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天山小学营养午餐安全管理追责制度

发表时间:2012-10-20阅读次数:466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是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为了加强我校营养午餐卫生安全工作,特制定如下:
     成立食品卫生责任追究领导小组。                  
     组  长:张晓迎                                              
     副组长:范斌、陈霞                                   
     成  员:姜剑、徐卉卉、张公武、于杰民、衣军峰、各班正副班主任
     一、校长(张晓迎)是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学校建立主管校长(陈霞)负责制,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承担领导责任。
     三、学校后勤处(张公武于杰民)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承担管理责任。
     四、学校卫生室(范斌 徐卉卉 衣军峰)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宣传和督查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承担宣传和督查责任。
     五、学校教导处(姜剑),配合卫生室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宣传和督查,负责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承担配合协调责任。
     六、班主任或课任教师责任:及时督促学生在上完体育课后或参与户外活动后,及时洗手、喝水。如有学生在饮水时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相关老师和校领导。 每天进行午餐看班的教师要带领学生到分餐室领取营养午餐。在领取的过程中教师要确保领餐学生的纪律和安全。午餐分到各班后,负责教师要做好分餐和管理的工作。履行如下职责:①要提醒学生先洗手后再就餐,如个别班级上完体育课活进行户外活动后,应提醒学生稍后再就餐,以免发生肠胃不适。②要知晓当天午餐是否与食谱公示的内容一致③及时察觉是否有不新鲜的食物④观察学生是否吃饱,告知学生加餐地点,及时领取。⑤发现午餐异物时,应告知学生停止食用,保留好饭样,及时报告学校分餐教师和学校领导。⑥学生就餐结束二十分钟后方可参与户外活动。如因在午餐中出现杂物或学生出现中毒症状,教师没能及时上报或未保留饭样,学校要向当事负责看管教师追究责任。
     七、责任追究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的成员应不定期深入食堂了解检查监督食品卫生情况。经常深入食堂检查食品卫生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后要马上向学校领导报告并及时整改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隐瞒不上报的部门和责任人,学校要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对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致人残废或致人残疾因而丧失劳动能力的,根据不同情节,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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