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组成
1. 青岛文登路小学家长委员会是由本校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和监督学校做好教育工作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发挥社区、家庭和学校三结合教育功能的组织。
2.学校家长委员会下设年级家长委员会分会,年级分会由各年级组建,并报校家长委员会批准。各班级设班级家长委员会,由班主任和任课老师推举产生。形成联系紧密,相互支持的三级家委会网络。
二、 宗旨
坚持“全面发展、人文见长”的办学思想,加强家庭与学校之间的联系,优化家庭教育环境,实现家庭、社会、学校教育一体化,促进青少年素质全面和谐的发展。
三、选举制度
1.家长委员会实行提名制和间接选举制相结合。先从学校的各个班级的家长中推荐选举家长委员。家长委员通过演讲自由竞岗,投票选举出委员会的组织成员,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秘书长1人,常务委员5人,委员5人。
2、委员会原则上一学年一调整,家长委员每学年为一届,可连任,家长学校毕业后自动卸任。
四、工作制度
1、本委员会的全体成员必须遵守国家政策、法律,必须遵守家长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制度,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努力工作,架起学校和家长的桥梁,作好家长们的代表,团结在学校的周围,以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为己任,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2、本委员会在每学期工作两次,时间分别为学期开头和期末。具体由委员会的组织委员召集,要求每一个委员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准时参加。
3、每次例会,各个委员都要准备自己的发言材料,带着自己的“问题”参与会议,使会议成为一个讨论、决策的重要场所。
4、每次会议由委员会的主任主持,全体委员会通过会议的主要议题,民主讨论,形成统一的认识,并由五名委员与学校的领导进行沟通,及时取得共识。
5、家长委员会的每次会议,要制定本委员会的这个学期的工作计划、讨论通过上学期的工作总结。
五、 权利和义务
1. 家长委员会权力
(1) 听取学校工作报告,审议学校工作计划,对学校各项工作提出咨询和建议,制订家长学校的办学纲要和计划。
(2) 召开家长会议、家长代表会议,研究有关事宜并做出决议。
(3) 总结、交流家庭教育经验。
(4) 向学校领导反映学生家长的意见。
(5)通过各种方式鼓励家长了解学校管理,积极参与学校管理,促使学校、家庭、社会形成育人的合力,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
(6)行使监督权,帮助学校更好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教职员工更好地树立为学生、为家长服务的意识。
2.学生家长委员会义务
(1)每学期制定好家委会活动计划,家委会活动开展要有记录、有总结。
(2)协调、帮助学校搞好教育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教育教学活动。
(3) 宣传学校教育教学的优秀成果和经验。
(4) 大力支持学校办学,帮助改善办学条件。
(5) 学习家教知识,积极参加家长学校学习活动,提高自身素质。
(6) 协调社会各个方面支持学校教育工作。
(7)积极参加班级、校级组织的各项家校互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