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家庭困难学生
摸底调研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帮助家庭生活困难学生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开展对全区家庭生活困难学生的摸底调研工作,确定2020-2021学年度市南区义务教育帮困助学对象。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助范围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要求确定资助范围如下: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3.城乡特困供养学生;
4.孤儿;
5.重点困境儿童;
6.烈士子女;
7.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8.因其他原因(如家庭遭受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学生。
二、所需提报的材料
1.学生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首页、索引页、户主单页、学生单页)2份
2.学生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反正面复印在一张纸上)2份
3.《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复印件(2020年保障金领取记录、专项救助情况记录)2份
4.烈士子女、建档立卡、残疾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2份
5.若无相应证件,但因其他原因(如家庭遭受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造成实际生活十分困难的家庭子女,家长补充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病历、街道社区经济认定材料等)原件+复印件2份
6.《2020-2021学年度市南区家庭困难学生摸底调查表》电子版+文本稿(附件1)1份。
☆ 请家长务必按规定时间将所有证明材料报学校。
未尽事宜,请与学校联系,联系电话:82676753-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