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的要求,规范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三、作业布置原则
1、《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第11条明确规定:学生家庭书面作业实行总量控制。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除语文、数学外不留书面家庭作业,语文、数学书面作业每天不超过1小时。
2、根据我校今年工作计划中关于作业的相关要求,教师要根据学生学情、生情精心布置作业,作业应有重点,抓住关键,做到“三加一减”:加层次性作业、加动手实践作业、加开放创新作业、减机械重复性作业。
三、作业上传时间
1、各科教师最晚于15:00之前将当天作业以电子稿形式传给班主任。
2、各班班主任最晚于16:00之前将本班作业汇总到学校统一模板中上传到班级博客中。
四、特殊情况说明
如遇班主任外出,请按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教师顺序负责汇总当日班级作业上传到班级博客中。
附:作业上传模式
青岛贵州路小学作业公示记录表
班级
|
年级 班
|
时间
|
_____年___月___日星期_____
|
科目
|
作业内容
|
预计完成时间
|
语文
|
必做:
选做:
|
|
数学
|
必做:
选做:
|
|
英语
|
必做:
选做:
|
|
其他
|
|
|
备注:
1、当天课堂上没有完成的内容可以作为作业布置。(不需记在书面作业时间内) 例:课堂四线本未完成者需写完。(30人已完成)
2、当天作业根据情况按必做和选做布置,要体现探究性、实践性。作业后面要注明口头、书面。非书面作业请注意语言措辞。
3、当天没有作业学科要写明没有作业,不能空或者不出现,可以写“无”,或者写课堂已经完成等。
4、其他栏目中,填写需要学生带学具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