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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

作者:区实验二小 发表时间:2019-03-01 阅读次数:944

我认真学习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鲁教师字[2015]24号)等文件,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严格依法执教,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

公开承诺:

1.不在住所或其他场地开展有偿补课。

2.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3.不出现课上不讲、课后讲,收取补课报酬的行为。

4.不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或兼职取酬。

5.不组织、不推荐、不诱导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有偿补课。

6.不从事其他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以上承诺,请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学校和上级组织的严肃处理。


承诺人:


 

市南区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投诉电话:88729262   

电子邮箱:shinanrenshike@126.com

举报信邮寄地址:青岛市宁夏路2861209室(市南区教体局人力资源科)

青岛市南区第二实验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监督举报电话:82624833-819

电子邮箱:snshiyan2@sina.com

举报箱地址:青岛市濮县路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