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刘年生、刘炜、王文丽老师在2011年9月24、25举行的市南区
小学生田径运动会中牺牲休息时间担任两天的裁判工作,在工作中他
们恪守体育职业道德,遵守运动竞赛规则。严格执法,公正裁判,努
力为运动员提供良好的竞技氛围和高效优质服务,维护公正的体育裁
决信誉。决不徇私舞弊,以良好的道德风尚和专业的裁判素质确保比
赛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