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真学习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鲁教师字[2015]24号)等文件,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严格依法执教,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
公开承诺:
1.不在住所或其他场地开展有偿补课。
2.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3.不出现课上不讲、课后讲,收取补课报酬的行为。
4.不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或兼职取酬。
5.不组织、不推荐、不诱导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有偿补课。
6.不从事其他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以上承诺,请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学校和上级组织的严肃处理。
承诺人:
公 示
市南区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投诉电话:88729262;
电子邮箱:shinanrenshike@126.com;
举报信邮寄地址:青岛市宁夏路286号1209室(市南区教体局人力资源科);
青岛市南区第二实验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监督举报电话:82624833-819
电子邮箱:snshiyan2@sina.com
举报箱地址:青岛市濮县路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