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五中关于表彰2004—2005年度
“巾帼文明岗”、“巾帼文明标兵”的决定
两年来,我校妇委会在局党委、局女职工委员会和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教育中心任务,以提高女职工素质,推动师德建设为目标,在女教职工中开展了以“建功立业”、“素质达标”、“权益维护”、“爱心帮扶”为载体的“巾帼建功”和“双文明立功”活动。广大女教职工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敬业爱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服务育人,争创“巾帼文明岗”和“巾帼文明标兵”,涌现出一批具有个性和共性特点的“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经学校党支部决定,授予语文组、英语组为 校级“巾帼文明岗”称号(学校决定凡是被评上先进文明组室的处室女职工人数超过60%的就是“巾帼文明岗”),授予姜爱杰、姜丽华、王敏、丁华、孙静、刘丽红、孙颖、孙恒玮、田金英、宋志凤、葛珺、宋蕾、乔悦青13名同志为校级“巾帼文明标兵”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组室和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各方面都要严格要求自己,带头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创出新业绩。同时妇委会号召全体女教职工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在06年的“巾帼建功”活动中,开拓创新,人人争当“三有教师”和先进教师,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构建和谐组室、和谐学校,作出自己新的贡献。
青岛五中党支部 妇委会
200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