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嘉峪关学校专用教室使用制度

发表时间:2011-07-12阅读次数:834
为推进现代教育技术的实施,并做到既充分利用又切实保护好教学设备,特作如下规定:
1.任课老师必须按学校规定,按专用教室课程表到专用教室上课,并认真做好使用记录。
2.使用专用教室期间,教师要负责对学生文明言行进行检查督促,禁止在室内乱跑、乱踢、乱涂、乱刻、乱画和大声喧哗。
3.使用完毕,任课教师必须安排3-4位学生打扫室内卫生,将室内桌椅器材排放整齐,关好门窗、电灯,教师要亲自关闭教室内的总电源,并锁好门。
4.对进入专用教室不进行登记的老师或不组织学生整理器材、不打扫卫生的老师,一经查实,将与当月量化挂钩。
5.未经领导许可,设备不能移出。
6.如教室设备出现问题,教师必须在第一时间内上报处室管理员,及时修复。
7.专用教室管理教师负责专用教室设备使用指导及使用后的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