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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语文新课程标准解读(转载)(二)

发表时间:2011-09-30 阅读次数:367
        小学语文课程标准解读二

      语文综合实践活动课是发展学生语文实践能力的主要途径

【解读】按照《语文课程标准》的规定,在小学三年级开始设置综合实践活动课,每周平均三课时。这一课程的设置,是语文课程体系的结构性突破,体现了课程综合化的国际性趋势。综合实践活动课既非其他课程的简单综合,也不是语文课的补充,应当把它看作一门独立的课程。其主要特点如下:

第一,它具有综合性的特点。首先课程的内容是综合的:社区服务、信息教育、研究性学习、劳动与技术教育等等,综合性的课程内容决定了它对学生心灵和情感世界的影响是全面的,对学生知识形成的影响也是综合的而非单一的,它的宗旨是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二,它具有实践性特点。这一课程的特点就是在实践活动中,如“实验”“考察”“动手做”中学习知识、形成能力,可以说,实践既是这一课程的表现形式,又是它的本质特点。

第三,它具有开放性特点。综合实践活动课的目标是开放的,课程内容是开放的,它的学习方式也是开放的。综合实践活动可以在课堂上开展,也可以到校园里开展,还可以到社会上进行。总之,全方位开放是它最突出的特点。

第四,它具有生成性特点。综合实践活动虽然事先有周密的规划,但在实践过程中,可以随时根据新的情况,调整活动方式和活动内容,这种生成性特点使综合实践活动课更符合学生的学习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