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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掌握学习方法的有效的途径
1.指明――尝试
指明,是教师主动地指点、提示、说明;尝试,是学生照教师指明的那样去试着做。学法的掌握,如同知识的获得一样,有一个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不会到会的发展过程。开始,在很大程序上要靠教师在教给知识的过程中,主动明确地指点。诸如怎样观察插图,怎样识记字形理解字义,怎样说完整的话等等,都需要教师在向学生提出学习要求的同时,讲明学习的方法。不单对初入学无知少法的学生需要事先指明,就是中高年级已经掌握了一些知识和学习方法的学生,在进入较难的学习内容时,也需要事先指明。如运用中心句作段意的方法;连接段意概括文章主要内容的方法;在概括文章主要内容,分析作者写作目的的基础上归纳中心思想的方法等等,也都要在第一次接触这些方法时由教师事先指明。但只有教者的指明,没有学生的尝试和运用也是不行的。只有结合学习实践,运用指明的学习方法,进行反复多次的练习,收到预期效果时,才能说掌握了这种学习方法。
2.示范――摹仿
示范,是教者用教法为学生的学法做榜样;摹仿,是学生领悟到精当之处,并运用它学习新的同类的知识。
小学生掌握学习方法,依据儿童善于摹仿的心理特点,无论是入学初期还是进入中高年级,都需要教师有意地、准确而明晰地给学生做出示范。把理解某类课文所采用的方法、步骤,把弄懂某人、某物、某事所设计的一系列思考问题,把突破某一难点、关键引导学生进行分析推理的过程,展现在学生眼前,让学生从教师教法中得到启示,领悟教法的精当处,激发摹仿心理,进而用教师示范的方法去学习新的同类的知识,能起到“教法举一,学法反三”的作用。
3.回顾――概括
回顾,是自我发现,自我体验,反省自身运用过的学习方法;概括,是在回顾的基础上,对学习同类知识运用过的学习方法,进行评价、加工,纳入学法体系的总体结构。学生掌握学习方法,有的由教师指明后尝试,有的由教师示范后摹仿,有的则既不指明、尝试,又不示范摹仿,而是由学生自己去探索、创造。即使是教师指明了的,示范过的,有时学生还会修改某些部分,创造适合于自身特点的方法。每个学生,知识的基础,个性的发展,大脑的功能,不尽相同,应当鼓励学生根据自身的特点,寻求适合自身特点的不同方法。学有规律而无定法。符合学生个性特点的学习方法,往往是学生在实践中自我探索的。有的学生学习的效果之所以特别好,除勤奋刻苦外,就是他创造了适合自身特点、行之有效的学习方法。创造和发现的学习方法,比教给的学习方法管用得多。不少的学生,确实创造了许多好的学习方法,应当选择时机,安排时间,引导学生回顾学习过程,反思运用过的学习方法,逐一分析、比较,剔除已经证实无效的学习方法,总结符合学习客观规律的科学方法,经过整理,使一些具有创造性的正确方法能够肯定下来。从“回顾”到“概括”,同样是一个掌握学习方法的完整过程。在回顾的基础上必须及时概括。只“回顾”不“概括”,不能逐步组成结构严密的学法体系,零散的方法不能实现有效的迁移。回顾――概括在教学中一般安排一个环节进行,有时也可运用开学法交流会,办“学法集萃”专栏等形式进行。用集体活动形式,实行同学间的多向交流,不仅可以促使学生概括各自的学习方法,而且还可以促进学生不断深入地探求学习方法。从“指明”到“尝试”,从“示范”到“摹仿”,从“回顾”到“概括”,是一个辩证统一的掌握学习方法的发展过程。它们是相互依存,不能分割的。指明――尝试、示范――摹仿、回顾―一概括是三个不伺水平、不同层次的途径,是由低向高,由浅入深的。要依据不同学习内容,不同水平学生的具体情况而选用。
科学的方法必须通过严格的反复的训练,养成习惯,才能融会贯通。要鼓励学生去“自求”“自得”,并介绍优秀学生的学习经验,使学生互相促进,共同提高。指导学生熟练使用工具书
工具书是进行自学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应当要求学生逐步养成使用工具书的习惯,培养自学能力。培养学生使用工具书的能力,是培养学生自学能力、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条件,教师应该重视这项工作。
总之,学之有法才能学之有效,学之有效才能学之有趣。对小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教师要结合学科教学实际,抓住最佳教学契机,适时为学生点拨学习方法,做到转变思想与传授方法相结合,促进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