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的要求,规范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作业布置原则
1.《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第11条明确规定:学生家庭书面作业实行总量控制。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除语文、数学外不留书面家庭作业,语文、数学书面作业每天不超过1小时。
2.要根据学生学情、生情精心布置作业,做到“一分层三结合”。即:分层布置作业,即选做和必做;口头与书面相结合;课内与课外相结合;书本与实践相结合。
三、加强作业的研究
1.加强教研研究,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突出学法的指导和梳理,进行迁移运用。
2.要将作业设计作为教研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布置作业时要充分考虑到学生的实际,指向学生核心素养发展。作业设计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学科能力的培养与活动相贯穿,让学生的多种感官参与活动,参与学习,在学习活动中愿意学、会学习,促进学生思维发展。
3.关注不同学生的学情,分层设计适合其学力水平的作业,保护其学习的积极性,特别是关注班级后30%的学生。
四、作业公示上传要求
1.各科教师最晚于15:00之前将当天作业以电子稿形式传给班主任。
2.各班班主任最晚于16:00之前将本班作业汇总到学校统一模板中上传中。
3.如遇班主任外出,请按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教师顺序负责汇总当日班级作业上传中。
五、作业记录本使用要求
1.当天没有作业学科要写明没有作业,不能空或者不出现,可以写“无”,或者写课堂已经完成等。
2.“预计完成时间”一栏不要空项。
3.“其他”一栏中,填写需要学生带学具等各种提示要求。
六、作业批改要求
1.及时、认真、规范批改学生作业,使用规定的学科符号,鼓励教师进行激励性评价。
2.及时督促学生的改错,规范改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