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第五十九中学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特制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青岛市市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青岛市市南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预防和控制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师生的食品安全,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
2.分级负责,减少危害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尽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影响和破坏。
3.科学评估,依法处置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确定事故类别和分级,依据相关法规要求启动相应级别响应。
4.预防为主,全程控制
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5.反应迅速,应对及时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协作、迅速反应、妥善处理,及时把有关情况逐级上报区教育和体育局及卫生、食药监等主管部门,并迅速采取救治的控制措施。
(三)适用范围
发生集体用餐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适用本预案。食品安全事故中涉及传染性疫情的,启动《市南区学校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传染病)应急预案》。
(四)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两类:
1.未达到等级的食品安全事故
指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2.一般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
指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由上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标准认定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级别。
二、组织指挥机制
(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
组 长:葛宏涛
副组长:钟 云、李延亮、郑旭先
成 员:杨宝琴、黄 斌、王君君、于丽娜、
钱 晶、赵 迪、高玉栋、于金林
卫生室、各年级长、各教研组长及班主任
(二)各部门职责分工
1.杨宝琴【13969800555】:开展相应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教师、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负责应急处置公文运转、会议组织,协调做好教师的思想工作。
2.钱晶【15053227297】:结合部门工作特点开展相应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做好事故发生后的课程安排工作,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协调做好教师的思想工作。
3.于丽娜【15269203555】:结合部门工作特点开展相应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在接到班级反馈的事故信息后,立即通知学校相关领导及部门,启动应急预案,并尽可能快地统计事故危害程度,以便向上级报告;协调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做好家长的疏导工作。
4.黄斌【13573229716】:协助工会主席组织拟订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管理和演练工作;配合教育保障中心、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学校工会对食堂、学生在校营养餐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协助工会做好事故现场治安管理工作,维护学校及周边秩序;协助公安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
5.韩秀娟【15064890680】:协调配合卫生部门及医疗机构开展伤员救治,协助卫生部门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三、应急反应措施
(一)事故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急性病症患者人数、危重病人数、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初次报告形成后,第一时间上报局应急处置办公室。
(二)应急措施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学校在做好信息报告的同时,必须立即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1.联系卫生机构、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如中毒或患病人员已由家长、家属送至医院的,学校应组织人员赶赴医院了解情况,协助救治。
2.追回已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及其原料,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能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及用具。
3.停止出售并封存剩余的可疑中毒食品及其原料。
4.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5.与中毒或患病人员(特别是病情严重者)家长、家属保持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6.开展中毒或患病人员数据统计,做好病情发展等情况记录。
7.积极配合食药监管部门封锁食堂或操作间,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及其原料、可能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及用具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封闭;根据需要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对通过社会配餐公司配送营养餐的学校,还应配合相关部门赴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开展相关工作。
8.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食品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9.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和食药监管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10. 如在供餐、配餐前发生此类问题,或因食材供货商无法正常运送必要食材而导致无法正常供餐、配餐,实施如下步骤——
①总务主任在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向校长汇报,由德育副校长向市南区实验小学校长通知事情经过,以便商定六年级师生用餐应对措施,由总务主任向莱芜一路小学、镇江路小学校长通知事情经过,以便商定六年级师生用餐应对措施;
责任人:郑旭先【18660286368】、黄斌【13573229716】
②工会、总务主任向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教育保障中心请示,申请联系商超类供货商紧急为学生配备临时替代午餐(例如面包、饼干等,替代午餐也许一并提供索证索票相关材料),午餐标准不低于学生日常用餐标准,由供货商进行调货、送货(商超类供货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麦凯乐(青岛)百货总店有限公司王宏康13687620144,利群集团青岛四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徐祥睿18661689838);
责任人:黄斌【13573229716】、高玉栋【18554873289】
③政教处第一时间向家长发送通知,告知事情经过及处理对策,以取得家长的理解、谅解,班主任负责食品送达教室后的派发,以及对学生进行情况解释说明,必要时进行情绪安抚,且如果事发时间已接近午餐时间,供货商替代午餐无法第一时间送到,由教导处负责安排学生上课,根据送餐时间重新安排午餐时间;
责任人:于丽娜【15269203555】
④如接受供餐的市南区实验小学、接受配餐的莱芜一路小学和镇江路小学本部无法为接餐年级供餐,则一并由商超提供临时午餐,由三所小学负责向向家长发送通知,告知事情经过及处理对策,以取得家长的理解、谅解。
主管部门及供餐、配餐学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区教育保障中心后勤保障科:88729468,15753296028(叶常青)
市南区实验小学总务主任:张超【13061378598】
莱芜一路小学总务主任:董璇【15666791232】
镇江路小学总务主任:傅莎【18669752486】
(三)阶段报告
在应急措施的基础上,形成事故处理的阶段报告,内容包括新发生的情况,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四)总结报告
在事故处理工作结束后10日内做出总结报告,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四、责任追究
对应急处置工作推诿扯皮、不作为,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以及现场处置中对责任应尽未尽并造成严重后果等不履行或不当履行法定职责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预案由山东省青岛第五十九中学制定并实施,将定期根据食品安全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学校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技术问题按照国家及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及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事故调查部门的最新要求执行。
附件1:常用联系电话
附件2:食品安全事故初次报告
山东省青岛第五十九中学
2019年8月29日
附件1:
常用联系电话——
医疗救助电话:120、110
举报投诉电话:12345(政务服务热线)
信息报告电话:
区教育保障中心后勤保障科:88729468、15753296028
区教体局学前办电话:88729232
区食安办:81639389
区食药局:81639396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2626574
市教育局:82734198(后勤中心)、85912901(局办公室)
附件2:
山东省青岛第五十九中学
食品安全事故初次报告
事故发生时间:
事故发生地点:
事故危害程度:
急性病症患者人数:
危重病人数:
死亡人数: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简述:
事故报告时间:
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山东省青岛第五十九中学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