范围内发布关于寻找“最美孝心少年”的通知,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寻找”推荐活动。
2.2015年5月—6月,通过组织推荐、社会推荐、个人自荐等形式,推荐“最美孝心少年”候选人。
3.2015年6月—7月,市主办单位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上来的先进典型少年进行评选,选出“十大最美孝心少年”和提名人物若干。
4.2015年8月—10月,通过各类媒体对“最美孝心少年”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寻找“最美孝心少年”活动以“孝心”为核心关注点,以“少年儿童”为主体,以践行中国梦、弘扬核心价值观为宗旨,在全社会营造孝亲敬老的浓厚氛围。各区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精心策划,广泛发动,将身边默默无闻、感人至深的敬老先进典型推荐挖掘出来。相关部门要加大对申报对象的审核力度,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
2.注重宣传,扩大影响。评选活动要根据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成长实际,在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孝亲敬老教育,鼓励广大少年儿童践行孝心善举,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和“最美孝心少年”的先进典型事迹,通过寻找、发掘、宣传新时期“孝心少年”的典型代表,展现他们的感人事迹和美好情操。
3.广泛动员,择优推荐。各区市相关单位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群众的推荐、评议、认可为依据,通过群众层层推评,择优逐级向上推荐候选对象。
4.及时报送材料。候选对象推荐材料包括:(1)2015年青岛市“最美孝心少年”推荐表(附件1),一式二份。(2)推荐对象事迹材料一份,1000字以上。(3)单位组织推荐的同时填报2015年青岛市“最美孝心少年”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所有材料文本请于2015年6月10日前报送至市老龄办文化建设处,材料电子版应同时报送。
金宏网用户名:青岛市老龄办文化建设处
电子邮箱:qdwenhuachu@126.com
地址: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市政府3号楼1608室
联系人:杨琳 85912592,85912593
附件:1.2015年青岛市“最美孝心少年”推荐表
2.2015年青岛市“最美孝心少年”推荐名单汇总表
中共青岛市委宣传部 青岛市文明办
青岛市教育局 青岛市民政局
共青团青岛市委 青岛市妇女联合会
青岛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2015年4月27日
2015年青岛市“最美孝心少年”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