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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北京路小学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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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学校重大改革、建设项目决策

类别

其他事项管理权限

实施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3.      《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

4.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5.      教育部《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通知》(教政法[2012]9号)

6.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通知》(鲁教法发[2013]1号)

7.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意见》(青政发[2014]4号)

8.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中小学校章程制定规程的通知》(青教通字[2014]55号)

9.      《中小学校长工作暂行规定》《中小学党组织建设工作暂行规定》《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规定》(青教发[2014]9号)

工作流程

1.      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广泛征求教师、家长、学生、社区代表等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决策草案。

2.      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论证会,听取意见和建议。

3.      作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      提交教代会,听取意见和建议,进行讨论修订。

5.      提交校务委员会,进行讨论修订。

6.      学校法律顾问对草案进行科学性、合法性、可行性论证。

7. 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形成方案。

8. 提报区教体局进行审核备案并经批准后,实施。

承办部门及联系方式

青岛北京路小学校长室0532-82840270

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方式

青岛北京路小学校长室0532-82840270

青岛市市南区教育体育局办公室0532-88729229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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