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网是全校性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络,是
INTERNET的接入网络,其目的是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现代网络通讯技术,实现校内计算机连网、信息资源共享,并通过光纤与国际互联网互连,其服务对象是我校的各级教学、科研、行政处室及教职工和学生。校园网的所有用户必须遵守有关网络安全及使用规定。
第一条 总则
一、 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正常安全运行。
二、 校园网的所有人员及用户必须遵守《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协议及国家和上级部门制定的有关计算机连网和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
三、 接入校园网的计算机及局域网络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未连网的计算机的安全管理办法另行制定,不在本办法规范之内。
四、 任何处室和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系统的安全。
五、 各接入处室应设立网络管理员,负责相应网络的安全和信息发布工作。
六、 校园网的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校网络中心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第二条 网络系统管理
一、 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还包括在网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二、 校园网络主节点及二级节点处室必须保证节点设备24小时正常运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关闭有关设备。
三、 未办理入网手续,任何处室和个人不得非法私自将计算机接入校园网。计算机无论以何种方式接入均需到校园网络中心办理有关入网手续。
四、 任何处室和个人不得非法盗用他人的IP地址及用户帐号。
五、 网络用户必须遵守校园网制定的有关规定和制度。
六、 校内接入处室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负责本处室计算机及信息的安全性。
第三条 信息管理
一、 校园网所有的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连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有伤风化的信息。
二、 学校各处室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严格把关,凡涉及国家及学校机密的信息严禁上网。
三、 校园网的所有用户有义务向网络管理员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如发现此种情况,网络管理员或用户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校网络管理部门或负责安全保卫的部门。
四、 校园网接入处室和用户必须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
五、 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指访问、浏览、更新、修改等操作权限和范围)。
六、 严禁制造、输入和有意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它有害数据,危害信息系统的安全。
七、 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在网上下载软件,以免感染病毒或因版权问题引起纠纷。
八、 各接入处室应妥善保管网络登录、信息发布等相关网络密码,严禁泄密。
第四条 处罚办法
一、 违反本办法规定,由学校给予警告或停机整顿,并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没收设备,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 对盗用IP地址、用户帐号和私自连网造成经济损失的,以及对网络及信息系统造成严重危害等行为,除给予警告或停机整顿外,还要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三、 违反本办法规定,并给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校计算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