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名称
为妥善解决部分家庭小学生放学后无人照管的问题,为学生健康成长提供更好的社会公共服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自2019年春季起青岛市实施小学生课后校内托管。为切实落实市教育体育局的文件精神,更好地做好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如下:
一、成立课后服务工作机构
组 长:安晓兵
副组长:尹海英   刘晓艳
成  员:全体教师
二、课后服务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课后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工作主要针对小学一至六年级学生、双职工家庭。延时服务工作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将适当扩大课后服务对象范围。
(二)课后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时间为每周一到周五学习日(一二年级:每周1.2.4下午。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正常放学后,分两个时间段:弹性放学(4:00—4:30) 课后服务(4:30—5:30)
(三)课后服务内容
因学校各年级各班学生情况不同,对各年级服务对象采取混合编班、集中管理的方式。由学校安排教师集中管理学生。疫情期间,合班原则上每班不超过30人,并由托管老师做好学生体温检测记录。
(四)课后服务程序
坚持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学校事先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
三、课后服务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
学校高度重视课后服务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其作为重要的民生服务事项,纳入学校工作常规,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实施。
(二)规范管理
课后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 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 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看管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5.看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