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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演唱是一项音乐技能,是学生在音乐课学习中必须要掌握的,是音乐学科教学评价的重要内容。在小学音乐学习阶段的演唱中,表演和唱密不可分。

      著名教育家达尔文克洛兹认为:“人对音乐情绪体验及人对自身情绪的体验的认识、反映,都是通过自己的身体和动作进行的。”

      根据小学生的年龄特点,当他们高兴时,往往是手舞足蹈。所以教师可以选择一些律动性强的歌曲, 让学生边唱边用律动表达音乐作品的情绪。如:学完歌曲《火车开啦》,把左手搭在前一同学肩膀,右手模仿车轮滚动,边唱边开火车,把歌曲欢快、自豪的情绪表现出来。一遍结束后,后排同学上升为第一排,学做小司机,继续歌唱表演。这样的表演活动会激发学生对演唱的兴趣,演唱的过程是快乐的。

音乐是心灵的迸发。它不象化学那样能进行实验分析。对伟大的音乐来说只有一种真正的特性,那就是感情。

—— 弗德雷里克.柏辽兹

      音乐学科有很强的情感特性,因此教师课堂上情真意切的表现会大大感染学生,老师真挚的情感体现如蒙蒙细雨“无声润物”, 会把情感因素在音乐作品里的渗透推向最佳境地。所以音乐教师的课堂要非常注意与学生之间情感交流, 用简炼、 形象、准确、生动的教学语言,激情的伴奏, 饱满的热情唤起学生的美感,使之愿意去亲身尝试体验, 特别是在范唱时,教师不仅要注意歌声优美, 而且要十分强调情绪的表达, 通过眼神、 脸部表情、 手势去表达作品的情绪和艺术形象, 用真情感染学生。让学生明白有感情的演唱才会动人。

     让我们的学生从演唱中得到欢乐,我认为这正是现今教育工作者对——以学生为主体这一原则的最好的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