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工会主席在上级工会和校党支部的领导下,主持学校工会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一、根据上级工会的决定及代表大会的决议,制定并实施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议,安排工会活动和讨论的有关事项。
二、协助党支部和校长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向教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教育,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的教育,定期向党支部和上级工会汇报教职工思想情况。
三、组织教职工开展岗位竞赛,引导他们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活动。协助学校行政做好评优、表彰、奖励等工作,总结推广先进工作者经验,提高教育质量。
四、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组织教职工参政议政,民主管理学校,支持校长开展工作。对学校发展规划、重大的改革方案和工作安排、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以及岗位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等参与研究、审议及决策。
五、主动积极反映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校长决策提供咨询。教育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证校长决策的顺利实施。
六、密切联系群众,关心教职工生活,帮助教职工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听取并向学校反映教职工的意见、要求,维护教职工的权益和切身利益,协助校长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做好困难职工的补助及“送温暖”工作,协助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的工作。
七、开展有意义的教职工文体活动,活跃教职工的生活,办好“教工之家”。
八、关心教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教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向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学校行政解决影响教职工健康和安全的问题,参加安全检查和伤亡事故的处理。
九、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协助有关方面做好女教职工保健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
十、做好收缴会费工作,民主理财,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财产。
十一、加强工会的组织建设,加强工会小组的工作。发展新会员,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