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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南区第二实验小学科研管理规定

作者:区实验二小 发表时间:2019-12-13 阅读次数:217

       为加强对教育科研工作的指导、检测、评估等,提高我校教育科研水平和成果质量,使我校的教育科研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形成具有市南区第二实验小学特色的教育科研管理模式,推动学校教育科研工作深入开展,特制订本规定。

一、行政管理制度

1.学校成立教育科研领导小组,由校长牵头,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导处主任、教科室主任全面负责科研组工作。

2.学校科研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校科研工作,担任全校课题日常管理、课题申请、组织立项论证和结题鉴定、参与课题过程管理与指导;组织重点课题协同攻关;推动成果转化;行使组织、示导、服务与研究职能。

3.科研课题组负责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科研任务;协调省、市、教科研部门的关系、参与并组织市级以上课题管理工作。

4.科研组负责参与国家、省、市级教育科研课题立项申请并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5.学校各部门负责人、教研组长、承担本部门所辖的课题管理、组织、督促、指导和研究工作。

二、理论学习制度

1.参研人员必须保持持久的教育科研理论学习时间;并做好学习笔记。

2.课题组要分期、分阶段布署与课题有关的学习内容,并做好学习过程记录,写出心得和总结,参研人员每期至少写出一篇有一定质量的研究论文,争取每年至少有一篇围绕课题研究的科研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区级以上奖励。

3.课题组每阶段有计划、有目的地选派骨干教师外出考察学习;参加各级教育学术研究活动;或请专家讲学指导,做到学习理论和学习经验有机结合。

三、课题立项制度

立项课题的基本标准是:服从服务于推进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大局,对全校教育改革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作用;立论依据充足、研究内容详实、研究目的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方法科学,措施切实可行;课题负责人及主要参研者具备相应的研究能力,具有完成课题的保障措施和条件。课题的选择从自己本职工作出发,理论联系实际,量力而行。

四、课题评审制度

国家、省、市、区级科研课题由学校按程序报上级相关部门立项审批。

五、立项课题的管理

1.接批准立项通知后,课题研究者应在一月内制定具体可行的课题研究方案报校科研组存档,并以一定形式召开开题会,以确认研究开始。

2.课题组必须坚持按课题研究方案,制定好各阶段研究计划,并按计划作好课题研究过程记录,包括围绕课题的理论学习、专题培训、研讨活动、难点攻关以及时间、参加人、主持人、活动主题、研究结果等。

3.研究教师每阶段末要写出阶段研究总结,向学校科研组汇报教育研究过程中的得失,并将研究过程中积累和收集的资料、数据等一并交校科研组存档,便于学校对研究中期、研究结果进行检测、评估。

4.课题研究的阶段结束后,应完成书面的阶段总结报告交科研组并组织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目的性较强的专题研讨会。

5.校科研组每阶段要集中组织课题工作的检查、考核、评比。

六、成果鉴定及推广制度

1.研究任务完成后,课题研究者先要整理好所有研究资料,然后填写好《课题结题评审表》,向相关组织提出结题申请。

2.鉴定完成后,课题组应将完整的成果、研究报告、成果鉴定原件送科研组验收、备案。(需以书面和光盘两种形式上交)

3.立项课题应保证按原计划结题。

4.科研处定期召开学术会,全校教职工参与,交流经验、总结推广研究成果。抓好点面辐射,促进全员推广,推进成果转化。

5.课题组每期至少应围绕课题讲一堂示范课,展示课题研究成果。

6.课题的成果形式有教育科研论文、研究报告、调查报告、教育专著和教育软件,学校有权对成果进行合理的管理和推广。

7.市级及以上立项课题由上级科研部门给出鉴定。

七、课题奖励制度

1.科研成果经鉴定后存入本人业务档案,将作为评、聘教师、评优选模以及人才选拔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