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青岛宁夏路第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招生简章
根据《青岛市市南区教育体育局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要求,现将2013年小学招生简章发布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户籍儿童小学入学办法
1.入学年龄
小学入学年龄为六周岁(200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2.报名时间
公办小学统一报名时间为7月6日、7日(周六、周日)两天,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3.报名所需材料
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同住的户籍卡(本)和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房产证(房卡),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健康手册、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以及儿童在幼儿园的素质报告册及学习的相关材料、2张1寸免冠照片。
注:户籍卡、房产证、出生证除带原件外,同时要复印件,一式两份。
(1)户籍儿童户口簿复印件(首页、索引页、儿童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房产证复印件(房产证编号页、地址页)。
(3)出生证复印件。
4.学区范围
博思公寓、丰田路、丰县路、奉化路单号、奉化路52以后全部双号、高田路、慧博园、交运山庄、金色慧谷、金田路、乐清路、丽水路、龙泉路、南京路124至140双号段、南京路151至173单号段、宁夏路108至200双号段、绍兴二路、绍兴路、绍兴三路、绍兴一路、天泰桃园、田家村、吴兴二路、吴兴路、吴兴一路、西吴家村、仙居路全部双号、新田路、徐州路120至128双号段、徐州路155至161单号段、延吉路81至173单号段、延吉路双号(166号除外)、永嘉路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普通教育工作的相关要求(入学要求详见附件3),市南区教育局将按照统一报名、统一安排接收学校、统一安置学生的原则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保障符合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的义务教育。
1. 入学条件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来我区小学就读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父母至少一方有在市南工作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并在市南区务工一年以上;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市南公安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市南区居住证",另一方为非市内三区户籍的;
(3)在市南区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一年以上)
(4)符合我市规定的入学年龄。
2. 办理程序
(1)申请。在区教育局规定的统一报名时间内,进城务工人员持"入学条件"中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填写《市南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表》。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全家户口簿;②适龄儿童父母身份证;③户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外出就读证明;④其它材料(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健康证明或体检证明、幼儿园评估手册、两张一寸照片等)。
(2)审核。区教育局对报名学生的材料进行统一审验,符合条件的,在局属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一般在其居住地4公里范围内相对就近地安排就读学校。
(3)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区教育局派发的安置单到接收学校报到、入学。
(4)建档。区教育局和接收学校按学籍管理规定为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建立学籍。
3.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8日(周一)一天
上午6:30--12:00 下午1:30--6:00
(2)报名地点:
市南区东部:
青岛燕儿岛路第一小学(市南区燕儿岛路46号)
青岛宁夏路第二小学(市南区高田路72号)
青岛市第51中学(市南区永嘉路17号)
市南区西部:
青岛八大峡小学(市南区明月峡路1号)
青岛北京路小学(市南区北京路65号)
青岛市第24中学(市南区云南路287号)
(3)友情提示:以上路段及学校为报名的地点,并非最终安排就读学校,特此告知。
4. 报名所需材料
儿童在原籍的全家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父母至少一方的在市南工作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带相应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单位用工花名册)或工商营业执照,父母至少一方的"青岛市市南区居住证",父母至少一方的房屋租赁协议及房屋租赁证,其它材料(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健康证明或体检证明、幼儿园评估手册、两张一寸照片)。插班的学生还需出具原学校同意外出借读的证明、原学校学籍档案或复印件。
(三)缓学办理办法
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可申请办理缓学。
1.办理时间
7月8日(周一)--7月10日(周三),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办理地点
宁夏路286号 市南区教育局教育科
3.办理程序
第一,7月6日、7日(周六、周日)一年级新生报名两天,由学生家长向学校提交学生申请缓学的有关证明材料(家长的缓学申请书、证明学生身体情况的医院证明、病历或有关部门的证件以及户籍、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第二,家长填写《市南区2013年适龄入学儿童缓学审批表》(一式三联),经学校调查了解属实后盖章确认;
第三,家长本人带好《市南区2013年适龄入学儿童缓学审批表》,到市南区教体局教育科予以核准、审批,并留下相应一联;
第四,家长自留一联,并将学校要留存的一联送至学校存档;
第五,来年学生报名上学时,须携带《市南区2013年适龄入学儿童缓学审批表》到相应学校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