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青岛宁夏路第二小学招生简章
一、 招生范围
丰田路、丰县路、奉化路单号、奉化路52以后全部双号、高田路、金田路、乐清路、丽水路、龙泉路、南京路124至140双号段、南京路151至173单号段、 宁夏路108至200双号段、绍兴二路、绍兴路、绍兴三路、绍兴一路、田家村、吴兴二路、吴兴路、吴兴一路、仙居路全部双号、新田路、徐州路120至128双号段、徐州路155至161单号段、延吉路81至173单号段、延吉路181至185单号段 、延吉路双号段(166号除外)、永嘉路青田路新增实住户籍儿童。
二、招生条件
1.入学年龄:6周岁(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
2.入学条件:在我校学区内有正式常住户口,户主及落户房产所有权人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3.报名所需材料:
(1)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包括法定监护人)同户、同住的户籍本。
(2)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单等合法有效凭证)。
(3)儿童的出生证、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幼儿健康手册、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幼儿发展评估手册等材料。
三、招生程序
1.网上入学信息采集:市南区政务网“市南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已经于6月1日至6月21日开通入学信息采集。信息采集填报期间,家长可修改信息,6月21日报名截止后,所有信息将不能修改。因特殊情况未完成入学信息采集的,请于7月25日(星期六)到学校,现场采集信息、材料核验、登记入学。
2.学生现场登记: 7月25日、26日(星期六、星期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请家长按照平台采集提示的时间段,由一名家长(监护人)带领适龄儿童到学校进行材料现场信息核验。
3.学校报名流程:

4. 缓学办理:
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7月25日、7月26日(星期六、星期日)统一报名登记时间,向学区学校提交申请缓学的有关证明材料,并填写《市南区2020年适龄入学儿童缓学审批表》,申请办理缓学。学校经调查了解属实后盖章确认,交由教育和体育局教育科核准后,通知缓学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领回并保存好相应材料。3.学校报名流程:
5. 录取查询:8月15日适龄入学儿童家长登录“市南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录取学校。
四、友情提示
适龄入学儿童如已完成入学信息采集,可以进入“市南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中“查询/修改入口”,查看具体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并按照“报名提示单”的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等,带好相关材料原件(无需复印)带孩子到学校报名。另外,疫情期间,只允许一名家长出示健康码后带领孩子进入校园进行材料的现场核验,请家长们理解!
自招生简章公布之日起,对新增落户的适龄入学儿童,无法保证学区内安置。
青岛宁夏路第二小学
2020年6月19日
2020年市南区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一、入学条件
1.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市南公安部门核发的满一年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并在市南区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满一年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
2.父母至少一方与市南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市南工商营业执照,并在市南区务工一年以上;
3.符合我市规定的入学年龄(2013.9.1—2014.8.31)。
二、提报材料
1.居住证明:适龄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持《市南区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且截至2020年8月31日满一年)。
适龄儿童父母房屋产权证(100%产权)(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以及入住后缴纳3个月以上水电费发票)或由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验印的、在有效期内且截至2020年8月31日,登记日和租赁期均满一年的《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2.务工证明:合法就业的提供适龄儿童父母一方的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正规文本、社保卡及青岛市职工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合法经营的提供适龄儿童父母一方的市南区工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截至2020年8月31日满一年)。
3.其他材料:全家户口簿、父母的身份证、儿童出生证、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儿童健康证明、幼儿发展评估手册。
三、办理程序
1.网上登记。
2020年6月1日至6月21日,登录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区教育和体育局专栏的“市南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入学信息采集。
2.现场审核。
符合市南区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于2020年7月27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根据平台提供的报名点就近就便提交材料审核。
报名点:
青岛朝城路小学(市南区朝城路5号)
青岛市南区第二实验小学(市南区濮县路10号)
青岛八大峡小学(市南区明月峡路1号)
青岛宁夏路小学(市南区宁夏路173号)
青岛天山小学(市南区宁国二路18号)
青岛香港路小学(市南区徐州路28号)
3.录取查询。
8月15日(星期六),随迁适龄儿童家长登录“市南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入学录取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当天到登记报名点要求申请复核,并提交复核材料,由区教育和体育局和相关职能部门复核、处理并予以答复。
4.报到。
儿童父母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到录取学校现场核对,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或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四、友情提示
1.监护人为其子女申请入学,必须保证其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及证件真实有效。区教育和体育局将协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复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后期补证视为无效。
2.如不符合市南区随迁子女入学要求无法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到户籍所在地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3.为方便外来务工就业人员提交材料,安排6所小学提供入学材料初审服务,与随迁子女是否就读该学校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