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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家庭困难学生 摸底调研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11-30 阅读次数:193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家庭困难学生

摸底调研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帮助家庭生活困难学生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开展对全区家庭生活困难学生的摸底调研工作,确定2020-2021学年度市南区义务教育帮困助学对象。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助范围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要求确定资助范围如下: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3.城乡特困供养学生;

4.孤儿;

5.重点困境儿童;

6.烈士子女;

7.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8.因其他原因(如家庭遭受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学生。

二、所需提报的材料

1.学生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首页、索引页、户主单页、学生单页)2

2.学生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反正面复印在一张纸上)2

3.《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复印件(2020年保障金领取记录、专项救助情况记录)2

4.烈士子女、建档立卡、残疾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2份

5.若无相应证件,但因其他原因(如家庭遭受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造成实际生活十分困难的家庭子女,家长补充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病历、街道社区经济认定材料等)原件+复印件2

6.《2020-2021学年度市南区家庭困难学生摸底调查表》电子版+文本稿(附件11份。


☆ 请家长务必按规定时间将所有证明材料报学校。

未尽事宜,请与学校联系,联系电话:82676753-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