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嘉峪关学校教师培训制度

发表时间:2011-07-12阅读次数:739
1、学校鼓励教师参加进修,接受继续教育,提高学历层次和业务水平。
2、每周四下午4:10在五楼多媒体教室组织专业学习,根据学校培训计划确定每次专业学习培训内容,根据培训内容确定合适的培训人,培训人由外请的专家、学校领导、教研组长、业绩突出的教师担任。
3、教师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集体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要提前请假,请假纳入学校出勤考核。
4、集体学习时,必须遵守纪律,聚精会神,做好学习记录,学习时不看与学习无关的书报,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学习时间要关闭手机,按时完成、上交培训学习纸。
5、在校本培训中发言次数多、发言质量高的教师将在学期末进行奖励。
6、在学校的统一教学活动和督导、调研工作中,将就培训内容和课堂教学的结合进行观察、总结,发现典型做法加以推广。
7、教师自觉进行业务自学,每月完成2000字的学习笔记,于规定时间上交;教师结合培训内容积极撰写教育案例、随笔、论文等,对所获奖励在学期末进行奖励。
8、对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班,教师必须服从学校安排,认真参加学习,做好笔记,学校组织检查、交流。
9、外出学习的教师必须精心做好笔记,认真整理材料,回到学校作详细汇报。
10、每个教师学年初要制订个人职业计划,每月进行小结,每学期结束要认真做好总结。
11、每年教师校本培训成绩记入《继续教育证书》。
12、如有违反,与当月绩效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