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校安全防范工作,杜绝隐患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学校根据市南区教育体育局要求与各主管部门、教师签定本责任书.
一、目标责任: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也是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全权负责;对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具体负责.
2、学校努力营造安全氛围,构建安全防范网络体系,建立明确的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全体教师要确立安全防范的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
3、切实加强交通安全工作。大队部要协助校长加强外出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必须坚决杜绝无证营运,做到合法乘载。要防止超载,车主必须购买“车上乘客保险".
4、切实加强防火工作。总务处及专用教室管理员要加强对易燃易爆场所和物品的安全管理;加强对教学楼、实验室、微机房、图书室、阅览室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总务处必须对学校的特种设备、电器线路定期检查;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加强业务培训。灭火器材要定期检查,管理人员必须能够正确使用.
5、切实加强防盗工作。凡集中存放高档物品的库房尽可能做到设施、防火、防盗技术齐全。要严格执行财务和现金保管制度,会计室以及保险箱内不得摆放现金过夜.
6、切实做好饮食安全卫生工作。卫生室管理人员必须坚决贯彻《食品卫生法》,严把学生、教师饮用水采购关,严格按要求定期做好饮水机等的消毒工作,严防病从口入,杜绝食物中毒.
7、切实做好学生校内活动的安全工作。学生在校期间,包括课余时间,班主任、课任老师、护导教师要负起监护、管理的责任,加强学生课内、课外活动的安全管理。组织学生外出参加社会活动必须征得校长室同意,并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
8、班主任要切实加强学生安全防范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9、班主任要经常进行家访,与家长共商安全管理大计,共同明确安全责任,争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10、完善安全工作信息上报制度。凡发生伤亡事故、学生受伤害事件以及关系到社会稳定、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事件,要及时向校长汇报,并由学校上报教育局.
责任书上未尽事宜,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二、考核奖惩:
1、年底,在自评总结的基础上,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全校安全防范工作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评。
2、对完成安全防范工作目标责任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安全防范工作目标考核不合格的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
三、本责任书有效期止于下一轮责任书签订之日。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责任人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