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南区教育局科室函件
青南教科函〔2012〕56号
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和山东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美术作品征集及第十七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大赛的通知
局属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国、全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部署和第十七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大赛组委会的要求,现将两个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校接通知后积极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实施、在全面普及的基础上呈现出精品作品。
一、全国和山东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美术作品征集
(一)主题:“阳光下成长”
美术作品创作要围绕主题,展现中小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勇于探索、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
(二)作品尺寸及报送要求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
卡通画:单幅尺寸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尺寸为16开。
2、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字体不限,尺寸均不超过四尺宣纸。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
4、各校报送作品12幅,请于5月11日前报送市南区少年宫美术组,作品不得卷送,各校报送作品须附作品登记表一份(见附件)。
二、第十七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大赛
(一)、主题:“关爱”
本届比赛以“关爱”为主题,旨在引导少年儿童感悟生活中美好的情感,用自己的眼睛观察、用自己的画笔记录人与人、人与动物、人与环境之间互相关爱的美好、感人事件,展示当代少年儿童身心愉悦的幸福生活。书法作品以积极向上、表达主题思想的词文为主。参赛作品必须是第十六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以后的原创作品。活动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
(二)、作品尺寸及报送要求:
1、绘画
绘画作品尺寸为四开,使用材料和表现形式不限。
2、书法
书法作品软硬笔均可,作品不超过四尺对开。
3、工艺设计作品
工艺设计作品(包括民间美术、电脑美术、陶艺制作、纸工及其他类型的工艺设计作品)以照片形式参赛,立体制作需选送同一作品不同角度的照片至少三幅参赛。
4、摄影作品
摄影作品须送5吋以上扩印片参赛。
5、报送
作品报送一律不得卷送,以免邮寄时出现损毁现象,各校报送作品须附作品登记表一份(见附件)。
(三)、奖励办法:
组委会分设立绘画、书法、设计和摄影作品的一、二、三等奖;设指导教师一、二等奖;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荣誉证书;向优秀组织者颁发组织工作先进集体奖。
(四)、比赛程序:
1、“第十七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报名表”刊登在中国儿童中心《学与玩》杂志2012年美术专刊上,专刊每册12元。凡参赛作者需填写“报名表”(复印无效)并剪下贴在作品背后右下角。作品背后没有贴附有效“报名表”的参赛作品不予评选。各校请于2012年3月28日前办理完相关报名手续。
2、报送作品时间:
2012年4月20日前将作品报送市南区少年宫美术组,由市南区少年宫统一将作品寄送比赛组委会。
联系人:杜风雷 联系电话:82686159—26
附件1、第十七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作品登记表
附件2、全国和山东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各校报送美术 作品报名单
市南区少年宫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