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嘉峪关学校代课制度

发表时间:2011-07-12阅读次数:1536
为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教学计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本着对学生负责的精神,避免因教师请假、公出而造成的空课现象,特制订嘉峪关学校教师代课制度。
一、基本原则
1、教师请假或公出5天及以内的,统一采用自行调课办法解决。
2、教师请假或公出5天以上的,一般采用学校安排临时固定代课。
3、能调课的尽量不用代课。
4、教导处作出的统一安排,无特殊情况请各位老师务必服从、执行。
二、代课种类
1、调课:因教师请假或公出而与同班任课教师协商,双方均愿意接受的一种相互代课方法,能保证学生按计划课时学习各门功课。
2、临时代课:教师请假或公出5天以上的,由教导处安排人员临时顶替该教师上课的一种代课方法。要求最好能上请假教师的执教课程,也允许上代课教师所任教的课程。
三、代课待遇
1、因教师请假或公出而产生的调课,由请假或公出教师自行与同班任课教师协商安排,并将调课结果以书面形式告教导处。
2、因教师请假或公出而产生的临时代课的,代课教师享受10元/节的代课补贴。
3、所有代课补贴每月一结算,凭代课单和教导处确认的调课单结算。
四、代课手续
1、调课的,由请假或公出教师填写调课单,经对方调课教师签字后交教导处。
2、临时代课的,由教导处统一发放教导处盖章后的临时代课单,由代课教师自行保管代课单,月末结算。
五、其它
1、本制度由教导处具体执行。
2、遇本制度以外的代课情况,由教导处酌情处理。