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的评价对课程的实施起着重要的导向和质量监控作用。评价的目的功能、评价的目标体系和评价的方式方法都直接影响着课程目标的实现,影响着课程功能的落实。课程的评价既关注学习结果,又关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变化和发展,既关注学习水平,又关注他们在学习活动中表现出来的情感和态度,通过评价保护学生的自尊心、树立自信心、激活进取心,评出发展的功能和创新的活力。为此我校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本评价方案。
一、评价原则
1. 科学性原则。对课程的评价要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提高评价的效度和信度。
2.可操作性原则。评价方法要简单可行,可操作性强。
3.素质培养的原则。对课程的评价要注重考查提高学生各方面的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参与性原则。对学生的评价注重其参与情况,作为学生考核的依据。
5.全面性原则。对教师的评价既要考虑到教师课程目标的实施情况,又要考虑学生能力的提高水平。
二、评价内容
课程评价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包括教师评价和学生自评互评、家长评价等多个方面。
三、评价方法
1.学生自评互评
评价内容主要有:学习兴趣与参与态度、学生认知与技能、学习方法与思维习惯的养成、学习成果等方面。
2.教师评价
主要评价学生出勤情况、学习材料准备情况、课堂表现、作业情况等方面的内容。
3.采用等级制,设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若有学生有困难的学习,教师通过谈话交流,指出存在问题,鼓励学生继续努力,争取合格。
4.坚持学生自评、互评和教师评价、家长评价相结合,可以对学生参与的活动,如调查、实验、操作、探究、交流、讨论等活动中的表现加以逐一评价。但无论是学生自评、互评和教师评价,关注的是学生的参与度,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收获。对学生的活动过程的分析与评价都采用“自我参照”的原则,即以学生的已有的知识和能力为参照系,关注他们的发展水平,评价要求不是整齐划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