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学办理办法
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可在小学统一报名时间申请办理缓学。
一、办理时间
7月3日(周一)—4日(周二),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二、办理地点
市南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市南区宁夏路286号)区教体局窗口
三、办理程序
1.7月1日、2日(周六、周日)一年级新生报名两天,由学生家长向学校提交学生申请缓学的有关证明材料(家长的缓学申请书、证明学生身体情况的医院证明、病历或有关部门的证件以及户籍、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各两份);
2.家长填写《市南区2017年适龄入学儿童缓学审批表》(一式三联),经学校调查了解属实后盖章确认;
3.家长本人带好《市南区2017年适龄入学儿童缓学审批表》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与7月3、4日到市南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市南区宁夏路286号)教体局窗口办理核准。
4.家长自留一联,并将学校要留存的一联送至学校存档;
5.来年学生报名上学时,须携带《市南区2016年适龄入学儿童缓学审批表》到相应学校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