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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家庭困难学生 摸底调研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9-11 阅读次数:926

尊敬的家长:

您好,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帮助家庭生活困难学生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我校将于1016-118日开展对全区家庭生活困难学生的摸底调研工作,确定2020-2021学年度市南区义务教育帮困助学对象。具体要求如下:

一、助学金资助的对象

1.低保家庭: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低保家庭子女。

2.低保边缘家庭:非低保家庭,但因学生本人或父母身患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低保边缘家庭子女。

3.家庭特别困难的革命烈士子女、革命伤残军人子女。二、申请助学金的条件及评审标准

(一)申请条件

市南区中小学全体在校学生

(二)资助范围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要求确定资助范围如下: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3.城乡特困供养学生;

4.孤儿;

5.重点困境儿童;

6.烈士子女;

7.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8.因其他原因(如家庭遭受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学生。

二、助学金的申请

1.持有效低保证、残疾证、孤儿证和优抚证明等有效证件学生的申请:

学生家长需填写《2020-2021学年度市南区低保家庭学生摸底调查表》,并将学生学生及监护人户口簿全页、监护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上交学校验证,原件当场返还家长,复印件由学校备案使用,原则上不需要进行家庭经济情况认定。

2.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申请:

学生家长在了解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参考低保边缘家庭贫困线,向所在学校领取、填写《2020-2021学年度市南区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摸底调查表》。学生家长将填写好的《2020-2021学年度市南区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摸底调查表》送到户口(或居住证)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进行家庭经济收入情况认定。家庭贫困证明要到乡镇、区级以上民政部门或街道办事处认定、盖章才有效。

学生家长需将《2020-2021学年度市南区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摸底调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上交班主任。因故无法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者,需到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相应的户籍证明。所有上交材料的原件当场返还家长,复印件由需诶奥留作备案使用。

三、助学金申请、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班级初审、学校评审:

2020年916-18

2.区教体局复核:

2020年918日—922

☆ 请家长务必按规定时间将所有证明材料报学校。

未尽事宜,请与学校联系,联系电话:82611522

山东省青岛第二十四中学

2020年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