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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青岛实验中学2010年特长生招生计划

发表时间:2010-05-13 阅读次数:473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全面发展的特长生,根据市教育局《关于2010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有关政策,我校决定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招收部分特长生。近几年所招收的特长生在音体美、微机、科技活动中均取得好成绩,学生特长有明显的发展,受到社会、家长和学生的好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专业类别及计划
招生人数:20名
艺术类:声乐、器乐、舞蹈、绘画、书法等
体育类: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游泳、国际象棋(含奥数)等
科技类:头脑奥赛、微机、“四模一电”等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条件:凡在艺术、体育、科技等方面有特长、品学兼优的小学毕业生均可报名。
具体要求如下:
1、艺术类(声乐、器乐、舞蹈、绘画、书法等)
(1)在青岛市中小学生艺术节等各项比赛中,个人项目获得二等奖以上的学生;集体项目获得一等奖的骨干学生(须有学校证明和组织评奖部门的证明)。
(2)参加省级以上教育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各项艺术类比赛获得三等奖以上的学生。
(3)参加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市教育局艺术教育委员会组织的音乐、舞蹈艺术(业余)考级,获得6级(含6级)以上的学生。
(4)除音乐考级规定科目外的其他乐器,具备相当于6级以上水平,在学校确实发挥了文艺骨干作用的学生(须有毕业学校推荐证明和近三年相关专业的标志性成果)。
(5)其他艺术特长特别突出的学生(须有毕业学校推荐证明和近三年相关专业的标志性成果)。
2、体育类(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游泳、国际象棋<含奥数>)
(1)获得青岛市中小学生运动会个人项目前八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的学生;获得区市级中小学生运动会个人项目前三名的学生(均须提供组织部门成绩证明等)。
(2)获得市级或市级以上教育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其他体育类比赛个人项目前八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的学生;获得区市级教育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其他体育类比赛个人项目前三名的学生(均须提供组织部门成绩证明等)。
(3)其他体育项目成绩特别突出的学生(须有毕业学校推荐证明和近三年相关专业的标志性成果)。
(4)获得区市级教育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奥数比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的学生(均须提供组织部门成绩证明等)。
3、科技类(头脑奥赛、微机、“四模一电”等)
(1)在青岛市中小学生科技类的各项比赛中,个人项目获得三等奖以上的学生;集体项目获得一等奖的骨干学生(须有学校证明和组织评奖部门的证明)。
(2)获得区市级教育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其他科技类比赛个人项目前三名的学生(均须提供组织部门成绩证明等)。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青岛实验中学,5月15日上午9:00——11:30
(三)报名提供资料:
(1)《小学素质发展报告册》、户口簿。
(2)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
(3)艺术类、科技类:有关获奖、考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证书的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由报名学校留存)。
体育类:竞赛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竞赛秩序册原件和成绩花名册(竞赛成绩证明复印件、竞赛秩序册原件和成绩花名册由报名学校留存)。
(4)加盖学校公章的“青岛市市内四区初中招生报名单”。
三、录取办法
依据综合素质评定,择优录取。
四、其他要求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组员由副校长、中层干部以及音乐、美术、体育、科技等教研组长组成。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分工负责,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特长生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及时受理学生、家长及所属小学的申诉,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公示时间:2010年5月25日——26日。凡被我校录取的特长生,将不再参加公办学校的电脑派位或整体调拨的招生录取。
招生咨询:5月1日--5月31华东师范大学青岛实验中学教导主任室进行咨询,也可按网址上网查询有关招生信息和特长生录取信息。
网址: http://www.qd24.qdedu.net
学校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云南路287号(乘2、305、220、310、301、304、223路公交车西镇站下车)
联系电话:教导处82625356,82625643—8030
联系人:王主任
 
 
 
 
 
附件:
华东师范大学青岛实验中学2010年特长生招生计划表
学校
招收专业
招生人数
报名资格
华东师范大学青岛实验中学
艺术类:声乐、器乐、舞蹈、绘画、书法等
6
(1)在青岛市中小学生艺术节等各项比赛中,个人项目获得二等奖以上的学生;集体项目获得一等奖的骨干学生(须有学校证明和组织评奖部门的证明)。
(2)参加省级以上教育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各项艺术类比赛获得三等奖以上的学生。
(3)参加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市教育局艺术教育委员会组织的音乐、舞蹈艺术(业余)考级,获得6级(含6级)以上的学生。
(4)除音乐考级规定科目外的其他乐器,具备相当于6级以上水平,在学校确实发挥了文艺骨干作用的学生(须有毕业学校推荐证明和近三年相关专业的标志性成果)。
(5)其他艺术特长特别突出的学生(须有毕业学校推荐证明和近三年相关专业的标志性成果)。
体育类: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游泳、国际象棋(含奥数)
6
(1)获得青岛市中小学生运动会个人项目前八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的学生;获得区市级中小学生运动会个人项目前三名的学生(均须提供组织部门成绩证明等)。
(2)获得市级或市级以上教育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其他体育类比赛个人项目前八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的学生;获得区市级教育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其他体育类比赛个人项目前三名的学生(均须提供组织部门成绩证明等)。
(3)其他体育项目成绩特别突出的学生(须有毕业学校推荐证明和近三年相关专业的标志性成果)。
 
科技类:头脑奥赛、微机、“四模一电”
8
(1)在青岛市中小学生科技类的各项比赛中,个人项目获得三等奖以上的学生;集体项目获得一等奖的骨干学生(须有学校证明和组织评奖部门的证明)。
(2)获得区市级教育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其他科技类比赛个人项目前三名的学生(均须提供组织部门成绩证明等)。
 
                                          华东师范大学青岛实验中学
                                                      201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