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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二十四中2010年直升生、指标生推荐方案

发表时间:2010-04-19 阅读次数:784
为全面落实《青岛市教育局关于2010年全市初中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市南区关于做好推荐直升和指标生的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制定方案如下:
一、保障机制
1.组织保障
成立青岛二十四中学优秀毕业生推荐直升和指标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共同组成,推荐工作集体研究,分工负责,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组长:刘松山
副组长:阎保利、林伟、刘晓梅
成员:刘彬、王升旭、郭宗胜、唐茜、张亚男、薛蓉、柴晓龙、孙强、窦辉、毕林、张玉秋
家长代表:曲建伟、孙 勇
学生代表:初二学生会3人代表
2.制度保障
依据市教育局文件要求,建立并完善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评估制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推荐生、指标生条件明确、推荐工作程序规范、实施办法公开、推荐名单公示。
3.职责
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推荐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对校内各班推荐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接受质询、投诉与举报,阳光操作,及时纠正推荐中的问题。
综合素质评定小组以班主任为召集人,以班级为单位、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以实证性材料和数据为基础,开展综合素质评定工作。使用教育部研发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套件》,落实教师评价小组评价和学生互评的环节,体现学生互评的结果,力求做到客观、公正。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两部分:⑴综合性评语。由教师评定小组,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尤其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⑵基础性目标的等级评定,由同学互评和教师评定共同完成。对于原则性的分歧,应提交学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直升生、指标生名额分配、推荐办法:
1.我校直升和指标生推荐名额为:指标生和直升推荐总人数为 34人。
青岛一中:指标生和直升推荐总人数为 4 人,其中直升人数为 2 人。根据学生自愿申报意向,学校将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取前4 名公示,其中前 2 人为直升推荐生。
青岛二中:指标生和直升推荐总人数为6人,其中直升人数为 3人。根据学生自愿申报意向,学校将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取前 6 名公示,其中前 3 人为直升推荐生。
青岛九中:指标生和直升推荐总人数为 5人,其中直升人数为 2 人。根据学生自愿申报意向,学校将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取前5名公示,其中前2人为直升推荐生。
青岛五十八中:指标生和直升推荐总人数为 5人,其中直升人数为4 人。根据学生自愿申报意向,学校将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取前5名公示,这4名学生均为直升推荐生。
青岛十五中:指标生人数为 5人。根据学生自愿申报意向,学校将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取前5 名公示,这5名学生均为指标生。
青岛十七中:指标生人数为3人。根据学生自愿申报意向,学校将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取前3名公示,这3名学生均为指标生。
青岛十九中:指标生人数为5人。根据学生自愿申报意向,学校将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取前5名公示,这5 名学生均为指标生。
青岛三十九中:指标生人数为1人。根据学生自愿申报意向,学校将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取前1名公示,这1名学生均为指标生。
2.直升生、指标生资格确定:
(1)学生按照个人志愿,自愿申报一所学校,学校将结合学生初中三年的综合成绩评定和综合素质发展评价结果,进行评选、排序,确定该校指标生名单,从指标生排序推荐该校直升学生名单。推荐学生名单及综合评价的情况在校内公示三天。获得指标生资格的学生自主填报《青岛市普通高中指标生登记表》,登记表中必须明确填写要报考的学校。
(2)直升生、指标生报名要求。被推选的学生只能报同一所学校的直升生和指标生,不准兼报其他学校。直升生必须参加志愿高中学校的考录,不参加直升考录的,视为同时放弃直升生和指标生两种资格,学校不能再进行递补。没有被直升录取的学生,统招报名第一志愿仍须报考直升志愿高中学校。
3.推荐办法:
(1)直升生、指标生推荐条件。直升生、指标生必须是在24中在籍、连续就读三年(因户籍、房产发生变化等而进行的正常转学的学生需连续在该校就读两年或两年以上,具体在校时间以青岛市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录入时间为准)品学兼优的初三应届毕业生,且符合所报考高中的报名条件。
(2)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基础性目标和学科学习发展目标的评价为A等级。
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会考科目成绩有直升生的学校为2A1C(含2A1C)
其他学校为2B1C。
(3)体育成绩达标。
三、综合成绩评定办法:
综合成绩=学科综合成绩+加分项目得分
(一)学科综合成绩
学科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初一第二学期期末学业考试总成绩占总分的10%;
初二第一学期期末学业考试总成绩占总分的20%;
初二第二学期期末学业考试总成绩占总分的30%;
初三第一学期期末学业考试总成绩占总分的40%。
(二)加分项目:
1.荣誉称号(满分5分)
(1)初中阶段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加5分;区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加2分;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三好学生加1分;以上称号同类别取最高,不累计加分;
(2)校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正部长加2分;学生会其他干部及班长、团支书加1分;以上干部职务取最高,不累计加分;
2.获奖情况(满分5分)
(1)初中阶段在教育部门主办或参与举办的科技、信息技术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头脑奥林匹克竞赛、青少年航空、航天、航海、车辆模型竞赛、无线电测向比赛、青少年电脑机器人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山东赛区竞赛,全国、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青岛市中小学信息技术竞赛)中,获全国一等奖加3分;全国二等奖、全省一等奖加2分;全国三等奖、全省二等奖、全市一等奖加1分;(同类别比赛只加最高奖项,不同类别比赛可累计加分)
(2)初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山东赛区一等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得全国一等奖、在全国初中化学竞赛中获得全国一等奖、在全国初中应用物理知识竞赛中获得全国一等奖(山东赛区特等奖相当于全国一等奖)、在全国初中生数学竞赛中获得全国一等奖各加3分;全国二等奖、全省一等奖加2分;全国三等奖、全省二等奖、全市一等奖加1分;(不同学科可累加,同学科只加一次)。
四、上报推荐材料:
1.《青岛市初中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手册》;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表;
3.综合成长记录袋;
4.加盖学校公章的《青岛市普通高中优秀学生推荐直升录取推荐证明》;
5.初中阶段有关获奖证书及复印件各一份;
6.两位具有推荐资格教师的推荐信;
按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0年青岛一中、青岛二中、九中和五十八中优秀初中学生推荐直升录取招生方案具体提供的材料。学校要对所有公示材料逐份加盖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字;公示后的推荐材料要用档案袋封存,袋口加盖学校骑缝章。
五、实施保障和要求:
1.坚持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复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2.坚持班主任首推制,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3.综合成绩的计算、核实、证书核实有教导处负责。
4.办公会通过后,指标生、直升生名单及材料公示。
本方案由青岛二十四中学优秀毕业生推荐直升和指标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工 作日 程:

日 期
工 作 内 容
  4.13(二)
完成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4.14(三)
打印推荐直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4.20(二)
召开支委会,确定负责人,开始制定实施方案
 4.20(二)
报送方案
 4.23(五)
学校评选推荐直升生、指标生
 4.24(六)-4.26(一)
推荐直升学生、指标生名单及材料公示
 4.27(二)
到区教体局报批直升学生、指标生名单及直升生推荐证明表格
 4.30(五)
统一到高中报送推荐直升学生推荐材料
 5.8(六)-5.9(日)
推荐直升录取学生综合素质测试
 5.10(一)-5.12(三)
有关高中推荐直升录取学生名单公示

 
华师大青岛实验中学
2010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