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市南区教师职业道德评价指标》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1、爱国守法,依法执教,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以培养“健康快乐文明智慧”的天山学子为己任,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无私奉献。工作中拥有求实崇祯的正气,团结合作的大气,开拓创新的勇气,关心集体,团结协作,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努力做到认真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辅导、考查,切实改进教法,减轻课业负担,高质量地完成教学工作。
3、团结同事,尊重家长,关爱学生,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做到温馨笑脸对学生,真诚笑脸对家长,会心笑脸对同事。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体现纯真的童心,浓浓的爱心,对事业执着追求的恒心,时时处处以实际行动树立良好的天山教师形象。
青岛天山小学工会委员会
200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