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家长学员开展学刊用刊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2-02-13阅读次数:699
 
各区市家长学校研究会,局属有关家长学校:
随着各个中小学家长学校逐步形成的以学校班级为单位,以班主任为主讲教师,以学生家长为学员,以《父母课堂》为指导教材,集中授课,个别指导和多向互动的办学模式的形成和发展,作为指导教材的《父母课堂》越来越发挥出它在帮助和指导家长形成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传递先进的家庭教育知识,激励家长创新教育子女的方式方法,促进家庭教育环境的和谐,尤其是以教育专家、教师、优秀家长的实践、感悟和创作所形成的美文、教育案例等文章,如“一石激起千重浪”,激发了广大家长学员读者的学刊、用刊的积极性。他们不仅在家长学校的课堂教学中,与教师、家长一起将每期《父母课堂》中的主旨文章,一起学习研究,进行系统的家庭教育与知识的学习和积累,而且平日里,已经将其作为生活中的伙伴,随时阅读,养成了阅读的好习惯。他们中有不少读者深有体会地说:“《父母课堂》,有你更精彩!”“《父母课堂》,我生活中的期待!”“《父母课堂》一发,就像好老师来到我们家!”“伴随《父母课堂》,我们共同成长。”……许多家长学员读者从其收获感悟中,写出了阅读《父母课堂》的札记、文章,在学校举行的“教子有方”的征文中,相互交流,相互启发,相互欣赏。形成了读刊,用刊,积极进行科学家庭教育实践的好风尚。
鉴于此,我们将在广大家长学校学员读者中,开展一次学刊用刊的有奖征文活动。将评选出一等奖20名,二等奖40名,三等奖100名和一部分优秀奖。获奖的作品,将以不同的方式予以宣传推广。其中获得一等奖的20名作者,参加于暑假期间,在北京举行的专家的访谈、名校的参观、交流、考察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               参加本次有奖征文活动的作者应是义务教育阶段家长学
校的在册学员,并且是订阅《父母课堂》的读者。各家长学校可在期初阶段的工作部署中,通知家长学员,以自愿参加为基本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好这次活动。
二、               有奖征文的写作要求是:结合集中授课时所学到的《父
母课堂》中的有关文章,以及课外阅读时选择每期《父母课堂》中的部分文章作为启迪,密切集合自己的家庭教育实践,写成教育子女的感悟文章。题目自拟,体裁不限,文章字数在800字以内为宜。
三、               有奖征文活动以义务教育阶段家长学校为单位进行组
织。以“优中选优”的原则,推荐该校参加征文活动的优秀文章,原则上,每校评选出参加征文活动的文章,不超过订阅《父母课堂》的3%。
四、               各个中小学家长学校的参评文章,于四月份,各个家长
学校开课时可在家长学员中公示推荐交流,后将电子稿报各市区教育科(作品注明区市,学校名称,学生姓名,家长姓名)。由其进行审定推荐,于五月三十日前发报到青岛市家长学校研究会办公室。六月十五日前,由创建全国优秀家长学校实验基地办公室、青岛市家长学校研究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评选,随即公示并予以表彰。
          
 
创建全国优秀家长学校实验基地办公室
                     青岛市家长学校研究会办公室
                                  20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